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
⑴ 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有哪些要求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储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3690--1992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储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GB 18265--200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⑵ 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及其关系
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劳动 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 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它们是保护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健康平安与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⑷ 危化品企业安全法律法规
比较多,发几个国家的,省市的就不发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号,2001年10月27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七十二号,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二号,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13、《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
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1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
1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0号)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9、《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
2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
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2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
25、《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1995]56号)
2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2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2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3号)
2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31、《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3第1号)(2002版)
32、《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3第2号)(2002版)
33、《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3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3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3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督总局令第5号)
37、《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3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
⑸ 关于危险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GBl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5、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6、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扩展阅读:
管理条例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 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 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 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⑹ 危险化学品必须设有“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的法律法规是哪些
危化品的法律体系,最高的就是母法——《安全生产法》,这也是危化品唯一可以依据的法律。
危化品监管的具体依据,就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个是行政法规。
由于危化品监管的繁杂,法律法规不可能规定的这么具体。所以,在法律法规上,我们经常看到“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类似说法。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说要设立周知卡。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条例》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上述规定,在执行的时候,结合了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提出了设立周知卡的要求。
而且,安全监管领域,流行专家查隐患。专家经常提出这些“周知卡”的问题,这也是安监行业的万能条款——警示标识设置不足。即使你查不出隐患,提出这一条,也足以保留你的面子,还能让企业提不出异议。
⑺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现今,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带给了我们生活许多的便利,带动了人们文化的前进,但也同样污染了环境。让环境成为了进步的代价,而坏境又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因此为了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国家做出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⑻ 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要求
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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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有哪四个。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为“现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技术丛书”之一,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与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程与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可作为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作参考用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4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8
四、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42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7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63
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66
八、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75
九、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03
十、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110
十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50
十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76
十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80
十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85
十五、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89
十六、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
十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10
十八、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