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方式
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
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1)执法方式扩展阅读:
特点
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 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行政执法程序意义
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
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程序上有瑕疵的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我国历来广泛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常常把程序视为实体的“附属品”。
现代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受法律制约,都应法制化。
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律法规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内容过于原则、简单、概括,侧重于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利,缺少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缺乏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程序
Ⅱ 申不害提出的国君执法的方式是什么
申不害提出的
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
君王一定要用"法"来治理国家,用"法"的标准来检验官吏的行为,国家才能够得到治理,官吏的行为才有一个正确的检验标准,封建统治秩序才能巩固.
Ⅲ 统计执法检查方式有哪些
根据不同标准,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可以分三类:
1.根据检查时间不同,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根据检查涉及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
3.根据检查主体的不同,分为联合检查和单独检查
Ⅳ 财政行政执法方式有哪些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9、《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10、《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11、《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
1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13、《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14、《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15、《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
16、《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
17、《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九条
1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九条
19、《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20、《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
21、《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2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Ⅳ 公民对交警执法的监督方式有那些啊
他说你违法可能是对的,你没说具体情况,有些场合是不允许拍照的。
至于监督,最简单内的方法,警察容一般在肩上有号码的,记住号码,拨打110可以直接投诉,去他任职的机关可以投诉,他的上级机关可以投诉。
你选过人大吧,那些人都能管。挺多的。
Ⅵ 综合执法方式有哪些
联系相关部门比如工商 卫生 公安。。。。。。。。一起执法。
方式 动之以理 晓之以情。。。强制。。
Ⅶ 行政执法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行政执法的主要形式:
①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专检查管理相对人属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②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
③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Ⅷ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式有哪些
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3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 5中央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7建设法治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8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政府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 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9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0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11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12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3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支策。 14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 15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16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7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19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Ⅸ 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一)戒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或者离岗培训;
(三)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四)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
上述规定的追究措施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违反政纪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Ⅹ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包括哪些方式
根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第三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方式:
取消相关奖励;
赔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情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判断是否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越权执法,擅自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征收费用或擅自要求管理相对人履行其它义务的;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或拒绝、拖延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本机关履行赔偿责任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
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轻或免于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主动发现其执法过错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执法人员汇报事实无严重失误且经上级领导同意的行政行为;
对所作出的错误决定,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表示不同意的;
其它不应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