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查车
『壹』 交通执法有权上路查车吗
是的
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合理不合理,是另外一回事
『贰』 局开私家车上路执法查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运管和路政都有上路查车的执法权。
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是查超载超限,执法人员必须出示交通部或当地省级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执法类别应是路政管理或路政超限管理,同时执法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
2、路政、运管都有上路执法权。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公路三乱的规定。路政、运管上路执法的时间地点(路段),需报经县级以上法制办(局)批准。否则属违法上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无效。
运管所是交通局下设的执法机构,主要是查(营运证,非法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等,对营运车辆的营运违法现象,及非法营运黑车的查处)。
对于运管人员上路稽查有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五十六条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 督。
第五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行为进行举报。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 法及时查处。
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 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 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 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 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 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 者情况。
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 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 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 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叁』 交警查车需要执法证的吗
不需要执法证
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 没有法律规定,在交警上路执法查车情况下,必须出示证件(便衣警察除外)。但是交警不允许便衣上路执勤。
警察执法时只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证件。
但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所以执法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和宣传教育等是不需要出示执法证的!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
行政处罚法为一般法,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所以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警服、警衔、警号及人民警察证就是合法的执法凭证,并不需要出示相关执法资格证。公民如果想行使监督权,可以记下民警的警号,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对。
既然不需要出示执法证,那么为什么有的“交警”在一些司机追要执法证以后,就选择息事宁人,直接放你走人呢?交通违章也不处理了?这一类“交警”并不是一时心软,放你一马,而是他自己根本没有执法权!这就是“交通协管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协警”!
那么协警(也叫交通协管员)究竟有没有执法权呢?
根据公安部的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通字[2005]84号)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肆』 交警在具备什么条件下可以上路查车
交警在调查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上路查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条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九条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4)执法查车扩展阅读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八十四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二)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伍』 交通执法可以随意上路查车吗
可以,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当场罚款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告知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
(5)执法查车扩展阅读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陆』 交警没携带执法证件可以检查我的车吗
不可来以
执法部门执法,自特别是交警上路执法必须身着制服,佩戴执法证件。
『柒』 交通执法能上路查车吗
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
『捌』 地方交警在高速路口查车算违规执法吗
不算,高速公路有管辖路段,比如说连霍高速途经陕西省,在陕西境内就归陕西交警大队高速路支队管理。
『玖』 交警可以随便在路上查车吗
可以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
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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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四)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
(五)指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六)听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