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程序
『壹』 项目审批流程
有的工业是备案,有的工业是核准。
核准类项目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到规划部门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到国土部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外商投资项目还需准备中、外双方的有关证(照)、外方资信证明、投资意向等材料。
2.以上材料全后,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委申报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3.发展改革委根据相关材料和国家产业政策、外商投资政策、市场准入条件、节能政策等,对项目出具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决定书。
4.项目单位凭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文件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到国土部门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二、备案类项目
主要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项目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准备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属于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的项目还需准备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属于高能耗项目还需准备中介部门的能耗准入估评报告、属于5000万元以上化工类新建项目还需准备大于25%的项目资本金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齐全后,项目单位到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项目备案手续,领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项目单位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分别到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4.以上工作完成后,到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以上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贰』 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批准或进行专家讨论通过——→编制可行性研究计划——→专向发改部门打报告属进行批复——→编制环评报告——→向环保部门打报告进行批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向领导进行汇报批示——→施工图设计
向国土部门出具土地证明(出让或划拨)——→去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去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表——→建筑方案通过后——→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方案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去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完成施工图后——→去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过程中需要有:
1.用地界址坐标图(请规划部门或测绘部门测绘)
2.1:500-1:2000的最新实测现状地形图(CAD格式);
3.审定方案的电子光盘(内含1:500或1:1000总平面图和1:100——1:200各原位剖面图,由设计院出,要求CAD格式)
『叁』 建设项目的详细审批流程是什么
工程报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许可证——审批中心登记-建设工程审批窗口受理制表回执———建工处内部运作——施工图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施工图合同审查、施工现场人员认定、预算员及工程类型认定、开工报告及报核单-建设工程审批窗口交费
建工处内部运作——建设工程报建资料、建设勘察设计合同认定、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委托、外埠施工勘察设计队伍入境----审批中心发放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审批窗口受理制表回执-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委托、招投标开标评定监督——审批中心签字
一般多数流程是这样。
『肆』 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1、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
2、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规划并上报批准,凡列入规划建设的项目,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需要省和国家协调解决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按照该类项目的相关规定审查规范后,转报省发改委审批。
3、省上已明确规定,由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主要包括:
(1)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农业项目,一般要求编制有一定深度的项目建议书和该项目专题报告,经市发改委审批立项后,再上报争取资金报告;
(2)申请以工代赈投资的,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交通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 以下的水利及其他项目,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其中安全系数要求较高的桥梁、水库、塘坝等项目必要时需进行初设咨询评估。全部前期工作完成后由市发改委审批,报省发改委审查安排资金。
(3)根据国家现阶段投资政策,受省发改委委托由市发改委审批的社会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建设项目。
4、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9 号)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5、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6、在省上关于核准制、备案制具体办法尚未出台以前,房地产开发、党政机关建房等自筹基建项目,在报送立项报告的同时,需提交建设资金证明、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证明,由市发改委审批。
7、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化升级项目:县(区)属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属地发展计划部门(市属企业直接报)按照要求向市发改委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市发改委审查项目后进行项目备案,然后筛选符合条件的已备案项目向省发改委提出申报报告。在申请市发改委备案时,要提供项目建设可研报告,城市总体规划意见、土地部门初审意见、环保部门初审意见、市场准入的相关证明等。在申请国家和省上资金补助阶段要完全落实上述条件,并且落实资金来源(省级银行贷款承诺函、自有资金证明、各投资方资金证明)。
『伍』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项目审批程序扩展阅读: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陆』 建设项目开工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一、项目审批,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各项审批手续,可行性方案所依据的数据资料是否充分可靠,有关测算是否准确;论证深度是否到位,所载内容是否完整;聘请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是否实施了多方案比较论证程序等。
二、用地许可,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用地手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土地的实际用途是否与许可的用途相吻合。
三、规划许可,是否未经规划擅自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设计图纸及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四、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报告书。
五、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资料表明:一般情况下,决策与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或更小,设计单位较多地存在重技术轻经济的问题,只求安全保险,设计单位更多从安全角度考虑,人为加大安全及功能系数,对工程造价关注不够,因而设计浪费较大;建设单位只要工程档次、不管造价的想法造成的损失浪费严重。设计方案审计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及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准确性,会误导工程中标价格,还会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大量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发生“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对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的评价可采用指标对比分析法进行,即选择同类建筑的单方造价、单方钢筋用量、单方砼用量等指标与被审计工程项目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粗梁、胖柱、深基础”现象,这样不仅给审计工作带来繁重的工作量而且还浪费了大量的工作时间。
六、施工图设计审查,是否未办理施工图审计审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图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七、开工前是否办理开工前审计,开工前审计手续的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柒』 建设项目项目开工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七、浙江省
2019年7月,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
2
除以下三类工程之外,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结构安全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单独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建成后用于销售或者出租的住宅、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
3
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4
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5
不适用自审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对地下、地上部分(以一层底板顶面为界)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