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规
❶ 国防法规的相关法规
之所以把《国防教育法》单独列出来为大家作比较详细的介绍,主要是因为,它和我们目前进行的军训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它是我们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国防教育和军训的法律依据。
《国防教育法》是规范全国国防教育的基本法律。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
《国防教育法》共6章38条,(真是人性化)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国防教育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法。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对国防教育的职责及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规定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通过立法规定一个节日或者纪念日,以推动国家某项事业的发展,是国内外经常采取的做法,我国的《国防教育法》在起草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设立全国性的国防教育日很有必要,这有利于增强全民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推动国防教育建设事业的发展。在确定具体为哪一天的时候,提出了许多方案,有人提出应选《南京条约》签订日,有人提出选《辛丑条约》签订日,还有人提出“九一八”、“七月七日”等等,经过反复研究,最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作出决定,确定每年九月第三周星期六为全国国防教育日。369国防教育
第二章学校国防教育。单设这一章的主要考虑,一是青少年是祖国发展的未来,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强大的后备力量:二是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这一阶段正是增长才干的阶段;三是青少年在学校接受的是系统、正规的教育。
因此,第13条提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第15条规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对学校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明确规定,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要求学校应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在这里,要跟大家届时一个法律术语“应当” ,“应当”一次在立法和司法中含义就是“必须”的意思。比如,在我国《刑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 有重大理工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减轻处罚。那就是必须或者肯定要减轻处罚的意思。
第三章社会国防教育。明确了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对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个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职责,开展国防教育的内容、方法都做了规定。
第四章国防教育的保障。对国防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物资、场地及教育大纲、教材、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等保障做了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33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于其他违反国防教育法规定的行为,以至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以及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好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国防教育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国防教育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防教育事业迈入了法制化轨道。这对于保证全民国防教育的开展,推动新时期的国防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乃至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反分裂国家法》简介主要是为了台湾吧
《反分裂国家法》与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
有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
有助于维护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
有助于维护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伟大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比分。国家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我国国防法制建设的前景展望
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防法规建设还有一些需要健全和完善(都是这么说的)的地方,一些国防和军队建设急需的法律还没有出台。突出的是:《国防动员法》、《国民经济动员法》、《军人权益保障法》、《转业军官安置法》、《国防科研产生发》、《武器装备采购法》等法律尚未出台。还有一些重要的军事法规没有制定出来,例如联络工作、军费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军用核安全、军用核材料管制、军事监狱管理等。此外,有些军事法规需要修改,例如共同条令、军事训练条例、政治工作条例、武器装备管理方面的条例等等。《军人权益保障法》、《转业军官安置法》、《退休军官安置法》这些法规如果不敢进指定出台的话,将会直接影响到军心稳不稳的问题,这些专业,退休的军人的退路怎么样,影响到他现服役是的精神状态。
未来10年内,使全国人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目标进行奋斗的第一个19年,我国社会主义场经济将向纵深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这一发展将更加深刻。在这一进程中,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既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方面,也是保障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应当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加快国防建设步伐。
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面临的形势,今后10年国防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得以理顺(说话可以大点声),国防法律体系基本完备,国防法律制度的科学性进一步增强(相对性的而已);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的国防立法、执法、法律服务水平大大提高(还想服务);广大公民将受到良好的国防法治教育,(别搞我)国防法治理论研究将得到较大发展,从而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国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只选择了比较有代表性及我国周边的几个国家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美国
