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壹』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拒予入境通知书
香港身份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以下简称入境处)签发,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分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贰』 1997年中央人民政府赠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礼品《永远盛开的紫荆花》是不是用黄金制作的
不是金的也不是镀金,是铜雕。
1997年7月1日上午11时40分,中央人民政府赠送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政府礼答品揭幕仪式在维多利亚湾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11时45分,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礼品揭幕。顿时,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尊精美绝伦的铜雕。这是一尊巨型紫荆花铜雕,整座雕塑高约6米,呈高脚酒杯状,其基座上铭刻着"《永远盛开的紫荆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字样。3.5米高的紫荆花由花瓣、花蕊、花托及花托座组成,呈含葆待放姿态,五片花瓣规则地环抱着由六根花茎顶着花环构成的花蕊;花托为五片紫荆叶托住花瓣;花托座则为十片反向紫荆叶图形。整朵紫荆花呈高脚杯状,表面经贴金处理后,通体金光灿灿,雍容华贵,气势非凡。从此,这尊巨型铜雕从此矗立在维多利亚湾畔,成为香港回归祖国的永久标志。
『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处互动就业服务
那站提供的工作, 不是面对大陆人士,是香港人,香港的输入劳工计划,是没设提供的工作,网,站,是由那些雇主自己去招,工,或通过那些劳, 务,公,司去招,明白请....0?
『肆』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扩展阅读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哪一年起发行10元塑质钞票
2007年7月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首度发行面额10元的塑胶钞票(俗称“胶蟹”),成为香港货币史上首批塑胶钞票。
『陆』 我国特别行政区不具有的权力是
答案是C、D。我国特别行政区不具有外交权和国防权,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具体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的规定:
第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第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扩展阅读
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行政
中央人民政府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如需在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特别行政区可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
立法
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基本法第八条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原有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列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司法
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
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大专院校是哪些 香港城市大学是其中之一 那它是否也是专科院校而非本科
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所大专院校,是指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及香港教育学院。
2、香港城市大学是一所坐落于中国香港九龙塘的公立研究型大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八所高等教育院校之一,获教育部列入国家重点高校名单,为京港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沪港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并获AACSB和EQUIS双重认证。
3、香港城市大学并不是专科院校,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据2016年1月学校官网数据显示,位于九龙塘的校园总面积共15.6公顷,学校开设7个学院的130多个专业学科和1个研究生院,在校学生约20000人,其中6500人是研究生,教职员工逾1000人。
4、香港城市大学是一所年轻向上、富于进取的国际化的多科性大学。大学恪守“敬业乐群”之校训,每年为超过 26000 名学生提供超过 170 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及专业的优质本科及研究学位课程。大学现设有商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和法律学院。上述学院现时都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
5、香港大学是本地历史最悠久的大学,成立至今已有九十多年历史,与这个城市一起成长, 是名副其实的香港大学。今天的港大,是一所充满活力的世界级综合大学,共有十个学院及数十个研究中心, 是环球知名的卓越学术中心。
『捌』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调动解放军驻港部队吗
不可以的。
驻港部队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由中央军委全权指挥。
『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特区政府机构
除行政长官外,香港政府由三层架构组成:
行政长官是香港政府的政府首脑,负责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职位成立于一九九七年,大致代替香港总督的职权。辖下由三层架构组成:
第一层是司长,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他们均是由行政长官委任,负责制订香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并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第二层是决策局,又称为政策局,职能类似英国政府的部长,负责制订、统筹及检讨特订范筹,如卫生、运输、保安等的政策,和监督属下执行部门的工作,所有决策局又共同组成政府总部,前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2年7月1日实行问责制之前,所有决策局均只向政务司司长或财政司司长负责;实行问责制后,改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2005年10月12日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他首份施政报告中又改为决策局先向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汇报,二人才再向行政长官汇报。
第三层是部门,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例如卫生署、警务处等,首长皆为香港公务员。
另外少部分政府部门如廉政公署及审计署皆直属行政长官。
现任行政长官是梁振英。
补充:(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的十一局
公务员事务局
政制事务局
教育统筹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
民政事务局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保安局
工商及科技局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2007年7月1日运作的决策局
教育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发展局
环境局
运输及房屋局
「三司十一局/三司十二局」是司长及决策局的统称,自前行政长官董建华於2002年7月1日实施问责制后开始被传媒使用。
第三层是部门,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例如卫生署、警务处等。
2012年政府重组时的决策局
教育局
资讯及科技局
工商及旅游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环境局
运输及工务局
文化局
2015年11月20日运作的决策局
教育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创新及科技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保安局
食物及卫生局
公务员事务局
民政事务局
劳工及福利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发展局
环境局
运输及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