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处分
❶ 人社部法规司事业单位工人.有期徒刑缓刑交通过失罪必须开除吗
事业单位工人,也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也是有期徒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应予开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❷ 人社部发2010 104号文件现在还适用吗
截止至2020年6月,依旧适用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监察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监察、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纪律惩戒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给予公务员降级处分,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不再降低级别,根据有关规定降低级别工资档次。应给予降级处分的,如果本人级别工资为二十七级一档,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2)人力部处分扩展阅读:
人社部发2010 104号文件的相关内容:
1、公务员受撤职处分后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从新任职务任命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相同或以上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不得累计为今后晋升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
2、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可以交流或者辞职,但辞去公职的,不得具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3、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如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其中,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根据降低后的职务和级别确定退休待遇。
❸ 人力资源:员工因不了解公司制度为由拒绝接受公司处分
法律认定公司的制度合法有效从三个方面来说:
内容合法:奖惩制度中的“连续矿工3天以上的员工做开除处分”并不过分,这个没问题。
程序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主席签署通过应该说明已经经过讨论通过了。这个也没问题。
公示合法:如果公示没有造假的话,公司也没做错。
这样公司各方面都做到合法了,你再违反制度,只能是你的不对了,除非你有其他让公司和仲裁都信服的理由提出来,不然的话只能接受处分了。
❹ 人社局辞退事业干部批复须送达被辞退人吗
辞退书必须是送达本人;
辞退书送达本人,这个是由事业单位负责送达。
❺ 行政拘留要降工资吗 事业单位性质人员,行政拘留3天,单位未给处分,纪委,人社局,要给处分,要降工
淮水安澜阳光纪检投诉贴:为何扣留我的土地补偿款!!尊敬的纪检领导: 你们好! 我是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办事处(原蒋庵陈卜村)村民,先向你们反应一个切实的民生问题。我村于2013年8月份开始动工在建的纬二路,总征用土地大约23亩左右,按照之前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现实行的)为每亩33100元,在年30当天,村会计王汉成代为发放的土地补偿存单承头为中国农业银行,每亩实到村民手中的补偿数目与之前不符,接近30%被扣留。村民代表与村书记朱延超多次咨询了解,村部给不出合理的解答。笼统的解释是“土地换城保”,再次去办事处了解,信访处赵华依然给不出明确的解答。村民不能理解这样的换保形式,不知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村民手中是否应该留有换保的手续?请求给予解答????? 查看更多答案>>
❻ 人社部发201268号第被事业单位处降职两年的处理。两年处理已过被降级处分的工资怎麼恢复一条第三项
降职是因为受到了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致,正常晋升要等处分期满并办理了解除手续才可以,没有恢复说法,只能根据新的职务职称重新正常晋升。
❼ 事业单位搞“萝卜招聘”要处分主管人员吗
11月6日人社部消息,该部日前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于个别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搞“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此,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按照规定,招聘单位的违纪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组织体检;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行为。
人社部这个规定好,希望能够落实到位,认真执行。
❽ 人社局有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吗
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❾ 人社部发2010 104号文件现在还适用吗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现行有效。
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2]68号),现行有效。
3、以上规定,现行有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人员身份,公务员、事业单位是不同的规定,两个文件规定很细致,你可以仔细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