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行政行为
Ⅰ 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可以理解为,有关部门(例如人大)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条令就好比绳索、栅栏把行政部门的权力框定在一个范围里,在这个范围里的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突破了这些绳索、栅栏,那么即使你程序上合法,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Ⅱ 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 ,有啥区别啊不要做概念性的解释。通俗的解释下。顺便举个例子
要式的含义是指要有法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效力,比如说行政处罚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签订行政合同要用书面形式等;而非要式行政行为则是不要求法定的形式,比如事实行政行为,像因为刮大风而把高速公路旁的大树吹倒了横躺在路中间,交警把把树拖走并清理现场以维持交通秩序,这就是实施行政行为!
Ⅲ 帮忙举"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例子"
要式行政行为举例:
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非要式行政行为举例:
如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口头传唤,无使用书面的传唤证的要求。
非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
(1)情况紧急,来不及采取某些必要的形式;
(2)行政行为的内容简单,对相对人的权益影响不大,或没有影响,无须在形式或方式上要求等。
(3)要式行政行为扩展阅读:
“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
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人权原则的普遍性,又要求法律不得不对某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此来平衡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失衡。
划分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要式行政行为就其形式而言是一种羁束性要求,若不具备相应的形式,就会因形式违法而被宣布无效;
而非要式行政行为就其形式上讲,是一种自由裁量性规定,采取哪种方式或形式,行政主体有选择余地,原则上不发生因 形式而违法的问题,但同样可能发生不公正或不合理的问题。
Ⅳ 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Ⅳ 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吗
当然不是,但是因为现在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化,所以大多数为要是行政行为
Ⅵ 名词解释:1、要式行政行为。2、行政不当。
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的方式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一般会产生特定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2、行政不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虽不在形式上违法,但不合情理。如行政处罚虽在法定幅度内,但亦轻亦重。行政失当多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但明显失当的,也视同违法。
(6)要式行政行为扩展阅读:
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
“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
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人权原则的普遍性,又要求法律不得不对某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此来平衡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失衡。
Ⅶ 要求找一行政案例 符合包含四点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
2008年7月2日上午7时许,原告冉勇与其妻李琼到冉桂英家收取尚欠多年的水泥款,由于冉桂英家无钱偿还,李琼与冉桂英话不投机,发生口角,李琼便去抱冉桂英家的电视机,冉桂英便用开水泼向李琼将其烫伤(人体轻伤), 李琼放下电视后与冉桂英发生挽打,冉桂英之父冉隆银一瓢开水泼去,误伤了冉桂英,冉勇见妻子被冉桂英烫伤后,便跑去将冉桂英按在公路上进行殴打,致冉桂英多处软组织伤,冉桂英之父冉隆银见自己的女儿被冉勇殴打便用开水泼向冉勇,致冉勇人体重伤,经他人劝阻,事态一度平息,与此同时,冉桂英的弟弟冉卫、外甥何江赶到现场,与冉隆银一起手持钢筋追打冉勇未果,即返回到李星平家对李琼进行殴打,冉勇在冉隆银、冉卫、何江与李琼抓扯过程中又返回冉桂英家,将冉桂英家的灶台、铁锅损坏。
2008年8月8日,公安机关以渝公(酉阳)决字[2008]第447号和渝公(酉阳)决字[2008]第4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冉勇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罚款己缴清)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他同案关系人也作了相应的处罚,2008年9月24日对何江以渝公(酉阳)决字[2008]第6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何江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具体的行政行为-----羁束的行政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式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书)----------依职权(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使公民负担义务)
Ⅷ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区别
行政行为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而允许行政机关自行选择的行政行为.
Ⅸ 行政处罚是要式行政行为这句话对还是错
对,是要式行政行为
Ⅹ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简单地说就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特定形式要件,比如行政处罚必须要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大多数行政行为都是要式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