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行政用房
A.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可以租办公用房
是可以的。我单位有下属机构是新成立的,没有办公用房,最后请示政府同意后通过租房解决的。
B. 行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对行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有明文规定,不可以;但对租用别的房屋用做办公,只有一条”党政机关不得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只要没有违反以上这条,和社会的租房一样,签订合同就是了。
C. 商贸公司出租商业用房需要住建委的什么行政许可
行政许抄可就是征得相关部袭门的同意,知晓目前出租商业用房的用途。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房屋在出租过程中涉及的租金是属于房屋经营部分的,需要缴纳经营税的一种行政知悉手段。
没有行政许可可以出租,但是在租赁方办理相关证照的时候会有麻烦。查出来的话也算偷漏税吧。
D. 企业租房给行政单位使用的租金免征增值税吗
企业(单位)出租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赁税收优惠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精神,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给予免征增值税优惠。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延至2020年底)。
对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其中销售服务(含房产租赁)及无形资产收入按月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延至2020年底)。
E. 行政单位 出租房屋 合法吗
合法,但是要抄把钱按预算外收入(又叫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一般可以和财政商量返还比例。如果不入帐,就是小金库,直接顶支出又叫坐支,审计上都是毛病。行政单位一般只有一个法人资格,所以一定要以行政单位法人主体出面出租,而不能用行政单位里面的部门名义出租。
F. 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租赁出去收的租赁费是国有资产吗
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租赁出去收的租赁费是国有资产的收益。
G. 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行政单位管的
房屋出租属于房管局。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版行国权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7)租赁行政用房扩展阅读:
房管局负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H. 党政机关外租办公用房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专,其中规定部级属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5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