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1. 求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受审核组织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2.法律和其他要求的程序文件与IS9000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3.受审核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要素与IS9000标准的符合情况。
在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中都应包括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第一阶段审核侧重于法律、法规遵守程度的有关记录和程序文件本身以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结果的审核,第二阶段则侧重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以及与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要素等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受审核组织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一、对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内容
以下各项内容为审核员在第一阶段文件审核中对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
1.在IS9000中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适用法律,以及它所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的渠道。所以在审核体系文件时,首先应确认该程序文件中所规定的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符合标准要求,即应包括与该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及上级集团的标准),需注意不应只收集有关活动方面的法规而忽略了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有关的法规。
2.程序中应规定收集、登录、保存法规的责任单位或人员,这是有效地执行该程序文件的基本条件。
3.程序中应规定收集频次、收集途径、登录和更新方法,这是保证组织能持续获得最新法规的需要。
4.程序应规定识别方法、以及传达和执行的方法。组织在收集法规之后,一定要进行法规的识别。即将法规的内容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相对照,找出适用于本组织的各部分活动应遵守的法规要求。并且在程序文件中规定出如何将法规中的有关内容传达到相关部门,及执行这些法规的要求。
5.组织识别法规的结果,应在体系文件附件中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并应做到正确、充分、无遗漏。
6.组织应列出本组织的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法规之间的关系,以使收集的法规能切实指导相关的活动。
7.组织的体系文件中应规定对本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定期评审,以判断体系是否能够实现环境方针的要求,实现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审核内容
1.在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现场审阅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以判断受审核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审阅的文件包括有关遵守法规的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例如:
(1)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三同时验收报告;
(3)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数据;
(4)排污申报记录和排污许可证;
(5)产品性能中有关环境的性能指标的检测、鉴定报告。
通过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审核员应对受审核组织在法律法规符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判断。如存在问题,审核员应进一步结合受审核方体系中的相关要素进行重点审核,例如: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问题是否已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列入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对于一些需要重点控制的有关法规符合性的活动是否编制了运行控制文件等。审核员应将这些需审核的重点,在第一阶段或在第二阶段审核中予以重点审核。
2.在第二阶段现场审核中,审核员应在受审核组织的各有关现场审阅有关法规规定的污染物的管理情况,以确认在组织的活动中能否实现法规的要求。对于这些内容的审核应贯穿在第二阶段的体系审核之中。例如通过运行控制要素的审核,监测测量要素的审核以及记录的审核等。审核的内容可包括:
(1)污水管网各排放口的位置及日常排放监测记录;
(2)各废气排放口位置、高度及排放监测记录;
(3)厂界噪声的监测位置和监数据;
(4)固体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是否执行了有关法规的要求。
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了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应对体系中产生该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其是属于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识别问题,还是属于运行控制方面的问题等。并根据分析判断不符合性质。
三、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使体系有效地实现环境方针,就要在体系的各相关要素中体现方针对遵守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因此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绝对不仅限于对要素4.3.2的审核。还需要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
1. 第一阶段审核
在第一阶段审核中,审核员应通过文件,记录的审核和现场审核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要素进行审核,包括:
