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驾被党纪处分
1.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酒驾党纪政纪处分标准,党纪
酒驾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党纪)、降级(政纪)以下处分。
醉驾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纪)、撤职(政纪)以上处分。
2. 共产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如何处理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驾应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如果是共产党员,在处以交通法相关规定后还应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以党内惩罚,根据条例第四章以下条例:
1.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 第三十条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3. 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洒驾被党纪处分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 2013年党员酒驾已被交通部门处罚2016年还受党纪处分吗
会的。党纪处分没有时效的规定。而且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4. 公务员酒驾有什么处分
文件规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罚外,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发现一次酒后驾驶的,给予诫勉教育,并通报批评;因醉驾被拘留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 公务员酒驾应给予党纪什么处分
如果被判拘役或管制,应开除党籍。 如果是治安拘留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公安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给予党纪处分。
6. 党员领导干部醉驾被刑事拘留党纪怎么处分
刑事拘留仅是强制措施,要在作出司法结论后再处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的,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被判处刑罚的一律开除党籍。
7.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酒驾党纪政纪处分标准,党纪
前者是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后者是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8. 醉酒驾车被判处刑罚 应如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2015年7月8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2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8月24日,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12月23日,李某被免职。
2016年1月5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1000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一)处理意见及分析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且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拟依据《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那么,对李某的处分决定可以参照特殊轻处分决定执行吗?对此,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二)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
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
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三)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
《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
这是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因此,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减轻处分的“案件的特殊情况”,为了防止该条规定在执纪实践中被滥用,在程序方面设定了严格的要求,即只有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才可以对违纪党员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也就是说,除中央纪委、省(部)级纪委外,其他各级纪委在执纪实践中,应呈报省(部)级决定后,呈报中央纪委批准,方可适用该条规定对违纪党员在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因此,在执纪实践中,适用该条规定必须特别慎重。
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一律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外,《条例》中规定只有开除党籍一个处分档次的违纪行为,原则上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9. 饮酒后驾驶如何免于党纪处分
酒后驾驶虽然是违法,没有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还不至于党纪处分,如果造成重大的事故的,也免不了不被处分,所以还是理智点,喝酒别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