1.1958年,美国通过并开始实施《国防教育法》
2.1973年3月 ,实行全志愿兵役制(我不强迫你)
3. 1981年4月,恢复兵役登记制度
4. 在140多万美国的现役军人中,有博士3860名,硕士115400名,学士170000名,三项合计289260名,约占美军总人数的21%
美国国防教育的特点:爱国家、懂服从、讲团体、肯奉献
法国
1.注意提高国防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确实提高军人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建造必要的纪念物,宣传国防教育这步深
3.基于对国家安全的全新认识,法国政府主张从军事、民防、精神、科技、经济、外交等领域对国民进行综合性国家意识教育使不使啊
4.普遍重视学校国防教育你们也一样
5. 让人民参与重大防务决策,在实践中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 有没有这么好啊
法国国防教育特点:实行政府领导下的全民国防教育宁杀错不放过
日本
1.1947年 ,通过《和平宪法 》
2.1954年 ,制定《自卫队法》传说中的自卫
3.现有自卫队兵力约27万人,准军事部队1万多人
4.进日本防卫大学的录取率大约为600:1
日本国防教育特点:始终用危机感来刺激国民对国家安全的关心,以增强国民的忧患意识杞人忧天感
印度
1.1947年获得独立,重新颁布《陆军法令》
2.陆军作战人员入伍前,必须详尽回答国家所提出的14个问题
3.国民学兵团 :一万多所大中院校,拥有队员112万人
4.民防志愿队 :349座城镇,编制员额50万人
印度国防教育的特点:通过建立庞大的国民学兵团组织,加强青少年的国防教育
❷ 军事法规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元明清时期朝廷颁布的法典都有专门的“军律”或“兵律”篇目,基本仍然继承这些传统,不过有些罪名的处罚略有减轻。比如明清律中的擅调官军罪,不过处以充军。原来的“乏军兴”,改为“失误军事”,处杖一百,造成失误军机的才处死刑。“从军征讨”而逃亡的,初犯杖一百,再犯处绞。也有些更为详细,比如有“飞报军情”的规定,失误军机的要处死刑。士兵在已平定地区掳掠的“皆斩”。官员将领“激变良民”,失陷城池的,处斩。此外清朝还曾订立一些专门的军事法规,如“行军简明纪律”等。
明朝以训练精兵出名的戚继光,在其所著的军事著作里并不一味主张重刑。他认为军队中要“严赏罚”,不过对于士兵平时一般过错,他都要求初犯、再犯予以警告,三犯之徒才予以严惩。责打军棍以5下为度,视情节增减。主要贯彻责打的严肃性,必定要召集全队,说明理由,重重责打,而不必过多责打。
另外他主张“详责成”,所有的违犯军法军令的行为都要连坐军官。管5人的,属下1人有犯就要连坐;管20人以上的,属下2人有犯就要连坐;管60人以上的,属下6人有犯就要连坐;管百人以上,10人有犯必要连坐;管300人以上的,20人有犯,必定连坐;至管1万人的,属下500人有犯,就要连坐。每一单位的士兵都要连保,如有逃兵,一队中“一半送监”,其余一半进行缉拿,都要革去“月粮”。1年未抓获的,全队发往边防巡哨3年。本伍的士兵捆打后仍然服役,但在抓获逃兵以前只能拿一半兵饷。对于士兵酗酒斗殴、破坏百姓田地庐舍,“贯耳游营”;奸淫妇女、偷盗财物的,就要“军法示众”。同队有士兵揭发的,全体不必连坐,如果无人揭发,就要全队连坐。这些都是他带兵训练时拟定的制度,后来大多被清末的湘、淮军继承。
❸ 我国各类军事法律法规有多少
我国军事法律法规有五类,分别是:
国防法 兵役法 军事刑法 国防教育法 国防动员法
军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军事社会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极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并颁布,由军事司法机关和军事行政执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各种违反军事法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❹ 中国的国防法规一共划分了几个门类
我国的国防法规的体系可以由十六个门类构成:
一是国防基本法类,
二是国防组织法类,
三是兵役法类,
四是军事管理法类,
五是军事刑法类,
六是军事诉讼法类,
七是国防经济法类,
八是国防科技工业法类,
九是国防动员法类,
十是国防教育法类,
十一是军人权益保护法类,
十二是军事设施保护法类,
十三是特区驻军法类,
十四是紧急状态法类,
十五是战争法类,
十六是对外军事关系法类。
❺ 政治工作条例与军事法规的主要区别
工作条例的意思就是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工作条例来进行
❻ 什么是国防法规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法规包括:军事组织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兵役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训练方面的法律制度;军队政治工作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后勤方面的法律制度;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方面的法律制度;优抚与安置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科研生产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动员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教育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安全防卫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刑事法律制度;对外军事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
有关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❼ 国防法规主要特性是什么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教育法》是规范全国国防教育的基本法律。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
(7)军事法规扩展阅读:
地位作用:
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对各部门法的划分也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各部门法大体上可以做以下划分:
1、宪法;
2、行政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法;
6、环境法;
7、刑法;
8、诉讼程序法;
9、军事法(国防法律法规)。
在这里,军事法的外延要大一点,其主要内容或者讲根本内容是国防法规。通过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防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门类。
健全的国防法规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军、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强大法制武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建设的是否制度化的的重要标志。
❽ 国防法规的主要特性有哪些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教育法》是规范全国国防教育的基本法律。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施行
(8)军事法规扩展阅读:
依据国防法规的不同层次,分属不同的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制定和颁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规。
2、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和军委各总部制定的法规。
4、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制定的法规。
5、省、市地方性的国防立法。
国防法规制定的原则:
1、依宪法为依据。
2、维护国防利益的原则。
3、国防法律从严的原则。
4、民主的原则。
5、协调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