(1) 环境方针中组织是否已明确承诺遵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中,是否已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主要准则之一;
(3) 目标指标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到持续确保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原则,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是否满足当地有关环保法规的各项要求;
(4) 受审核组织的培训计划中是否包括环境法律法规的培训,是否能够确保各有关部门了解所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5) 组织在信息交流程序中是否规定定期就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与政府和相关方进行交流,并予以记录;组织内部的有关法规的信息交流是否在程序文件中规定了进行交流及记录的方法;
(6) 组织在运行控制文件中是否已规定出确保组织的活动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如新产品开发设计、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污染物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和处置等;
(7)组织是否已在体系运行中定期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并把评审结果报告最高管理者。
2.第二阶段审核
在第二阶段审核中,应侧重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以及与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素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例如:
(1)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程序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
(2)受审核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是否已按计划实施,各重要岗位的人员是否了解应遵守的相关法规的内容;
(3)是否执行了信息交流程序中有关法规的交流内容;
(4)涉及到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各项运行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和日常监测记录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5) 组织对涉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有关行为进行监测和测量的情况,以及发现不符合或有不符合的倾向时,是否按程序文件的要求采取了措施。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从体系的角度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判断不符合的性质。责成受审核方针对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2. 编制关于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网络文库中http://wenku..com/view/751c1d240722192e4536f60a.html这个PPT就不错,你可以添加或者删除不需要的,很简短
3. 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训要求: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4. 法律法规方面培训有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如果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还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
5. 求环境保护培训资料
写文章时,如果字数不够,可以用以下资料
马永顺保护环境的资料
马永顺,劳动模范。直隶宝坻(今属天津)人。1937年进东北林区当伐木工人。1948年冬季,一人完成六个人的伐木量。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铁力林业局依吉密林场主任、铁力林业局副主任。是中共十大、十一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十年代曾创造安全伐木法、四季锉锯法、流水作业法,在全国各林区推广应用。先后十一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劳动模范。1956年、1959年两次出席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
在祖国版图雄鸡昂首的地方,有一片惹人注目的绿色。那绵延苍茫的大森林以其丰
厚的馈赠,不仅为国家贡献了栋梁之材,更哺育了许多壮士和英雄,马永顺的足迹从这
里起步。
建国初期的黑龙江小兴安岭林区,作业条件十分艰苦。冬天,天寒地冻,气温经常
在零下三四十度。西北风刮在身上,手脚冻得像猫咬似的疼痛;夏天,林子里一点风也
没有,闷得人透不过气。
林区工人上山采伐,吃的是高粱米,住的是地窖子。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一个采
伐期,马永顺就采伐木材1200立方米,一个人完成了6个人的工作量,创造了全国手工作
业伐木之最。50年代采伐作业,伐木工都是站着伐木头,造成树根过高。为了降低伐,
多出木材,马永顺就先用手把树根周围的积雪扒开,一条腿跪在地上,把锯紧挨树根采
伐,使伐根由过去的六七十公分高降到十公分以下。马永顺的左腿受过伤,跪着采伐,
伤口裂开了,疼痛万分,可他一声不响,咬牙坚持。东北林区推广了马永顺的降低伐根
做法后,一年中就为国家增加了1400多万元的财富。
马永顺不仅是个扎实苦干的人,还是个善于琢磨道道儿巧干的人。他把大肚子锯改
成弯把子锯,工效提高了3倍。他总结创造出了《安全伐木法》、《四季锉锯法》,成为
全国手工采伐作业的教科书。
有一年秋天,暴雨倾盆,山洪暴发,通往林场的森林铁路有好几段被冲毁。马永顺
当时静脉曲张病复发,小腿肿得碗口粗,正在家中休息治疗。听到消息,他忍着病痛从
床上爬起来,冲进抢险队伍,大声喊道:“抢险队员‘小马’报到!”林区的秋天,河
水刺骨凉,马永顺全然不顾。他用铁锹挖土堵缺口,用手挖泥块子,搬石头,腿上的伤
口一阵阵钻心疼痛。干着干着,突然头昏眼花,一头倒在泥水里……他运沙石、修路、
硬是坚持了7天,直到铁路通车。
他把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爱倾注在本职岗位,倾注在千里兴安大森林。
周总理命名叫小马
马永顺一生中获得过许多荣誉称号:“伐木能手”、“林海红旗”、“森林巨
子”、“当代愚公”,可是“马小伙”或“小马”,马永顺自己听来最顺耳。如果你要
问“马小伙的称号是怎样得来的?”他就会挥动着两只大手,幽默地回答:“来头可不
小哇,是周恩来总理‘命名’的。”
1959年全国群英会上,马永顺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周总理问:“马永顺
同志,你今年多大年岁呀?”“总理,我46岁。”马永顺兴奋地回答。周总理朗声地笑
