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例
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起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适格被告。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能受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㈡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
违法之处如下:
1 叶某不能一人前去马某饺子馆进行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至少须有2人。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 叶某二话不说即对马某开出了由某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的罚款100元的收款收据在程序上严重违规。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 叶某教训说:"你卖的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于是立即将罚款增加到200元。违反《行政处罚法》中公正公平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4马某拒绝罚款,叶某威胁到:"等着瞧,不想开店了? 叶某将罚款往口袋一装就走人了."
违反法律。
《行政处罚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㈢ 行政处罚案例分析题 求解!!!!!!!!
1、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中山区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中山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㈣ 请问案例中李某的行为哪些方面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王某违反城管法规,决定500元罚款,并当场交,李某收后未出具收据即去吃饭。饭后,王某仍在摆摊位,李某未理会便去上班。
请问:李某的行为哪些方面违反了行政处罚行为的有关规定?具体分析
㈤ 有关行政处罚的案例
处罚主体不合法,因为烟草管理站不属于行政部门。
烟草站交给王某自制的实物罚没收据一份,违反程序。应该使用统一的收据。
8月25日,又向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错了,处罚书应该当场给。
没有违反那什么一事不再罚,烟草站只是变更了处罚内容。
不尽详细,大概是这样的。。。。
㈥ 来几个行政法学的问题 !案例1:企业行政处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并行案
你的问题标题已经说明,一个是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由组织人事部门作出;一个是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由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两者既无冲突,也不能相互替代。
㈦ 求一篇统计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这个在网上有很多,现在行政处罚是公开的,你可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这个下面有相关案例
㈧ 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你好,宋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了:
行政执法的普遍要求是:以法律为准绳,内以事实为依据。宋某在没容有明确证据证明郭某的违法违章事实的前提下实施处罚,是典型的违法行政。
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有告知义务,必须要完整、明确、清楚地告诉行政相对人执法理由和执法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这一说法,显然是和以上要求不配套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人员必须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加盖财政部门印签和处罚机关的处罚通知书,然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做到罚收两条线,不能当场向执法人员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不得因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加重处罚,在20元罚款基础上加处罚款20明显违反规定。
最后宋某不发放处罚通知书,也不出具任何收据,更是违反处罚法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㈨ 问:本案例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在那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有四处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未听取当事人的合理意见;
三、对当事人的申辩加重处罚;
四、执法人员只有一人。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 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 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㈩ 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你好,宋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了: 行政执法的普遍要求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版为权依据。宋某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郭某的违法违章事实的前提下实施处罚,是典型的违法行政。 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有告知义务,必须要完整、明确、清楚地告诉行政相对人执法理由和执法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这一说法,显然是和以上要求不配套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人员必须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加盖财政部门印签和处罚机关的处罚通知书,然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做到罚收两条线,不能当场向执法人员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不得因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加重处罚,在20元罚款基础上加处罚款20明显违反规定。 最后宋某不发放处罚通知书,也不出具任何收据,更是违反处罚法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