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住人
Ⅰ 【法律求助】关于违章建筑危害到他人生活安全,及城管不作为。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回处分权利时发生答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对方违章建筑已经危害到你家房屋,你可以去起诉对方。
同时你可以对城管提起行政诉讼,告其行政不作为,城管说这个他们已经成为事实他们没法管了。这是狗屁的理由,如果建成了就不能拆,那城管到处拆房子都在干啥!
Ⅱ 政府在违建拆除过程中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合法吗
当然违法。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队是政府工作人员,代表的是政府,当然更应该依法行事,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当然违法的,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聘请律师提起法律诉讼。
Ⅲ 住人集装箱、移动房属于违章建筑吗
不算
如果房子所占土地所有权是你的那时就可以,目前活动板房易燃属于违章建筑
Ⅳ 已经修建好了的并且已经住了人的违章建筑应该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那么肯定是应该拆除啊。虽然说已经修建好了,并且已经住人了,但是他就是违章建筑就应该拆除。
Ⅳ 他人私自占用集体土地违建,影响我人住宅道路通行不变该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组织所共有。你首先应该向村委会进行反映。也可以到县或乡的农业农村局去反映此情况。
Ⅵ 政府对于违章建筑的房屋是如何处罚的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强制拆除。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当事人及其他人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所支出的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等,主管部门应作出由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承担费用的行政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筑施工单位承揽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负责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Ⅶ 违法建筑什么部门有权拆除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但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7)违法建筑住人扩展阅读:
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Ⅷ 违法建筑的占有人可否申请排除执行
乙自住段间该房屋租给姐姐丙、姐夫丁家居住现丙、丁离婚丙已搬该房屋丁乙该版房屋没产权由拒权绝搬乙诉至院请求判令丁返房屋 【评析】笔者认虽乙买受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其买受立占事实享占利益占利益应受律保护乙享占保护请求权其要求丁返房屋应予支持 违章建筑般指违反土管理、建设规划等家律规未经依审批取相应许擅自建设形建筑物或构造物根据案情甲厂所建职工宿舍显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城市房产权属登记管理办》第二十三条规定能登记根据《物权》第九条规定发物权效力且状态直延续至诉讼阶段甲厂与乙间房屋买卖合同效乙能取房屋产权享所权等物权权利 甲厂违章建筑建设单位根据《物权》占章规定及民占理论甲厂违章房屋初占乙买受并实际居住、控制该房屋构占事实实际占乙虽能享违章房屋物权权利继受享占利益该占利益即便权占利益维护财产秩序、稳定社应受律保护 乙买受违章房屋行使占保护请求权相关律依据1、基于合同规定乙目前止租房屋仍具所权其与丙、丁间房屋租赁合同效;根据《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效该合同取财产应予返违章房屋虽能登记取所权妨碍其民意义财产丁初基于租赁合同取居住房屋应返给租乙2、基于物权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