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添加
① 如何界定滥加和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
前言食品非法添加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不按照卫生部制定颁布的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均属滥加和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内容1合法使用的是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很多人认为添加剂没有标准,这是一个误区。现在有2300多种添加剂品种,GB2760标准里都规定了使用的范围、使用的限量和原则。也就是说,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按照限量去使用,这是保证安全的。现在有一部分标准缺失,缺的是添加剂本身的产品质量标准,这是有个历史情况,原来的产品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都分散在各个部门,卫生部门就是管食品卫生标准。这就是食品非法添加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② 自酿白酒中查出有非法添加但是没有造成事故对生产者处以什么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回,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答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③ 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是哪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对违法添加扩展阅读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①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②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③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⑤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④ 现在国家对食品和添加剂中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查处的忒别严格。
封口的材料、杯子的材料都会造成奶茶里含增塑剂。
常见的材料里PVC是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
但这种通过水溶液扩散进去的毕竟是少数,如果扩散进去的那点含量都会造成重大影响的话,现在很多食品根本就不能吃了。国家现在查得是人为直接添加进去的,人为直接添加的含量极其危害远远大于包装材料带给食品的污染。
⑤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何监管
XXXX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xxx市食品安全协会《xxxxxxxxxx》(xx食安协[2011]1号)文件精神,按照阜康市食品安全协会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展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监管整治工作,现将此阶段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责任为确保我镇有序开展餐饮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同时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政府各办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全力以赴扎实开展整治的各项工作。制定了《九运街镇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各阶段监督检查内容,工作要求和目标。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片镇管理原则,责任到人,完善监管措施,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加强巡查 强化监管 狠抓落实在本阶段工作中对食品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行业,严格按本次相关的文件要求,进行指导检查。一是向食品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宣贯本次整治的相关文件,发放食品添加剂卫生宣传资料;二是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从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外观质量、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等方面逐一进行检查,对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检查自纠,认真整改;三是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同时帮助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制度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要将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作详细登记,并定期报我镇备案,彻底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强化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为了增强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镇在这次整治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高经营者的思想意识,引导经营者自律规范,使他们树立一种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的经营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亲身参与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动中来。通过宣传教育,企业经营者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意识日益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四、积极探索 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牵涉多个职能部门,如何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巩固整治成果,将是我镇下步需要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努力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实现检查制度化,要做到“三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平时随机抽查与节假日重点防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在分管部门检查联合执法的优势,使联合执法检查成为一种制度。二是探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记录台帐,定期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针对性提出预防性对策,真正做到预防在前。三是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监管网,要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做到人员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掌握、问题及时处理。
⑥ 对违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怎么处罚
对违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一、未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
食品生产者向食品中违规掺入添加剂,致使食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刑事责任。
⑦ 违法添加增白剂
主要看成分是否合法,这些添加剂都分很多种的,你可以对着化学成分在网上搜搜。
食品增白剂
二氧化钛: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可以作为所有的食品白色素,最大的使用量为1g/kg Sec. 73.575二氧化钛。色素添加剂二氧化钛可以安全用于一般着色食品中(不包含法令的401条所公布的特殊标准,不得使用的着色食品)。
二氧化硫:中国允许使用的还原性漂白剂。对食品有漂白和对植物性食品内的氧化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中国规定可用于葡萄酒和果酒,最大使用量0.25g/kg,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EEC-HACSG建议不能用于儿童食品。FDA,182.3862(2000):不得用于肉类及维生素B。源食品。
亚硫酸钠:还原性漂白剂,对食品有漂白作用和对植物性食品内的氧化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我国规定可用于蜜饯,最大使用量为2.0g/kg;也可用于葡萄糖、液体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竹笋、蘑菇和蘑菇罐头、葡萄、黑加仑浓缩汁,最大使用量0.60g/kg。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蜜饯、葡萄和黑加仑浓缩汁的残留量(以SO2计)≤0.05g/kg;薯类淀粉残留量≤0.03g/kg;饼干、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的残留量小于0.1g/kg;液体葡萄糖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
过氧化苯甲酰(现已禁止使用):是以前面粉增白剂的主要成分。中国食品在面粉中允许添加最大剂量为0.06g/kg。增白剂超标,会破坏面粉的营养,水解后产生的苯甲酸会对肝脏造成损害,过氧化苯甲酰在欧盟等发达国家已被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我国在2011年5月也禁止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增白剂。
⑧ 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加大了哪些惩罚力度
新、旧食品安全法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的处罚对比:
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
旧《食品安全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新《食品安全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同时,对于明知是违法,还为其提供场所或者条件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下列情况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2)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3)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4)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5)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同时,对明知违法,还为其提供场所或条件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下列情况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5)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给予处罚。
4、下列行为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5、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6、下列行为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
旧《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为: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⑨ 九部门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提出哪些措施
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部门明确指出,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部门强调,严禁非法制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单位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同时,九部门指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九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其他相应处罚。
⑩ 消毒产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应如何定罪
消毒产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原卫生部《关于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
(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
(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
(三)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四) 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五)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说明有关情况。
(六)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