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行政管理
Ⅰ 如何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企业信息变更手续
去办事中心,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事窗口填写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Ⅱ 青岛工商局企业查询
经查询“青岛市工商局网”,“青岛鑫丽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详情如下:
青岛鑫丽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业基本信息:
注册号: 370284230064957 名称: 青岛鑫丽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潘鑫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04-25
住所: 青岛胶南市大场镇中心中学院内
经营期限自: 2013-04-25 经营期限至: 2111-11-1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餐饮管理(不含住宿、餐饮、旅行社等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批发、贮存、销售:蔬菜、生鲜肉、鲜活水产品、水果;销售:厨房用具、日用百货。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登记机关: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胶南市局 发照日期: 2013-04-25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序号 投资人类型 投资人 证照类型 证照号码 详 情
1 非农民自然人 潘鑫 :
认缴出资额: 80.000000万人民币 认缴出资方式: 货币 认缴时间: 2013-04-25
实缴出资额: 8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出资方式: 货币 实缴时间: 2013-04-25
2 非农民自然人 徐在美:
认缴出资额: 20.000000万人民币 认缴出资方式: 货币 认缴时间: 2013-04-25
实缴出资额: 2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出资方式: 货币 实缴时间: 2013-04-25
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潘鑫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徐在美 监事
3 潘鑫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Ⅲ 青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怎么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一、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 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Ⅳ 青岛市市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八大峡工商所
法人:胡保志
主营:工商内所
电话:5754315
地址:山东省容青岛市市南区西藏二路17号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3人
开业年份:1998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南分局四方路工商所
法人:崔宝珠
主营:工商所
电话:2967315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72号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7人
开业年份:1998
·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所
法人:闫世峰
主营:工商所
电话:2617315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48号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15人
开业年份:1998
Ⅳ 青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怎么办理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1)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l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
l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l 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2)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
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
l 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l 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
l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Ⅵ 青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步骤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人身份证明;
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Ⅶ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所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Ⅷ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青岛市工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参与制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有关证照,确认其企业名称、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贩卖走私物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章案件。 监督管理经济合同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工作。主管全市商标注册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的发展。主管各类市场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及期货、文化等特种市场;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和发展。
主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研究制订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领导和管理各分局,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业务工作。主管依法收取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费和规费工作。完成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Ⅸ 青岛工商行政管理上午几点上班,下午几点上班
行政事业性单位都是朝九晚五
不过很多时候下午都出去喝酒或者所谓的下地方就是回家了,最好上午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