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违规查询系统
1. 如何在系统中查询海关关别名称
在什么系统里,一般的报关使用手册附件就有常用代码表可以查询。
2. 在中国海关网站中,我想知道何种管制方式和需要何种证件怎么查询
海关总署网站的”商品信息查询系统“提供了两种查询方式:
1、商品的中版文名称模糊查询。只权要输入商品的中文名字就可以查询到相对应商品税号。但是只能是模糊查询,因为一个中文名有可能对应好几个税号。比如输入”芹菜“,会出现鲜芹菜、冻芹菜、干芹菜、芹菜种等6个税号。某些商品没有专业知识很难确定,这个只能起到辅助作用,需要查询者具备归类的基本功。
2、商品的10位税号精确查询。这个可以直接查询到你想知道的商品的基本情况。但有个前提是你必须知道该商品的10位精确税号。
懂得了如何查找到具体商品税号后,就可以查看详细信息了。贸易管制在海关是通过监管证件来体现的。在商品词条的”监管条件“一栏可以看到相应的证件代码,如为空则表示不需要。证件代码是用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表示的。如”A“表示进口商检、”B“表示出口商检等。具体的代码可以网络”监管证件代码表“来对应查询需要何种证件。
3. 海运货物海关是否查验如何查询,有查询的网站吗
请帮我查一下箱号:SNBU8128018有没有被查验
4. 如何查询企业在海关的信用差别
可以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第六条 海关应当采集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2.企业进出口经营信息;
3.AEO互认信息;
4.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5.其他与企业进出口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 海关应当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示企业下列信用信息:
1.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2.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3.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4.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海关对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5年。海关应当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方式。
(4)海关违规查询系统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第十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1.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
2.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违规行为2次以上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
3.拖欠应缴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的;
4.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1倍以上的;
5.经过实地查看,确认企业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
6.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7.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
8.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
9.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的;
10.其他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
5. 请问是不是在海关查询系统查得到的就意味着要被税
海关查验不代表被税,要看最后的结果才知道的
6. 海关进口货物准入查询系统如何进去
海关进口需要查准入大多是食品,药品这些,食品的可以去海关总署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查名单,里面有名单,也有可以查询的系统,各个国家准入什么产品。
在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最下面业务信息那。
7. 进口货物,已经到了海关,告知被商检,如何在网上查询
监管条件都是看税号订的,也就是产品HS编码,监管条件A是进口法检,B是出口法检。可以到海关总署网站上有个网上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输入HS编码可以找到对应税号信息,点右侧详细信息或点编码可进入下一界面看到监管条件
8. 最新海关关税查询网站
不知道,你可以去海关网站看看。
分别浪费了,送我吧。谢谢。
9. 中国海关网上查询
海关的统计部门受理企业查询,要收费的。
给出的是已结关报关单电子信息,不是报关単的样式。
10. 海关查验怎么查
1.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根据海关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海关通过查验,核实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继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
2.查验地点
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对进出口大宗散货、危险品、鲜活商品、洛驳运输的货物,经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也可同意在装卸作业的现场进行查验。在特殊情况下,经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派员到海关监管区以外的地方查验货物。
3.查验时间
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但是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应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要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查验作业。
4.查验方式
海关查验的方式一般分为3种:
① 彻底查验,即对货物逐件开箱、开包查验。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申报的数据进行详细核对。
② 抽查,即按一定的比例,对货物有选择的开箱、开包查验。
③ 外形查验,即对货物的包装、唛头等进行核查、核验。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依法对已经完成查验的货物进行复验,即第二次查验。海关复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仍然应当到场。
5.径行开验
开验是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海关行使“径行开验”的权力时,应当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由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
6.查验通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的查验通知后,应当向海关的查验部门办理确定查验的具体地点和具体时间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