了,说:“46岁,还是小伙子嘛,你是来自东北林区的劳动模范,你们林业工人是很辛
苦的……你们不光要多出木材,出好木材,同时还要多造林,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马永顺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促进青山常在贡献力量。从1960年开始,每年春
天造林季节,马永顺每天清晨上山,赶在正式上工前和下班后的时间植树造林。中午休
息时,他也抓紧多栽几棵树。有一年,马永顺在鹿鸣林场造林,踩着一根倒木过一条小
河时,脚下一滑掉进河里。他被水冲出10多米远才拼命游到对岸,手里拎着一条装满树
苗的麻袋,却没撒手。
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马永顺,不仅积极造林,还认真护林,看到树苗受到损坏,就像
伤了他的心肝肺似的,立即采取保护措施。一次,马永顺乘车外出办事,途经建设营林
所南山,想起一年前在这里栽了200多棵树苗,就让停下了车。他上山一看,林地被挖了
一个大坑,50多棵落叶松小树被修路挖土给毁坏了。他既心痛又气愤,回到铁力,立即
找到局长“告状”,制止了修路毁林的现象。
马永顺说:“我已向大山许了愿,只要身子骨不散架,就要上山造林。”每年,他
不仅亲自带领全家人上山造林,别的林场造林,只要他知道了也都赶去参加。这些年,
仅他亲手在马永顺林场造的林子就有300多亩。在他的精神激励下,马永顺所在的林场已
累计造林1000多亩。“青年林”、“三八林”、“红领巾林”、“个体林”、“奉献
林”、“老有所为林”遍布山脚下、山坡中、山头上。仅1999年,该场就造林4700亩。
马永顺的精神,已不仅仅在马永顺林场和铁力林业局开花,也在黑龙江省森工林区遍地
开放。
向大山“还账”
谈起森林资源减少,生态失去平衡时,马永顺心里就隐隐作痛。
1991年夏,大兴安岭林区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之巨。马
永顺感悟到,人类不能总是向自然索取,应该把向自然的索取还给自然,以维护生态系
统的平衡,维护自己的生存空间。他常说:“可不能吃祖宗的饭,造子孙的孽呀!”
马永顺望着一片伐光了的远山,感慨地说:“虽不能要伐木工负责,可我总觉得我
多伐木既是贡献,也是欠下了大山一笔‘账’呀。我以前采伐了36500多棵树,今后我要
上山栽树,还上这笔账。”自1960年,马永顺40多年种树不止。1991年,马永顺已是78
岁高龄的人了。他掐指算了一下,还差近千棵树没有还上过去的采伐“欠账”。这年春
节,他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动员全家每年都要跟自己上山造林。5月1日这天,马永顺带
领一家三代18口人组成马家军,来到荒山坡上植树造林。他既当指挥员、战斗员,又当
质量验收员。经过全家人的努力,在荒山坡上栽下1500多棵落叶松树苗。马永顺栽树的
数量超过了过去的砍伐数量,多年的愿望实现了。至今“马家军”上山造林已有九个春
秋。到1999年,全家人在荒山上栽植树苗已达5万多棵。
6. 企业环保技术与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环保的基本知识,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环保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几个有关环保的概念。环境保护是我国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环保是环境保护的简称。环境污染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恶化与新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第二,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
第二部分: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法律的手段是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手段。
第二、下面讲公司在贯彻环保法律法规方面所做的工作。
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排放标准,收费标准,三废处理成本,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让生产部门明白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不能只顾经济效益。
(6)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扩展阅读:
2019年研究表明:社会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只占污染源的百分之四十一,现代家庭造成的污染却占百分之五十九。与社会相比,虽然家庭只是社会的一个细胞,而就污染的危害程度来说,家庭却相对严重一些。
已经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常见的也有十种以上。有一组统计数据可进一步证实家庭污染的危害性:即一个家庭一天平均要制造一点八公斤垃圾。
丢弃五个不可分解的塑料袋、二至三个一次性饭盒;一个家庭因洗头、洗澡、洗衣服等,一天平均制造二百公斤废水;一个家庭每天平均使用二十克化学用品等。这些污染物和汇流成河的生活废水,每时每刻都在污染着我们的土地、河流和海洋。
7. 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你以后应该如何做
应该更加珍惜环境。
因为法律是对我们的最低要求,通过学习法律可以清楚的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可为的。因此通过学习环保相关的法律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环境。
8. 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有哪些要求
一、培训要求: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2、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气体、触电、机械伤害等)
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5、《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锅炉 、安全阀、等)
7、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8、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9、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1、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 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
识。
3、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9. 环保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是为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 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