法律法规包
① 法律法规工程合包与分包的区别
你好!
法律上不可能出现合包的概念,只有中标单位可以承包,也不会一个项目出现多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再把部分工程让其他单位施工,就是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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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包 与保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
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16、《失业保险条例》
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3、《工伤保险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三、行政法规性文件
27、《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2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29、《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
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3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3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四、部门规章
3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35、《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6、《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37、《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3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39、《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40、《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41、《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42、《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43、《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
4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
45、《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46、《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4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49、《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50、《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5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5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55、《最低工资规定》
56、《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57、《集体合同规定》
58、《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9、《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
60、《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61、《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62、《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地方政府规章
6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65、《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66、《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6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六、司法解释
9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③ 法律上术语“什么什么以上”包不包括本身
一般包括本数。
例如《刑法》第九十九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内”皆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十六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民法总则》第二百零五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3)法律法规包扩展阅读:
限制加重并罚时“以上、以下”可包括本数
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二审时,对该案的事实、证据、定性以及对个罪的量刑均无争议,但对能否以两罪的总和刑期作为决定执行的刑期产生歧义。主要问题是,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中的“以上、以下”是否包括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与总和刑期的本数在内。
多数人员认为,应包括本数在内。限制加重并罚时“以上、以下”应包括本数,并罚后执行的总刑期可以是最高刑期本数或总和刑期本数。
其一、数罪并罚也是一种量刑过程。罪刑一致、罚当其罪的刑法原则要求量刑时综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量刑情节等因素。
其二、正确限制加重原则的立法精神。刑法九十九条限制加重原则的“限制”的基本精神在于防止突破上限,规定决定执行的刑期不可超过某种刑罚的法定最高限度。
其三、法条含义明确不宜恣意的解释法律。探寻立法原意的方法,首先应该适用能起到指引作用的条文规定。
综上,在限制加重原则中,“以上、以下”包括本数,在司法实践中,综合案情,既可执行总和刑期,也可执行数刑中的最高刑期。
④ 县级以上包不包括县级,法律规定
这是一个法律惯例,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个别法律会对此做出明确说明,但大部分未说明,但都是这样理解。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文件法工委发〔2009〕62号《立法技术规范(试行)》
24.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
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示例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示例2: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示例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⑤ 法律规定:包工头的定义
包工头是指工程承包商,能把一项工程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设方发包价以内就可以挣到钱,一般属于建筑、装修行业。
包工头法律地位:
中国建筑法律一直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实践中多数叫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这种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时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确属工程承包、转包等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即有效合同处理。
其次,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或劳务分包关系,因此施工企业不能将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转嫁给包工头。尽管包工头负有部分管理职责,但仅限于对民工的日常管理上。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应由施工企业全部承担,而不能将这些法定责任转嫁给包工头。中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将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责任确定为施工企业的法定责任,施工企业不能以合同形式将其法定责任转嫁给第三人。
因此,即使施工企业与包工头签定的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法院亦可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该条款无效。
(5)法律法规包扩展阅读:
包工头挪用工人工资玩“失踪”企图赖账被捕:
身为包工头,代领工人工资后挪作他用,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后竟然躲了起来。日前,安徽省五河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张广宇批准逮捕。
张广宇是一名包工头。2016年,他带领40多名务工人员在五河县某公司的办公楼建设工程中做瓦工活。工程竣工后,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30万元工资打到张广宇的个人账户上。然而张广宇在收到工人工资后,并没有支付给工人,而是将这笔钱挪作他用,并在工人多次讨要时玩起了“失踪”。
2017年7月20日,五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张广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张广宇却通过摔坏手机、取出手机卡等方式,让务工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1月4日,张广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⑥ 产品包装法律法规
1、《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自1990年11月26日起实施。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印刷油墨、颜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食品包装用原纸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的标志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
2、《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2006年8月1号起实施。进口食品包装的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等工作将由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和监管,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盛放食品。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的企业,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产品。生产出口食品包装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3、《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类。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首次进口的药包材(国外企业、中外合资境外企业生产),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包材注册证书》,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药包材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
4、《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
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内包装标签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及生产批号。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年×月。
药品的说明书应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药物过量、有效期、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并填写《药包材注册申请表》。申请药包材注册必须进行药包材注册检验。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按照办法中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6、《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 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木质材料以及厚度等于或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
7、《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
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则、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和运输、回收复用品种、复用办法、复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奖惩原则等。
8、《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自2002年11月15日起实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取得定点证书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9、《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2006年2月28日颁布。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并使用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时,应当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取无毒、无害、易降解和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
10、《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凡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行业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进行包装。
11、《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
12、《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卷烟箱包装体上应有与卷烟条、盒包装体上相同技术要求的中文标注。卷烟包装体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包装体上的其他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卷烟包装体上须印刷商品条码,包装膜条包的商品条码可采用贴标等方式。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发现破损或者被病虫害污染时,作除害处理。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16、《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
2001年4月6日发布。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必须有包含产品净含量要求的产品标准。净含量要求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的要求。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用于包装定量包装商品的材料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应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17、《进出口食品包装备案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进口食品包装的进口商实行备案制度,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辖区相关企业实施备案登记。
⑦ 法律法规是否包括规章
不能说包括,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的总称。只能说规章里面由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章也属于法规,有些规章并不属于法规。
⑧ 晒晒我的法律工具包——列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看名字就知道内容了
《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1999年颁布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等等
⑨ 法律法规工程合包与分包的区别
花多少钱、用多长时间……在选择家装方式方面,基本有全包、半包、清包三种方式,有人做了个恰当的对比,全包、清包和半包,分别对应财力、体力和精力。下面对三种方式进行一下简单地比较,您可以估算一下,哪一种方式更适合您。
全包:财力为先
也叫包工包料,所有材料采购和施工都由施工方负责。
优点:相对地省时省力又省心,责权比较清晰,一旦装修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的责任无法推脱,因为所有的工料都是他们负责的。
缺点:费用偏高,并且由于目前装修市场混乱,一些中小家装公司缺乏诚信,更别提家装游击队了。由于市场上材料的价格、种类繁杂,大部分业主对此所知甚少,因此一旦施工方虚报价格,或与材料商联手作假,业主很难判别。
适合群体:如果你对装修所知甚少,所找的家装公司信誉度比较高,那么,包工包料则省心省力。
半包:事半功倍
介于清包和全包之间的一种方式,主料由业主采购,施工和辅料的采购则由施工方负责。
优点:业主可能通过自己采购价值较高的主料,来控制费用的大头,而对种类繁杂,且价值较低的辅料,业主不必搞清,由施工方采购比较省心点。
缺点:主、辅料由于是业主与施工方分别采购,因此,业主在选购主料时要特别留神。
适合群体:对家庭装修有一定的了解,同时主观意愿较强的人,选择半包则事半功倍。
清包:最耗精力和体力
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家装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由于材料和种类繁多,价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装修户采用自己买材料、只包清工的装修形式。
优点:首先是自控度大,自己选材料,充分体现自己的意愿;其次,相对来说费用较省;第三,对材料的种类、价格和性能有个直观的了解。
缺点:与优点相比,其缺点同样明显,由于材料采购和施工需要双方配合,因此,业主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可能会造成施工期相对会较长;另外,自己买材料也会造成与施工方出现纠纷。原因是装修过程中一旦缺料,业主马上就得去补料,如果材料不能按施工进度要求准时到位,就会耽误工期;责任不清,如果装修质量出现问题,其责权也不容易界定。
适合群体:如果你对装修了解得比较多,又有时间和精力,那么包清工无疑是个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