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但在不同的国家,它有着不同的要求和内容。在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行政:行政主体是行政活动的具体实施者,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一方,是指具有国家行政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
(二)合理行政:行政合理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动因必须符合行政目的,其行为的选择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为此,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并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程序正当: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所拥有的职权,它不是行政机关所固有的,而是由宪法或法律规定的。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法律没有授权其行使某项职权,就是禁止行使此项职权。行政机关擅自使用此项职权,就属于超越职权,是违法行为。如果法律禁止其作为的职权,行政机关当然更不得进行作为。
(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基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出发点,高效、便利的地解决行政事物。比如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而设置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为广大群众大开方便之门,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只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力强,就会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就会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五)诚实守信:行政机关诚实守信不仅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还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同时,行政机关的自身建设同样也离不开诚实守信。
(六)权责统一: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法律在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行政机关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承担法定的责任。要求行政主体承担违法行政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重要内容,离开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就无法建立法律所预期的社会秩序。
『贰』 我国行政管理法治化的主要内容 是什么
行政管理法制化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对国家行政管理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规范,将行政管理的一系列技术方法、协调手段、行为方式、步骤和程序法律化,为国家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法治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1、行政行为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采取行动,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对于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未明文禁止,就可以自由行动,而无须法律授权。但是,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则没有这种自由,而必须严格遵循“凡法律所未允许的,都是禁止的”规则。这是行政行为与公民个人行为的最大区别。唯有如此,才能使行政机关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行政机关的权限(包括事务、时间和地域三方面),主要规定在宪法、法律等成文法之中,当成文法规定不明确时,行政法院根据法的一般原则对成文法的规定进行补充和解释。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自由行动,否则,构成“无权限”。无权限行为是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在越权之诉中,“无权限”是行政行为被撤销的首要理由。但是,如果无权限机关所作出的行为,属于羁束行为,且该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机关在同样的情况下也只能作出同样的决定,行政法院对这种行为并不撤销,因为撤销该行为“并不影响行政决定的结果和当事人的利益,而徒浪费诉讼时间。”
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行政法治不仅要求行政行为的存在须有法律依据,而且进一步要求行政行为的实施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和目的。也就是说,行政法治要求行政行为过程必须合法。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法律对行政行为全程的监督和控制,使行政权在法律所设定的轨道上运行。但是,我们不能把行政法治的这一要求,简单理解为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把法的抽象原则适用于具体事件而没有任何斟酌选择的余地。行政行为有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之分,它们受法律制约的程度上是有所区别的。但是,二者都必须受制于法律这一点是共同的,不可动摇的。根据行政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如下法律要求:
第一,形式合法。形式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方式和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往往出于不同的目的和考虑对行政行为规定不同的形式和程序,比如行政条例的咨询、讨论和公布程序,行政处理的说明理由和书面形式等。由于法律规定的大部分形式和程序是出于保障相对人权利的考虑,因此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否则行政法院将宣布该行为无效。但是,出于行政效率的考虑,行政法院对于形式违法的行政行为也并不是一概予以撤销,而是根据形式违法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撤销、不予撤销和补正等不同形式的灵活处理。
明确的管辖权与合法的形式共同构成了控制行政权行使的主要条件,无权限和形式上的缺陷是国家参事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前身)撤销行政决定的最初的两个理由。在当代的法国,形式和程序的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视,因为“手续不仅限制每个公务人员的权力,也使每个公务人员受到其他公务人员的制约和补充。” 比如,法国在 1978 年公布实施了《改善行政机关与公众关系法》, 1979 年公布实施了《说明行政理由及改善行政机关与公众关系法》, 1983 年又公布实施了《行政机关与其使用人关系法令》等单行的行政程序法。
第二,目的合法。行政行为的目的合法也是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首先,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一般目的,即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而不能出于以私人或党派或者所属团体的利益。例如,当某家旅馆与市长的某个亲戚开办的旅馆形成竞争时,该市长不得以危害公共秩序为借口关闭该旅馆。其次,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特别目的。例如,在 1875 年的巴利塞诉省政府一案中,行政法院撤销了省长作出的关闭 巴利塞 先生的火柴场的决定,理由是该行为的目的不是法律与规章授予他权力时要保障的目的,而是为了维护国家财政部门的利益。
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行政法治原则进一步深化的表现。在法国行政法治进程的初期,只要一种行政行为是由具备法定权限和资格的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作出的,行政法院就会认定该行为合法,而不问该行为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随着行政法治的进一步发展,行政法院发展了滥用权力的理论,根据该理论,行政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目的和动机。如果行政行为的目的和动机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行为将被行政法院以滥用权力为由予以撤销,从而使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处于行政法院的监督和控制之下。行政法院对行政行为目的和动机的审查极大地扩展了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容,狄骥认为这导致了自由裁量行为概念在公法领域的消失。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除了要求行政行为的形式和目的合法之外,还要求行政决定的内容和法律根据合法。
3. 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积极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法治有两层含义:消极的行政法治和积极的行政法治。消极的行政法治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方式、程序和目的。积极的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以自己的积极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这是法国行政法治原则的最新扩展。
根据积极行政法治的要求,不仅行政机关拒绝作出实施法律的具体行政处理决定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而且当法律和上级机关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制定条例,而行政机关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的。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 1959 年的一个判决中声称,行政机关在情况需要的时候如果未制定有效的条例来维持秩序,就是违反法律。 1969 年,最高行政法院又重申了上述观点:当制定行政条例为实施某个法律所必要时,行政机关有义务制定这个条例。
『叁』 法制行政和行政法制是一样的吗!如果有区别,其区别在哪里
当然不一样。文字顺序不同含义完全不一样。法治行政,一般是指依法行政,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公共权利;行政法治,一般是指行政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违法应该承担的后果。仅供参考。
『肆』 什么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措施: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伍』 法治行政的特点包括
法治行政的核心来含义是法律源高于行政。法治行政的特点包括:
1、职权法定。
2、法律保留。
3、法律优先。
4、依据法律。
5、职权与职责统一。
法治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优于行政,行政受制于法律,政府受法律支配,并严格按照法的规定以及法的宗旨和原则行事。
(5)法治行政扩展阅读:
政府运用这种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国家、管理公民。法治首先是依法治权、治官,依法规范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而不是首先、更不是仅仅依法治民、治事,只用法律规范和约束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法治行政的核心是用法律控制政府,防止政府越位、错位与缺位,避免行政机关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从权力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权的惟我独尊,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事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
『陆』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区别
有么?
