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行政
① 原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何时成立指的是升格前的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建国初期,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内设有中央外资企业管理局和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1953年两局合并,改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0年动乱中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是经济监督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最高职能部门。
② 凡是企业前面有中国两个字的,又在工商行政总局注册过得,都是国企吗
不一定,判断国企的得看股份比例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总局
在这里面发领导是看不到的。
可以登录工商总局网站反应。
反应邮箱被关闭了,但下面是另一个反映渠道
已经被关闭了,如果你有需要可以到http://gsyj.saic.gov.cn/zxjg/的专栏去投诉!
官方公告如下
国家工商总局变更举报投诉信箱
2007-6-13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在国家工商总局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上发布公告称,因设立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举报投诉专栏,原举报投诉信箱(djcxjb@saic.gov.cn)关闭,如需举报投诉可登录国家工商总局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的举报投诉专栏(http://gsyj.saic.gov.cn/zxjg/)。
此举报投诉专栏显示题目为处理结果一览表,分为举报投诉主题、举报日期、举报件编号三个项目,举报投诉者可直接点击专栏页面上的“我要投诉”项目进入举报投诉程序。
④ 中国工商行政总局
你是要找“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地址么?在网络里搜就好了,地址:http://www.saic.gov.cn/
⑤ 注册带中国两字的公司是不是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
最近有老板想小编反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后来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呢企盈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会有哪些问题吧,欢迎大家来阅读。
一、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
二、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吗
我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三个风险
1、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企业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能使用该商标。
举个例子:A企业生产的"大地"牌拖拉机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A企业没有注册"大地"商标,其他厂家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拖拉机上打上了"大地"字样出售,从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只能通过商标注册取得,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一旦商标被他人成功抢注,企业可能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商标,之前花费在宣传该商标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将付诸东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使用未注册商标,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若最终认定企业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会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现在明白了吗?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不小,商标不注册这些风险你永远不可能躲过。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
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
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近似检索,可检索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
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从而缩短商标的注册时间。
2、组合商标最好分开注册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
如果未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一旦某个要素存在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⑥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址是什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址:http://www.saic.gov.cn/
⑦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怎样营业执照年检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信息,之后登陆。
(7)中国工商行政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⑧ 为什么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查询打不开
商标局官网会定期更新近期申请的需要录入商标局网管的商标信息,在更新中的时候官网都是打不开或者很容易卡住的,可以过半天或一天在尝试,也可以发过来,帮你查
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原: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原:组织起草]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原: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原第(五)条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原第(四)条第一款]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原第(第)条第二款]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原第(四)条第三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原第(四)条第四款]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原第(三)条第二款第四部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原: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被细化,原文:查处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原:第(六)条]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原第(七)条内容没变]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此职能98年三定方案曾划出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原第(八)条,减少第二款: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原:第(九)条],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取消了“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原第(十)条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原第(十二)条]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原第(十一)条]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原第(十三)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13个[原为11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取消: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要管理、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并协调全局的调研工作;拟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系统统计、财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取消: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原公平交易局]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取消原文: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四)直销监督管理局。[新增]
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打传部分职能归原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取消: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六)市场规范管理司。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原文: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新增]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八)企业注册局。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原为:组织管理]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取消: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取消: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的工作。]
(十)广告监督管理司。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原为:组织实施]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原为:广告协会]的工作。
(十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人事司。[原人事教育司]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双重管理的有关事项;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取消: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奖励工作;]
(十三)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原外事司]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新增]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其他事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承担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商标评审委员会承担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等行政职能,其干部管理办法不变;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注:红色部分为新增加的内容,绿色部分为更改的内容.
⑩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网
没哟搜索到这件公司的信息,确定是这个名字么?是不是变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