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有几种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1)行政处分有几种扩展阅读:
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区别:
1、从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来看,做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而做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
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行政系统的监察机构(国家层面的监察部、省级层面的监察厅、县级层面的监察局)已经不再存在了,主体自然也要随之发生变化。
2、从政务处分的对象来看,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
原来行政处分的处分对象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监委成立后,其监察对象,不仅既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
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总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了监察范围,也都是政务处分的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行政处分
人民网-政务处分法要来了!“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2.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在公务员纪律规定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在给予公务员处分时,应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区别处理。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失的公务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于严重违反纪律,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对于级别为本人所任职务相对应的级别在最低等级的,不宜给予降级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为了维护行政处分的严肃性,保证行政处分应有的效果,公务员纪律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 行政处罚有几种,行政处分有几种
根据《行政机关来公务员处分条源例》第二章第六条 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4. 行政处分包括哪些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规定,行政机关专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属)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