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壹』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因行为结果是抽象规范的产生,故称。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1)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扩展阅读: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根据行政行为针对的人、事以及效力范围的不同划分的。要区分这两类,可以从以下标准判断:
第一,此行为是否可以多次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反复适用,而抽象行政行为是可以多次反复适用的。
第二,此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情,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不是特定的。
第三,此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已经发生的事项产生法律效力,而抽象行政行为是对将来的事项产生效力。
网络-具体行政行为
『贰』 什么是行政行为何为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叁』 区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1、行政行为所指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主体针对的对象不确定.
2、行政行为所针对的事件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行政行为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事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对特定的事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3、行为内容是否有重复适用性.抽象行政行为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而具体行政行为通常表现为直接赋予、剥夺、设定、免除特定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肆』 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意思有没有好懂的概念,太难了
先说行政行为: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对管理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就是行政行为。分两大类: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即只针对某人、某企业或某组织有效,比如对个人、对企业的罚款、发许可证、收税、发救济款等。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如果还不明白,请告诉我,我再给你分析。
『伍』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是以它所拥有的行政职权为前提的。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是由国家的交通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者。3.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但是,这种法律效果只对业已发生的特定的人和事件有拘束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只是一次性处理。如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就一次违规而言,行政机关的处罚只对这一次违规有效。下次再违规,交通管理机关需要再次作出处罚决定。4.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它由行政主体单方作出,其行政行为的成立不以行政相对人的同意为前提。如交通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不必得到违反交通规则的人的同意。
『陆』 什么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而言:
首先,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然后,被诉是指:被提起行政诉讼
『柒』 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有区别的,表达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行政行为的含义更广一些的,行政行为包含具体的行政行为与抽象的行政行为两种。
『捌』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哪些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两种:
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第一是就特定事项对特定人的处理。第二是就特定事项对可以确定的一群人的处理。第三是就特定事项对不特定人的处理。
3.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4.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性处理
拓展资料
作出行政决定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事实是行使行政职权的第一个法定条件,是判断行政合法性的第一个条件,也是保证行政职权不滥用的第一个条件。否则就无异于放纵任性的行政职权,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就没有安全保障。
安全来自于将行政职权联系在一定的事实条件上。没有事实不能行使权力;事实不变,行政决定就不能变。没有充分的证据就不能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没有证据就是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实和证据有约束和稳定行政活动的功能。
『玖』 举例说明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罚款,比如你驾驶车车辆超速了,警察罚你200元前,警察的罚款行为就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你要运输烟花爆竹,经申请,发给你准运证的行为都是
还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等。
『拾』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复议怎么判断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