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具体解释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包括时间,地点
所以催告书中应当载明时间和地点
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内容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内,维护公共利容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内容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是什么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专书送达十日后属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回,不得使用或者损毁;答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何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何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