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人员
⑴ 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释义:
侦查: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
检察: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中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的人员。
审判: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书记员。
监管: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和社区矫正部门中担任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劳教人员职责的工作人员。
(1)司法行政人员扩展阅读:
刑法中的司法工作人员不同于日常所说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不是所有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劳改劳教机关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只有担负刑法规定的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四种职责之一的,才是司法工作人员;
其他在上述机关中从事人事、后勤、研究的人员以及勤杂人员等,不负有上述四种职责之一的,不是刑法所称的司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聘用的辅助性警察也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虽然穿警服,在警队值班,但没有执法权,只有在正式民警带领下才能一起执法,单独辅警不允许执法。
对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也不能只理解为直接或者具体的经办人员,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劳改劳教等机关中对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工作负有某种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也都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⑵ 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属于行政机关的人员编制,那么法官是公务员吗
法官是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下列工作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四、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五、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六、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七、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只是公务员体制的一部分,还包括以上其它机关。法官通过国家中央和地方各个省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从事审判员工作,都是正式在编的法院干警,属于公务员编制。
资料拓展: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以上资料参考来源:网络—法官
网络—公务员法
⑶ 行政司法和司法行政区别
司法与行政的区别。司法与行政都是执行法律的个别化的或具体化的行为,统一于广义的执法活动。但是,行政是实现国家目的的直接活动,而司法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间接活动。二者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性质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运行方式不同。
一、从本质上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有一下区别:
(一)司法权与行政权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
(二)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性质不同。
(三)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功能不同。
(四)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运行方式不同。司法权与行政权运行的最主要区别是司法权的行使具有被动性的特征。司法权的被动性是基于司法公正性的最高价值追求和司法中立性的需要。司法中立性要求司法权的行使必须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否则就有可能破坏司法的公正性。司法权能独立存在的价值即在于它能充分保证公正性的实现。司法的被动性要求法院在当事人未提起诉讼时,不能借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主动启动诉讼程序,即使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不得主动予以追究。当然,司法权行使的被动性仅仅是诉讼程序启动时的被动性。
二、从形式上看,与行政相比,司法具有如下特征:
(一)独立性。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而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下级机关必须服从下级机关,一级服从一级,全体行政人员必须最终对行政首长负责;
(二)被动性。法律适用活动的惯常机制是“不告不理”,司法程序的启动离不开权利人或者特定机构的提请或诉求,但司法者从不能主动发起一个诉讼。而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往往具有主动性;
(三)交涉性。法律适用过程离不开多方当事人的诉讼参与:在刑事诉讼中需要控辩双方的辩驳、质证、对抗;在诉讼中需要原被告双方的协商、交涉、辩论。而行政权力的行使,更多地是行政机关的命令
⑷ 基层法院的 司法行政人员 和 科员 有什么区别谢谢
科员指的是行政级别(工资待遇相关),司法行政人员指的是职责分类(工作内容相关)。
⑸ 知道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主要的工作是什么
档案管理
人事调研
纪检宣传
后勤保障
拓展:司法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街以及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指导乡、街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管理全区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干部培训工作。
(9)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本系统警务工作。
(10)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指导管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12)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⑹ 社区矫正法出台对司法行政人员有什么影响
完善现行法规规定,让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性质和地位,赋予其法定职能、职责和职权。
社区矫正人员脱管追查将有法可依有保障。
⑺ 司法局的职能都有什么职位
中国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北京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