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通知书
建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没有期限。
请看实例。
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
宜城市景海置业公司:
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管理人员巡查报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管理法规,我局决定于2012年7月17日9时在本局建筑业管理科,对你公司在锦湖名都项目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的有关建设活动进行调查。届时请你公司主管领导(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请持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携带如下资料备查:
1、锦湖名都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中标通知书;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监理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开发企业资质证书;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1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以上均持原件留复印件)。
宜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2年7月13日
②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规定,客观上有需要,因此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具体操作。
责令改正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违法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行政相对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完成整改。
(2)执法通知书扩展阅读: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个别行政机关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2、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七种,但不包含“责令改正。
一些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列在下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种类中,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并列,显然是不恰当的。
3、个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内容不明确。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有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责令改正,缺少改什么、怎么改的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起不到责令改正的应有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责令改正)
③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规定
一、文书效力。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全区发生的违反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的违法行为,是要求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是分局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适用范围。有明确的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应当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口头制止有效的,主动恢复的,则可不发;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发出的,应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
三、文书管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执法大队统一管理。空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执法大队报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加盖分局公章统一保管使用。具体发放须经监察科、大队负责人或局领导同意方可发出。
四、制作领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式两份,由分局制作,统一编号、需要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由经办人到执法大队填写登记表签名领取,详细登记违法当事人、违法情况、领取时间。
五、返回时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必须在送达后的3日内将存根、送达回证、现场照片送回存档。执法大队对返回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各基层国土所对本辖区内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复印留存备查。
六、填写要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填写应规范、全面。写清当事人、项目名称、违法的具体情况,适用的法律依据。土地违法行为应注明用地面积、土地类别、建设进度、建筑物占地面积等详细情况。矿产违法应注明当事人,开采规模等。
七、送达方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应采用法定有效方式进行。直接送达当事人时送达人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或收发部门签收;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交其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签收。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村、组等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置给当事人。
八、整理归档。执法大队对每年发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整理归档。对于立案查处案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原件放入案卷归档,执法大队留存复印件。各基层国土所将辖区内当年发出的所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纳入当年的国土资源监察台帐中归档。
九、责任追究。对因违反本规定,导致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执法监察工作过错追究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的评优资格,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④ 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与违法行为通知书有什么区别,为什么
一是产生时间不同
行政处罚告知书发生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行政主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告知。
而行政处罚通知书是行政主体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并履行告知等法定程序后作出的终局性决定。
三是救济途径不同
行政相对人对处罚通知的内容不服,可以拒签并行使陈述申辩权,要求行政主体进行复核。
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行政相对人只能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⑤ 昨天下午接到一张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谈话通知书,要求第二天上午去办公室谈话,领限改书
肯定不对。限期没恢复,整改,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⑥ 城管执法对**违法建房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城管执法是不是该下限期拆除通知书
对于违建拒不整改的,城管执法可以根据上级要求下限期拆除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⑦ 城管执法人员自己拒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什么情况
城管执法大队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⑧ 问题一:行政执法中,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在什么阶段送达送处罚决定书前还是送处罚决定书的同时
1.执法人员能够当场决定的,比如违法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应该当时做出,当时送达。
不能当场决定的,比如责令补办手续,应该事先由有决定权的领导作出决定后,执法人员制作相应的改正通知书,然后送达。我们这里是在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同时提出处罚和改正的建议。讨论决定后,改正通知和处罚告知书一期送达,也有的和处罚决定书一起送达。
2.不应该再处罚了,应该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改正违法行为。
⑨ 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该怎样处理
收到“告知书”主要有两种情形:
1、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设置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并经过审查复核确认后,交警部门依法向车辆所有人寄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事人收到该文书后,可以亲自到珠海市交警支队或任何一个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核查处理(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签收决定书后到珠海市商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也可以委托(邮寄或他人)办理,委托办理的需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并向交警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2、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道路上有违法停车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情形,为及时告知当事人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填写《违法停车告知单》张贴在其车上的文书。当事人收到该文书可持告知单在3日后15日内到告知单上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也可以待收到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复核后寄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按情形1处理。
建议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期限到指定交警部门处理。如果未按期去处理的,将收取逾期交纳罚款的滞纳金。
⑩ 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通知书,施工方要怎样回复(格式是什么样的)
自己按倒写就是了。比如“ ****部门: 经你们核查我单位*******(出的问题),我单位认真改善******。现在整顿完毕,望上级复检。大概就这些内容,自己想嘛。反正交差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