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执法
『壹』 非法开采可耕地采砂如何定罪
让“非法采砂”失去生存土壤
2013年05月31日
探索河道采砂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方面要打击和规范河道采砂不法行为,另一方又要考虑科学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安定区水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该区实际,制订安定区2013年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动行动实施方案,将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的行动上升为全区行动。
该局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讲,这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将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提出“谁设障、谁出资、谁清除”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为实现全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全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不留死角。”该负责人如是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5月15日开始至2013年7月底,安定区将分四个阶段,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采砂户、采砂场、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使无证开采、一证多点、非法采砂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让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普遍受到教育,促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杜绝因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引起的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探索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河道采砂安全规范、平稳有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召开全区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研究部署清理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相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辖区内所有的采砂户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区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及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对辖区内的采砂户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每条河道内乱挖、乱采及占用耕地、林地采砂的详细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第三阶段:清理整治阶段(5月26日—6月25日)。由区水务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配合,督促所有违法采砂户于6月10日前,完成采砂坑回填治理工作,并撤出采砂设备;区供电公司对所有无证采砂户要采取断电措施,对有许可证的违规采砂户采取限电措施,待其完成整改任务后再正常供电;区法院要依法对在禁采区屡禁不止的采砂户,采取证据登记保全措施或暂扣违法采砂设备、查封违法所得等强制措施;区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对职权内的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负责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违规采砂户,依法吊销采砂许可证。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和巩固提升阶段(6月26日—7月31日)。区上组成检查组,深入各河道采砂点全面检查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区水务局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加强领导 依法行政成果可期
为确保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安定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针对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组织专门人员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把河道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区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各负其责,严格执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记者看到,此次整治行动不仅是整治时段明确,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相当清晰,在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基础上又细化了依法整动、查处和规范三个工作小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提出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查处无证、违法违规采砂等行为,规范砂石场布局。及时总结上报阶段性集中清理整治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负责采砂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在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中的职务犯罪等行为;法院负责建立巡回法庭,及时受理、办结河道违法采砂案件,对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因采砂而触犯法律的案件,依法快侦快办,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协助区水务局、市国土局安定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开展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甚至向非法开采人员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或为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安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已办理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和监督检查;市工商局安定分局负责对河道采砂点进行清理整顿,对已发放营业执照但无合法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吊销其许可证,对查实的无照经营采砂行为,依法没收非法开采、运输设备;市国土局安定分局依法查处耕地内违法采砂和违法出卖、租赁耕地采砂行为,并督促采砂者恢复耕地;林业局负责沿河林地采砂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并督促采砂者恢复林地;环保局部门负责对采砂户进行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并督促各砂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司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案件的裁量界定;供电公司负责巡回检查用电线路,对无证、违规、偷用电采砂户及时采取断电措施;有关乡镇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宣传及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河道实施不间断巡查,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制止违法采砂和违规建筑行为,并上报河道采砂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办公室予以依法查处。
五个要求确保整治实效
记者从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安办发2013第20号)中看到,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区上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整治成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在摸清全区现有采砂户(单位)的基础上,对无证开采、违法开采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对不听劝阻、拒不关停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查处的对象,视其情节,提交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出卖、出租土地的群众要依法查处。三是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采砂许可程序和采砂行为。林业、国土等部门要针对毁坏耕地、林地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公安、水务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彻底遏制乱采滥挖行为;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对采砂户的采砂范围进行现场勘查,会同有关乡镇划定采砂界限,确定采砂深度和宽度,采砂结束后,要及时对砂坑回填、现场平整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四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明确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相关部门每2天将整治进展情况报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5天将清理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五是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由区监察局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加强对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我们看到,2013年定西市安定区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清理行动,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推动河道采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保证有限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一次探索性有益尝试,在对河道违规违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和震慑的同时,对一些地方的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各种不正当执法行为也是一种很好的鞭策。
『贰』 合法采砂如何申请
可以通过以下的步骤申请合法采砂的手续:
1、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需符合以下条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规划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3)此前无非法河道采砂记录。
2、提交申请书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
(3)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3、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拓展资料: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为防止在河道内滥采、乱挖砂石导致的毁滩塌岸、河势恶化对河道防洪和航运安全造成影响,通过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的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是: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由此可见,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管理内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实行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对河道采砂实行管理。按照现行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因与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有关)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2)河道采砂批准程序。在河道内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向河道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要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
(3)河道采砂规划。河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规划要服从河道整治规划。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时要通过实地勘察、测量,摸清河道砂石分布情况,确定砂石可采范围(可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可采砂量,对采砂方式和弃料堆放处理方式等也要提出具体要求。还可根据河道防洪和航道通航要求等划定河道采砂期和禁采期
参考链接:网络_河道采砂管理
『叁』 如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及水行政执法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行之以法,实在不行,打砸抢夺,杀鸡儆猴,以儆效尤,上行下效,海晏河清!
『肆』 违法乱采砂水政执法部门有权扣押机械设备吗
这个是法来律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自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伍』 非法采砂的罪行最高能定在什么程度
非法采砂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采砂执法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七条,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陆』 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开展全县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的请示怎么写
说是可以根据的情况向当地的政府进行申请,但是需要有一定的资质处理。
『柒』 团伙非法采砂,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非法采砂是破坏长江生态防线的违法行为,但依然有人因为其中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近日,南京水警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采砂案。2017年4月,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扣押了魏某的一艘大型采砂船予以扣押并行政罚款20万元。但没想到,魏某被捕一次还没吸取到教训,依然继续作案。长江江砂属于国家矿产资源,非法采砂同时侵害国有矿产资源,将会委托国土部门进行评估提交法院,责令赔偿修复生态的损失。魏某等人非法采砂,严重破坏长江生态防线。只靠赔偿是无法弥补他们所犯下的罪行的,他们的行为必定会遭到社会的谴责,他们势必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捌』 我用农用车采砂自己起房子属不属于非法开采被执法人员发现会怎么处理
应该不属于,因为在农村自己采砂盖房子也用不了多少,也不是大量开采来买卖,既使发现你说明原因执法人员也开理解的,
『玖』 如何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熊盛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熊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实施好《办法》。河道采砂管理是事关防洪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采砂管理中还存在基础工作薄弱,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执法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执法力度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为此,省政府出台了《办法》,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站在安全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办法》,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协调处理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要象落实防汛责任制一样,逐段落实责任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采砂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采砂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重收费轻管理的倾向,严禁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参与河道采砂经营活动和纵容、包庇河道采砂的违法行为。对管理不力,造成乱采滥挖情况严重,影响防洪工程和航运安全的,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及时通报采砂管理信息,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水利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进一步做好采砂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大《办法》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快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设置可采区和禁采区,抓好采砂船舶登记工作。要规范河道采砂许可行为,严格依法实施采砂许可,要强化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长江采砂管理中的“四个专门”模式,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依法征收和管理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执法队伍清正廉洁。公安部门要加大水上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及时处理采砂当中的治安案件,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对水利部门的采砂管理执法积极配合支持。航运、海事部门要加大船舶监督管理力度,及时调处海事纠纷,处理碍航事件,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采砂船舶功率的核定。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水利部门做好采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水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四是要以重点河段采砂集中整治为重点,加大河道采砂的执法力度。对于近期的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认真细致地做好准备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要重点解决当地采砂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树立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避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维护社会稳定。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加强河道执法巡查,尤其要严厉打击在禁采区域、禁采期间采砂以及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功率开采的违法行为,保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作业,维护正常水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