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属于什么编制
环保局里面领导职位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但是其他人大多数都是事业编,环境监察大队是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工是事业编制,非正式职工那就杂了~~
Ⅱ 请问各位大侠,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执法和环境监察大队环境执法有什么区别
区别:城建环境执法主要的执法对象为:工地、路边摊、街道卫生、绿地、广告牌匾等等;环境执法的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至于哪个好:城建环境执法的对象鱼龙混杂,尤其是工地执法对象涉黑较多,路边摊执法有一定危险性,且层次非常低;环境执法的对象为企业,比较来说较为高端,可以拓展人脉,积累社会经验。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环境监察要好得多;
但是从单位角度来说,城建局是大局,环保局是小局,向上升以后,权力,掌握资源不一样。因此看你需要什么了,环保是朝阳产业,上升空间很大,看你如何选择了。
Ⅲ 在环保局里面的执法部门 是公务员吗
基本上环保局里面的都是公务员,但也有参公的,比如下属的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什么的
Ⅳ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0.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施行日期:1996.12.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6.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1.1)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3.6.16)
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3.7.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1998.11.29)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0.3.20)
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4.7.1)
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施行日期:2005.12.1)
14、《各省环境保护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15、《各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
16、《各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
17、《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各省人大常委会 )
18、《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4.7.1)
1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施行日期:2006.3.1)
2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1999.10.1)
21、《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5.10.1)
22、《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4.6.1)
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1.5.8)
2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施行日期:1997.3.25)
2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5.10.1)
26、《各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各省政府)
27、《各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各省政府)
28、《各地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各地市政府 )
29、《各地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各地市政府 )
等等。
Ⅳ 环保局到底是行政机构还是执法机构
环保局中基本有三种编制,一类是机关公务员,基本都是领导;二类是环境监察大队,按照2013年的新规定,属于事业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三类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也是大家通常称为纯事业,如监测站等。
环保局是行政机关,也是执法机构
行政执法权限是由《行政处罚法》第17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环保局有处罚权限。
Ⅵ 请问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是做什么工作的是城管吗
环境监察执法来大队不是城管,源隶属于环保系统胡环保局。
工作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县环保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负责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
负责对污染事故及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排污档案汇总,环境统计报表的整理和编报;
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信访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处理;
负责对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负责承担主管领导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Ⅶ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和公安局环安大队怎么分工
1、环境监察大队通常处理一般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现场执法(其执法权限多为“环保局授予”)。
2、一般需经由环保局给出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主要处罚手段为:罚款和限期治理(含停产治理),如无法执行,通常手段为环保局向当地法院起诉、行文当地政府建议关停等。在此阶段,不会进入刑事立案程序。
3、如果上升为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就需要转交至公安局环安大队处理,由公安局立案调查,之后转检察院提起公诉结果会判刑。

(7)环保局执法大队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者经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而逾期不办的;
(二)与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或者不正常排污的;
(四)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情节较重的;
(五)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六)被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后仍继续生产的;
(七)阻止、妨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八)有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生产或者经营行为的。
Ⅷ 环保局监察大队
你好,先恭喜你考上环保监察大队,希望你好好工作,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刚入职,因为你不是学环保的,需要多在这方面充充电,给你提出建议: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条例》及《行政处罚法》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这个是基础,也是执法依据。更主要的是要多向老人请教,在工作中多学多看,环境监察工作中应用的有关法律条款在实际的工作中是灵活变通的,多出出现场。
如果刚开始去执法,最好少说话,听带队领导指挥就好。慢慢的一些执法程序你就心中有数了。灵活归灵活,但违反工作原则的事情不要做。
Ⅸ 环保执法大队
环保执法大队属于环保局下属单位,根据地区不同多数参照公务员管理,没有正版事的属于权公务员系列。不同地区进入人员的方法不同,有的招聘,有的空缺后领导选用,有的地方考试后可以进入,有的环保局内部进行自我调节、调动。有执法、监督、处罚的权利,待遇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