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处分的请示
Ⅰ 中国共产党在国外申请政治避难给予什么处分
中国共产党在国外申请政治避难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五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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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Ⅱ 纪委党纪处分签发程序
一、处分违纪党员的组织程序和审批权限
1.组织程序。调查组将形成的调查报告转交被调查人所在基层党委、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调查报告和支部大会决议报被调查人所在的基层党委;基层党委经集体讨论形成书面处分意见;调查报告、支部大会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意见报纪委办公室。
2.审批权限。一般党员警告处分由基层党委审批,报纪委备案;一般党员的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由纪委审批;处级、高级职称及相当这一级党员的处分和其它党员的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批准;校级及相当于校级党员的处分,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经党委讨论报上级纪委或党委批准。根据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校党委、纪委有权直接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二、处分违纪党员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所犯错误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法和党的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3.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处分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讨论违纪党员处分的支部大会,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上允许本人申辩和他人辩护,合理的应采纳;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决定应和本人见面,并让本人签字;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的处分决定,必须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不能由少数人甚至个人擅自决定;支部或党委成员意见有分岐,应如实上报;处分决定批准后,本人不服可以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处理并传递,不得扣压。
4.纪检办公室依照党章和中纪委《案件检查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其它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坚决反对说情风。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示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应予追究。
三、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调查报告内容:
1.问题和案件来源
被调查人概况 初步核实情况 调查组组成
2.主要错误事实(含情节)
错误性质 证明材料
3.有关人员责任
4.被调查人对错误的认识
五、处分决定内容
标题:应明确什么组织对什么人或单位给予何种处分的决定。
正文:1.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简历、现在单位及职务。
2.归纳错误事实,情节危害,明确应担当的责任。
3.本人对待错误的认识
4.对其错误的定性和处理意见、署名、日期;写明作出处分的组织名称,加盖公章,标明年、月、日。
六、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Ⅲ 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支部还需要报告情况吗
宣读处分决定
Ⅳ 开除党籍处分请示可以由乡镇纪委向县纪委请示吗
下级请示上级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