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违规征地8年
Ⅰ 违规征地政府败诉有什么惩罚
如果违规征地政府败诉,所征用的土地应恢复原状。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你可以向该政府的上级纪检部门投诉,要求对政府的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或者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怎么惩罚,应依据《公务员处分条例》、《D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你可以网上搜索查阅。
Ⅱ 拆迁中有哪些常见问题,政府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怎么办
您好:
一、 针对非法强征强拆,农民的策略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是地方政府怎么折腾,农民就是不签字。只要是不签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农民自己的,农民就可以依法来阻止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施工。如果有农民的家的房屋被政府以这种名义强拆了,房屋被水给淹倒掉了,农民应伸出有爱的手,做到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团结。只有坚持到最后,政府、开发商施工不了。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由律师来争取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
二、 “株连九族”,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中,因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没有在出让协议上签字。地方政府威胁你说,你要是不签字,就停止你的子女的工作,或者是冻结你的经营权。遇到这种情况是你也不要怕。事实上,谁也没有权为剥夺公民的合法工作的权利,剥夺你的合法经营的权利。事实上,这只是政府玩的一种心里战术,这招只是在吓唬人,只要你不怕,蒙不住你,就不会被骗签,就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争取维权。
三、非法征地拆迁干部住村进行软磨硬泡无赖式地逼农民在土地出让协议上签字,农民怎么办?
如果上述招数地方政府都用尽了,地方政府将改变策略,用采用软招数,政府会派征地干部进村入住,软磨硬泡,同农民进行感情沟通。
征地干部在工作中会说,叔呀、婶呀,要是你不签字,我们工作就保不住了什么的。还对农民进行一些许诺,说什么,要是签了字,你会另外得到什么、什么好处的。这是农民应当格外小心,不要轻信这些人的花言巧语,这些人只在哄骗你,取得你的信任,然后让你在土地出让协议书上签字。农民仔细想想,若是象征地干部说的那么好,为什么在征地拆迁中不用货币兑现呢?当时承诺的是都不会兑现的。到时,将主管征地的干部一调走,新来的干部说,不是我答应的,我不知道,谁答应的,你去找谁,进行扯皮。
总之,在应对政府的各种强拆强征中一定不要被政府的各种手段,各种花言巧语所蒙骗,一定要坚持真理,相信法律,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补偿。
Ⅲ 国家对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哪些规定
《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土部多次下发类似通知。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至少下发了12次与征地管理相关的通知。
1、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2011年5月13日,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3、2010年6月26日,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4、2007年4月28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5、2006年6月2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6、2006年6月14日,国土部发布《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
7、2006年5月30日,国土部发布《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8、2005年7月23日,国土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9、2004年11月3日,国土部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0、2002年7月12日,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11、2001年11月16日,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12、2000年2月1日,下发《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关于转变职能,发挥有关事业单位在征地工作中作用的意见》。
(3)抗违规征地8年扩展阅读
国土部下发的《通知》要求,要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
国土部要求各地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行为。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整改、查处不到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Ⅳ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我村去年征去土复地218亩林地264亩。55至制60周岁104人即征即保去年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人囗380人,不足0.2亩行政村为单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现留土地24亩。租用116亩他们想全征去、下一代怎办不建没吗;;明年要修30米宽公路也要我们村土地,政府不公平
Ⅳ 违规征地怎么举报
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寻求媒体帮助。
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审案相对比较独立了,如果征地方存在问题,法院会判行政部门败诉的。
Ⅵ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十多年不用,有年限规定吗
有年限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6)抗违规征地8年扩展阅读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Ⅶ 政府违规征地十年未用如今启动要补回差价吗
土地征用都是政府行为,如果能按时给了征地补偿,就不用去管政府有没有合法手续,我国目前还没有达到司法独立,这么一种体制,去法院能有用吗。政府征地作为储备土地既然给了补偿,也就是说在十年前那块地就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补什么差价?
Ⅷ 违法征地有诉讼时效吗
根据行抄政诉讼法规定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Ⅸ 政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往往政府也是为了完成任务,完成指标,所以只能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Ⅹ 违规征地官司打赢了能获得什么利益
违规征地,被征收的土地无效。
如果土地被破坏,应恢复耕地。
如果是打官司,诉讼费由败诉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