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法规
Ⅰ 我国的基本法律有哪些
我国基本法律包括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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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
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Ⅱ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体系层次,最高的是宪法,下面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等。一般将法律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说基本法律就是刨除行政法规的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分为很多法律部门,你像刑事、民事、行政、社会经济等,分门别类很多。
常用法律举例:
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Ⅲ 中国有哪些法律法规
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这是三大实体法与程序法。内然后容下面再具体分为诸多特别法,比如婚姻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行政复议法是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法,具体你可以到政府网上看看.我用手机回复的,发不全.
Ⅳ 中国一共有多少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十章四百五十二条。具体章节如下: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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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有关婚姻关系的建立、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
1948年9月,解放战争进入了全面战略反攻阶段。此时,中央妇委召开了一次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会议期间的一天傍晚,邓颖超对妇委会的同志们说:“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
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
Ⅳ 中国基本三大法律法规是什么
三大基本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目前版本为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民事诉讼如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样,都是透过国家所设立的法院来进行的诉讼程序,仅是依其所针对事务的不同,而将其划归为此三大类。
刑事诉讼重在国家刑罚权的实现,借由刑事诉讼对于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并加以处罚;行政诉讼则重在救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所产生的错误。而所谓的“民事诉讼”乃指民事法院依当事人之请求,就民事纷争事件利用国家公权力强制解决之程序。
而须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中规范的对象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的开始(起诉)、进行(审理)、终结(判决)之部分,另外就保全程序的部分亦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而就诉讼终结后的执行问题则是属于强制执行法的问题。
二、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
三、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大基本实体法和三大基本程序法,三大基本实体法是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大基本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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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体系
现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体系,可粗略分为普通法系及大陆法系两大类。由于历史的因素,中国大陆和两个特别行政区各自使用自己原来的法律体系,分别如下:
中国内地:大陆法系(主要受法国、德国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法系所影响,并以数个大陆法系的国家为参考)
香港特别行政区:普通法系(源自殖民宗主国英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大陆法系(源自殖民宗主国葡萄牙);
法律体系的分别,会对司法及法律的解释权带来重大的冲击。举例说:就单就法官的职能这方面来看,中国内地也跟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一致,因此澳门的法系和中国内地的法系相近。但在香港,法官判案的案例,会成为同级及下级法院的规范,成为法律的延伸。
制度保障法官在判案时不会受任何(特别是来自政府及政党)的影响。而另一方面,一旦下级法官判错案件,法院亦要依从一个非常严格的制度,从法律观点上驳斥。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