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行政职务任命中,代理和兼任有什么区别
代理,就是还没有正式任命,只是代行职务.
兼任,就是有了一个正式的职务,另外兼任了一个职务.
⑵ 行政代理与经济代理的区别
行政代理经纪代理的区别一个是政府,一个是个人。
⑶ 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费标准
律师代理费问题,关键要看案件难易程度、花费律师工作时间、精力等如何了,另外每一个地方政府指导价格及每一位律师收费标准不尽相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最好咨询当地律师才能更加准确清楚。
⑷ 行政诉讼案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限怎么写
必须注明诉讼代理人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法律上没有对行政诉讼中的代理人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
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⑸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 可以委托代理人么
可以委托代理人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⑹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作为公权力主体,行政机关和原告处于不平等地位,如果允许被告自行取证,很容易造成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这种规定是保护私权利主体的利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6)行政代理扩展阅读: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五章证据
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⑺ 行政诉讼代理权限如何规定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限制人身自 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⑻ 代理行政诉讼一般是特别代理还是一般代理
我国诉讼法规定,亲戚好友均可作为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也就是说,个人是可以代理诉讼的。但同时规定有,除一些规定的单位或律师外,个人不能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
⑼ 你好;我想请你代理行政诉讼
说说是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