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被要执法证
A. 民警遇有执法对象索要查看执法证件,怎么办
被执法对象要求时 着装民警要出示《人民警察证》,公安部规范指出民警执法应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便衣民警应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民警查验居民身份证时,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考:http://news.163.com/16/0726/20/BSU64Q3I00014PRF.html
B. 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要有执法资格证吗
行政来执法人员必须符源合下列条件:
(一)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四)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组织负责审查认定。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授予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
C. 交警在外执法的时候需要带执法证吗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第八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使用规范用语。
(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做到文明执法,主动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遵守交通法规。
(四)依法扣留车辆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扣留车辆的安全,提醒驾驶人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妥善处理随车易变质货物。
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交警路面执法的时候,应当出示相关证件。但是我觉得要纠正一下楼主的一个看法。你对亮证是怎么看的?亮证并不是拿在手里给你看才叫亮证,夹在衬衫上、吊在脖子上等能让人看见的地方,就叫亮证!
D. 2020国考招警公安专业知识,在执法中被索要执法证怎么办
2020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警公安专业知识备考,若在执法中被索要执法证,一般处置方式为:
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或告知考试形式、题型、考试内容。
E. 执法必须出示执法证是真的吗
执法人员凭执法证件和搜查证即可搜查的。原则上没有这两样法律手续,你可以绝拒。但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批准,凭侦查人员的执法证,在被搜查人员和相关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先行搜查,尔后补办搜查招手续
F. 执法人员必须有执法证是哪个法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G. “我要看执法证,”警察执法必须出示执法证吗
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是交警的义务,而且还是必须主动出示。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H. 男子向警察索要执法证被按倒强行带走,执法证到底该不该要
先要明白什么是执法证。
平时所称的执法证,是用于场所检查的治安检查证,并不存在证明警察有权执法的执法证。警察执法是着装,便衣执法时出示工作证即可。
向警察要并不存在的证件,纯属故意找茬,按到算什么。
I. 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证件吗警察有执法证嘛
警察有执法证,警察执法不需要出示警官证。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开警车、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装备齐全的民警执勤时,无需出示警官证。
执法资格证是警察内部管理的一种证件,不对外公开。
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执法,便衣警察除外。协警在交巡警执法过程中仅作一些辅助程序,不会参与直接执法。如对民警身份有怀疑,可现场记录下警号并拨打110进行身份核实。
(9)执法被要执法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