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执法
1 构成犯罪的去检察院反映
2 造成民事损害的,提起民事起诉
3 其他情况可以找这个警察的上级部门反映(比如派出所的找公安局)
Ⅱ 什么叫执法过度 有关部门处理过重造成自杀后果
什么部门,为了什么,做出什么处理。
Ⅲ 过度执法相当于社会的『自身免疫病』,这句话对吗
过度执法相当于社会的“自身免疫病”,这句话√。
这是由于免疫系统异常敏感、反应过度,敌我不分地将自身物质当作外来异物进行攻击而引起的疾病叫做自身免疫病。而过敏反应是指已产生免疫的机体,在再次接受相同的抗原时所发生的组织损伤或功能紊乱。
不同点在于自身免疫病是免疫系统针对自身的免疫反应,而过敏则是针对体外物质的。以上供参考。
Ⅳ 派出所所长暴力,过度执法,怎么投诉和上告
留证据,像上机公安机关和执法部门投诉
Ⅳ 感觉交警执法过度时
你真是法制意思薄弱
但是口不饶人(反话)
他收你证件扣车是程序
他不给你对方号码是必须的(谁知道你想怎么样?也不需要知道,按程序办事是制度)估计你也不会认同,法律不在乎人情?是吧?
换了是你被撞,司机找不到了,请说说您的心理话,要用良心说哦!
如果这个司机不被抓到,你觉得他需要改错的机会吗?他的正常心里不应该是,啊!幸亏!我逃过了!
如果,你撞人了,你逃掉,你仍然会马上开车回去原地报警说你撞别人的车了,我服你!
Ⅵ 为什么要依法防控,反对过度执法
只有依法防控。过度执法会造成冤案错案。只有依照法律证据处理案件。才能免除冤案错案。维护法律的工正。
Ⅶ 遇到粗暴执法或者过度执法怎么办
这是个社会问题。不管怎样,必须平和对待每一件事物,知道很难,忍,把矛盾降到最低,协商是最好的办法。没商量也只能好汉不吃眼前亏。
Ⅷ 搭伙做饭重罚15万是理解不同还是过度执法
同一地区的监管部门面对同一问题竟有不同说法,是理解不同,还是个别部门过度执法?
到底是不是食堂,应该依法认定,而不应该以被检查者是否“签字”认定。而记者私下咨询玄武、鼓楼两个区的市监工作人员,得到的回答都是说,这种搭伙做饭的人数规模很小,且在民宅内,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只要注意卫生、不扰民就行了。同一地区的监管部门面对同一问题竟有不同说法,是理解不同,还是个别部门有意将法条外延放大、做大执法权、过度执法?
当然,在居民楼做十几个人的饭,增大了安全风险,也难免会有噪音妨碍周边居民。当地食药监部门根据居民投诉,主动介入进行调查,也有其依据。但目前的情形是,食品安全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等,并没有对员工之间搭伙做饭给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对是否属于违法并没有实锤。当地市监局在2017年5月到12月之间也未进行及时引导和干预,如今直接给出15万元的罚单,让人难以理解。
作为地方食药监部门,监管重点应该放在与公众的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工友们在自家出租屋里搭伙做饭,却引来了监管的“火眼金睛”,并施以15万元的重罚,如此“严管”有待商榷。
Ⅸ 来帮我看看,是不是遇到警察过度执法.
你好,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行政法六大原则里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根据你版的描述权,警察在没有发生暴力冲突的时候采取不当的方式疏散人群,显然是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如果对人造成伤害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纯手打,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