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基本原则
❶ 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和处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依据其违纪情节的轻重,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五种:
一、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
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 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 替警告处分。
二、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
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
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惩处,而是属于正常的干部调动和任免他用。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三、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
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严 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 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 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 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四、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
这一党纪处分适严用于严重违反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 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五、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
适用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 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 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处分的基本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基本原则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原则与任务: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❷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掌握哪些基本原则
处分犯错误党员的目的,是帮助其改正错误,严格禁止用违犯党纪国法的手段对待那些犯错误的党员。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掌握以下基本原则:
(1)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党内,每个党员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在党的纪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必须受到党的统一的纪律约束,不允许有任何特殊,谁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处分。
(2)严肃慎重和区别对待:严肃慎重,就是对犯错误的党员必须严格执行纪律,但在具体处理、确定量纪标准时,又要十分慎重,决不可草率从事。区别对待,就是要在弄清党员所犯错误的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根据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及本人的态度和认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犯错误的党员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把错误事实弄清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处分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不允许个人决定处分党员。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执纪工作中,惩前毖后,就是指对违犯了党纪的党员,一定要不讲情面地指出其错误,一定要按照党纪的规定给予恰当的纪律处分,以便使后来的人们引以为戒,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治病”的目的,是为了“救人”,任何犯错误的党员,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坚持错误,积极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
❸ 对于违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坚持什么基本原则
给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时必须根据所犯错误性质,违害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分,但必须坚持治病救人警惕再犯的基本原则,不能一棒打死。
❹ 学生纪律处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于处分学生的具体方式在教育部的一些规章和规章性文件中作了规专定。
1984年2月22日教育部属发布了《 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处分”系指校级记过以上的各种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以及公安机关的拘留、少年管制、劳动教养等。
1992年3月12日国家教委发布的《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或多次犯错误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要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6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由此可见,我国对学生的处分方式有6种。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学校处分的范围。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这6种处分方式都适用,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一般只适用于前4种,即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
❺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哪些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5)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基本原则扩展阅读:
从纪律处分原则看党的纪律建设:
从1988年到2018年的30年间,《条例》从无到有,从起草、试行到修订、再修订等,历经多个阶段,见证了党规党纪的一般发展脉络。《条例》制定、修订,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一方面,党章是我们党的总规矩,明确提出了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等,是人民群众认识党、了解党最直观的载体和最重要的途径;另一方面,党章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居最高位阶,是处理党内关系的根本依据。
在党的纪律建设中,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要求其他任何党规党纪在具体条文规定中不仅不能违背党章的基本原则、与党章相抵触,而且应当细化、完善党章的基本原则,实现其他党规党纪与党章的积极协调。
❻ 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坚持哪些原则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3、实事求是。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民主集中制。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❼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的原则。(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
民主集中制
的原则。(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