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四项审批
发布时间: 2020-12-17 04:54:46
1. 项目四项审批是什么/
建设项目的四项审批应该指的是可行性计划书、土地证、规划图和环评报告
2. 开发区建厂房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供参考:
厂房建设应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规划选址由开发区提出初审意见,并征求市建设、国土、供电、供水等部门意见,市规划局负责审查把关。项目初审和竣工验收由市便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和验收。为加快厂房建设,在市便民中心建立厂房审批绿色通道,程序如下:
(1)方案确认。由开发区或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选址申请,并将拟建厂房的规模、类型、结构形式及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建筑方案(包括总体鸟瞰图、单体效果图、沿街景观图,其中占地100亩以上的厂房建设项目须做模型,以审定屋顶形式、立面形态、建筑色彩,建设业主应在二个月内提交成熟方案),达市便民中心,便民中心成立项目评价、审查专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查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确定后的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和输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联系建设、国土、规划、经贸、发计等窗口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立项(符合备案条件的衽项目备案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四项审批工作(取消扩初意见评审)。
(3)建设用地审批。由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将相关资料报国土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许可手续,国土窗口在项目用地获农转用批准、项目建设用地报省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手续。
(4)施工许可。标准厂房建设施工图审查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由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联系规划、建管、气象、消防、质监登记、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按规定需采用招投标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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