『柒』 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是逻辑层递关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在这些内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因为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不仅是靠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管理机关来施行,而且主要是靠各级人民政府与国家执政机关的强制推进。如果各级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进行管理,那么依法治国就有了基本保证和实现基础。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大环境和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大环境,就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但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会落空。因此,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捌』 依法行政与行政法治对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价值
一、依法行政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我国这样一个历史上封建统治时间较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高、公民法治观念较为淡薄的国家,要实现法治这一宏伟任务,就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正确的法治理论和成功的做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整体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依法治国的关键则在于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一)从法治原则的角度而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的核心应该是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这三者之中,依法立法是基础,独立司法是保障,依法行政才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据统计,改革开放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8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地方政权机关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大约有80%的法律法规是要由行政机关去贯彻落实的。因此,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能否依法行政。必须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公共事务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做到政令畅通,执法如山,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样,依法治国的原则才能通过政府行为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二)从权力制约的角度来看,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法治的核心是有效地约束公共权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治权的重点又在于治行政权力,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既是现代法治的宗旨,也是依法治国的价值取向。宪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极其广泛的权力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行政权最易膨胀,它最需要自由又最容易无度,最需要控制又最难以控制。这种无所不在的公共权力必然需要依法制约,也最需要公众监督。从行政权力的性质来看,行政权力也是最难制约的,行政权与立法权和司法权不同,可以为被管理者设定义务,可以独立实施行政处罚,在管理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可能性就大。因此,如何实现依法行政,应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三)从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来看,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只有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公民依法尽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法规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切实的遵守,才能实现依法治国。而要做到这一切,关键还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不奉行法治原则,谈不上依法行政。人治与主观随意性相联系,权力的行使由个人意志决定;依法行政与法治相联系,权力的行使以人民制定的法律为依据和评判标准。依法行政原则的确立,对于象我国这样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保证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将保证行政管理遵循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行政管理不致偏离航道。无庸讳言,行政管理范围的宽阔和行政工作人员的众多,作出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行为,甚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也时常出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依靠严格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2.保证行政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特点是这个国家一切活动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同时也是依法行政给行政管理带来的保障。依法行政能保证行政管理的统一,有了统一性,才能有公平和公正。社会的不公正、不公平,是产生社会不满,甚至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依法治国的关键则在于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据统计,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百分之八十需要行政机关去执行。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与公民息息相关,直接为公民所感受,因而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办事,对公民的榜样作用也最强。然而,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现状却不容乐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越权执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败坏了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样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市场经济之所以必须是法治经济,就是由于法治所带来的统一性和连续性。要保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3.保证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执法,以保证行政管理符合国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错误和违法,减少纠纷和矛盾。同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都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这也一再为我国历史所证明。不能将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对立起来。4.保证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要使监督取得成效,必须解决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的问题,也就是需要有监督的标准和程序。所谓监督的标准,就是对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评判标准。而能够提供是非评判的唯一标准,是法律;所谓监督程序,即进行监督要经历哪些步骤、方式和时限。程序就是操作规则。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才能保障监督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人治社会应当逐步向法治社会过渡,而这种过渡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依法行政的实现程度。实践证明,实行依法行政,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避免首长负责制下产生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实行依法行政,才能避免和减少各种行政违法行为及由此给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失,并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玖』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什么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和紧迫性。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
1、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2、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依法立法,政府立法工作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3、坚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中央的重大决策,体现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部署。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防止政出多门、政令不一和各行其是。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1、依法决策。合法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要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决策权。
2、健全决策程序。科学严密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3、强化决策责任。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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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意义:
1、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2、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