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
①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华(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1)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扩展阅读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首长,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备案由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议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② 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是谁
董建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获得大比数的选票,当选行政长官。同年12月16日,董建华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③ 首届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三位候选人分别是
吴光正, 杨铁梁, 董建华
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最高的吗
香港特区最高行政长官即特首,是香港最高行政长官。
⑤ "一国两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怎么产生
香港特别来行政区行政长自官(又称特区首长,亦可简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简称 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省委书记哪个权力大
当然还是行政长官了,中国是一国两制,香港有一定的独立性,行政长官权力非常大
⑦ 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是谁
董建华先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董建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获得大比数的选票,当选行政长官。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董建华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并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职,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行政长官,任期为五年。
⑧ 要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是什么
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条件和资格: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条件和资格:
1.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在外国无居留权·年满40周岁
3.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
4.不少于1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提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特区首长,亦可简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简称 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参考链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⑨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长官是谁
曾 荫 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曾荫权于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主要工作范围涉及财政、贸易等。曾荫权于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1993年5月任库务司,1995年9月任财政司,是首位出任这一重要职务的华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获任命为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后,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曾荫权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6月1日,曾荫权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去政务司司长之职,获国务院批准。6月16日,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6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6月24日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