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行政区
『壹』 我国有几个特别行政区
我国有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把华人智慧与西方社会制度的优势合二为一,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
澳门是一个国际自由港和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四大赌城之一,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著名的轻工业、旅游业、酒店业和娱乐场使澳门长盛不衰,成为全球发达、富裕的地区之一。
(1)我国特别行政区扩展阅读
一国两制
所谓“一国两制”,又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同志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重要思想,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域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国两制”的方针将来同样适用于台湾。
实行“一国两制”的重要途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设立特别行政区,用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内的各项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澳门
『贰』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是哪些
两个特别行政区
1、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宋代以前,这里是海上渔民捕鱼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后,岛上有个小村,叫“香港村“,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1997年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取全称中的“港”字作为简称。
2、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名字最早记录于明朝史书,叫做“蚝镜”(濠镜),意为海湾如明镜,盛产“蚝”。后又称做“澳”,即船只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称“蚝镜澳”,因隶属广东香山,亦称“香山澳”。“门”字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一说是本地内港的妈祖庙,隔海同湾仔的银坑相望,形成的海峡象门;另一说是本地南面的氹仔、小横琴、路环、大横琴四岛离立对峙,海水贯流其中呈十字门状;再一说是本地南台山(妈阁庙山)和北台山(莲峰山)相封成门。总之,既是澳,又是门,故曰澳门。1999年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取全称中的“澳”字作为简称。
『叁』 我国有哪两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和澳门为中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现在经济对外贸易的主要窗口。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
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除此外,中国内地也有经国务院审批的特别行政区,如卧龙特别行政区。
(3)我国特别行政区扩展阅读
行政区数量(2017年)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共34个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共334个其中: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294个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共2851个其中:1355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63个县级市、962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共40497个其中: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公所。
『肆』 中国特别行政区是哪几个
中国特别行政区是香港和澳门。
『伍』 我国有几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什么。
目前有三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澳门”和“台湾省”!“香港”于1997年、“澳门”于1999年回归中央政府领导!台湾省至今还未服从中央政府领导!
『陆』 中国特别行政区
是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牢牢建基于法治及司法独立的精神。《基本法》为香港特区订下宪制框架。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依归,并由多条本地法例作补充,与中国内地的制度截然不同。
香港特区的法律:
香港特区目前实施的法律包括:
(1) 《基本法》;
(2) 《基本法》附件三载列的全国性法律;
(3) 1997年7月1日之前的原有法律,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会通过采纳为香港特区的法律;
(4) 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与防务、外交及其它在香港特区自治范围以外的事务有关的全国性法律,可以由香港特区公布或自行立法,在香港施行。目前有11条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特区。
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回归后,澳门原有的法律保持基本不变,审判权属于特区法院,使司法机构本地化,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和澳门特区检察长必须由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其余绝大部分法官仍然可由本地华人法官和外籍法官担任。
『柒』 我国特别行政区分别是什么和什么
香港和澳门!
『捌』 我国有多少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23个省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黔、贵) 云南省(滇、云)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台湾省(台)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地级市282 县级市374 5个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