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执法依据
城管执法的法律抄依据是:
1、城管其袭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他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 城管执法有法律依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2)城管的执法依据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3. 城管的执法权来自哪里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3)城管的执法依据扩展阅读: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4. 城管执法标准是什么罚款标准是什么
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17项)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3、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5、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6、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7、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四条。
8、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9、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其变更审查;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
10、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林木更新抚育采伐审批。
法律依据:因林相改造、更新育林等原因确需采伐的,经机构同意,报部门批准。
11、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②《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12、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3、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②湖南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6、取用地下水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制度设施办法》。
17、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18、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9、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三)行政强制(共5项)
1、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强制措施:拆除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强制措施:拆除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强制措施:拆除、限期清理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违章建设的。
强制措施:拆除,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
强制措施: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
(四)行政征收(共8项)
1、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建筑垃圾服务费、管理费。
法律依据: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六条。
2、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法律依据:《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五)行政确认(共2项)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理计划,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及时核发处置证。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
(六)行政监督检查(共3项)
1、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棚)、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容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八条。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法律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第二条款。
3、燃气监察。①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②燃气安全生产监督。
法律依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
5.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
其工作职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6.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以参阅他们的政务公开指南,里面有执法依据的~
7. 城管的执法依据是什么 那他的执法性质是否属于行政执法
执法性质就是行政执法.执法依据是地方上制定的条例
8. 城管的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8)城管的执法依据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9. 城管法律法规
载人电动三轮车本身就是非法的,以前是交通和公安管的,但是成立城管行政执法以后,当地政府就把这个职责划分给了城管来管理。他属于小型车辆,交警一般不管,按照交通法规,和当地政府法规,可以暂扣1个月,可以罚50到200员,加动力装置,非法代人可以罚500以上,并强制拆除电瓶
10. 城管执法依据的是哪一项法规
1、城管全称“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