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行政
⑴ 不明确事项由国家或者什么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确定方式1、确定密级。一般有三种情况:(1)“保密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即有号可对的)事项,应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直接“对号入座”,确定该事项的密级。原则上讲,按“保密范围”的规定应该把本系统所有应该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都包括进去了,它是本系统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总座次表”,各机关、单位只需照此“对号入座”。这是“定密”的主要方法。(2)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即无号可对)的事项,应先自行拟定该事项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然后在10日内视情况逐级上报有关业务主管机关或保密局。具体方法是:一是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事项,逐级上报至有确定密级权的上级业务主管机关。二是属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上报各级保密局,秘密级报到省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局确定;机密级报到省保密局确定;绝密级报国家保密局确定。有关单位对“不明确事项”申请确定密级时,应当具备充分理由。接到申请的业务主管机关或保密局,应在规定的30日内作出批复。(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国家秘密有争议的(即有两个以上的号可对)事项。所谓“争议”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单位对“保密范围”的规定有不同理解和各持己见,并经协商仍不能统一认识。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少见,但也确实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争议双方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先行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然后及时将各自的意见上省以上保密局确定。2、确定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确定了密级后,应立即确定保密期限。首先要看制定“保密范围”的机关是否明确规定了该事项“长期”保密,或者规定保密的“最短期限”,如没有规定上述特殊期限,就应按基本期限确定,即绝密不超过3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秘密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以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3、标明密级和期限。国家秘密事项一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后,应在秘密载体上做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⑵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保密行政管理的职责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保密行政管理的职责在公民保密义务的教育养成方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同样负有重要的职责。尤其是在对于全社会的保密宣传方面,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公层次地宣传履行保密义务的重要性,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经过努力,在保密装备设备、科学技术手段达到相当水平的情况下,人的因素、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能以最少的投入带来最大的收获。保密义务自觉性的增强,可以使我们在各行各业工作学习的公民更广泛地了解对方的“予”,更好地磨砺自己的“盾”,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履行保密义务做出更大的贡献,除此之外都不属于保密部门职责。
⑶ 人事行政需要做哪些保密工作
人事行政涉及的保密工作内容通常包含人事信息、人事档案、薪酬信息、各类回人事报表等内容。
需要保答密的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处理: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2.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3.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4.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5.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⑷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检查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专查:(1)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属情况;(2)保密制度建设情况;(3)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4)涉密人员管理情况;(5)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6)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7)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8)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9)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10)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11)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1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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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什么基础上对系统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设密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版制度的情况进权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⑹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 )。
配合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⑺ 为什么新保密法要将原来的保密工作部门修改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因为新修订的保密法赋予各级保密局许多新的保密监督管理职责,需要该部门依法履行更多的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将保密工作部门改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更能体现该部门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作用。
⑻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应当怎样处理
保密是一个公司的核心部门。首先务必保证保密制度健全,保密措施完善,保密人员职责明确;而且务必建立泄密时的应急措施1、2、3。涉及到保密的任何人员都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责任书。否则出现泄密就会打公司一个措手不及。公司问责时第一大责任人肯定就是行政部的直接管理者,而不是泄密者。有隐患就要去分析什么原因造成的,人?制度?方法?找到根源,及时更正解决,制定相应措施避免后期再次此类问题。
⑼ 行政矢量边界是否属于保密资料
各地方的保密局属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保密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都有,到了区县一级,一般改称为“机要保密局”,但承担着国家保密局的职责。国家保密局是一个负有检查,督促各政府机关履行《保密法》的行政主管部门。它可以明确政府机关的各类文件,汇报、报告,统计数据等材料的机密等级。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权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二)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四)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六)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七)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