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征收
A.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
政府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一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版门申请听证。权
二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农民可以针对政府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政府强行征地违法行为网络曝光。
B.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
征地必须要经过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必须有征地批文才能进行征地,如果没有做,涉嫌违法征地,如果违法征地,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这样的话,政府的非法征地行为就会以法律判决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对于你们的维权有很大的帮助。认真回答望采纳。
C. 确认镇政府房屋征收行为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
对政府的房屋征收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从法律上讲镇政府是没有权利征收房屋的,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有权利征收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D. 如何判断政府征收土地是否违法
违反一下规定的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 政府违法强拆,当事人起诉国家赔偿后政府还能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吗
如果你起诉成功以后,就证明政府的拆迁决定是错误的。
你就可以以此拒绝政府的拆迁。
F. 上级政府不履行对下级政府违法征收房屋行为的查处职责是否具有可诉性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和行政诉讼法精神,你对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决定或政府的其它决专定事项有异属议,可以在60个工作曰内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90个工作曰内直接在辖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对上级政府行政复议仍有异议还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辖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政府行为是否违法的判定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你所讲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违法征收不履行查处职责,这种查处必须是要依据法律程序的,不可以按你的意愿去乱作为。供你参考
G. 政府把未征收土地出让是否违法
征地以什么名目不重要。重要的是依法依归,从政策层面讲,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用主要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听说,国务院法制办在组织制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出台可能还要较长的一段时间。 看一个项目征地合不合法,不是看以什么名目征地,而主要是看征地的手续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到位、补偿是否合理。简单说,首先,征地的目的是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其次,政府要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用地批复。县里合法批复的前提是,省里或者国家给县里的建设用地供应指标,这个指标是要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再次,要有合理合法的补偿。如果具备了征地的手续合法、程序到位、补偿合理三个基本要素,对于采用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征地,但实际是用于商业运作,这个只能说是政府欺骗,但不违法。 如果是单纯的商业运作、在没有供应指标的前提下的征地,政府的动机就值得商榷。当前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追逐利益,往往是先用后批,也就是在没有征地的权限内乱发批复,或者批复规模超过了年度供应指标,有的干脆不发征地批复,忽悠百姓先把地骗到手。这种征地行为是违法的。 对于说合理合法征地以及给予合理补偿的地块,用于招拍挂商品房建设还是行政划拨,只要是程序到位,都是合理的。所以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政府在征地时的手续是否合法。对于经征为国有的土地的处置问题,一般是难以衡量的。 由于未能核实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定论这个项目是否不合法。
H. 政府强行征用土地犯法吗
政府强行征收土地是否属于违法征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征收土地者,版可向上级政府投诉,并根据上级政权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会复甄别是否属于违法征收。
因国家性工程需要而征收土地的,是不需要经村民同意的,可强制征收。但村民对于征收补偿低于国家补偿标准或其它不合理征收情形的,可依法向上级政府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I. 怎样应对政府违法征收,暴力征收农民土地
地方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房屋开发,首先要符合土地规划,还必须经过土地、建设部门批准才能立项。经立项后,才可以向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要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座落,面积,土地性质、补偿标准等内容。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村民会议)讨论,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才能实施。农民建房只能用经批准列入宅基地的土地,实行一户一宅,最多可占地120平方米一户。不能在未批准的承包地建房。
J. 程序违法征收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向谁申请强制执行: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1.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该机关通常指的是国务院或省级政府)
2.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3.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