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违法犯罪
1. 互联网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据国内外已发现的网络犯罪案件统计,当今网络犯罪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只有23岁。
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机密,无所不包。
4、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6、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所冒的风险小而获益大,其作案工具简单,只需一部终端机、上网卡和一部电话就可进行。作案者只要轻轻按几下键盘,就可以使被害对象遭受巨大损失。
7、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网络违法举报的地址是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站受理涉嫌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利用互联网或针对网络信息系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具体包括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
(2)互联网违法犯罪扩展阅读: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网络违法行为指的是什么
网络违法行为就是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
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简言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
(3)互联网违法犯罪扩展阅读:
1,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表现形式有:袭击网站;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
2,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
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色情服务、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
4. 上海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已破获涉网案件多少起
今年以来,上海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已破获涉网案件607起,打掉犯罪团伙4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17人。
据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副总队长沈与辛介绍,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对黑客攻击破坏、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共侦破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17人。其中,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客攻击破坏、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共侦破黑客攻击破坏案件64起,刑事拘留149人;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68起,刑事拘留165人,打掉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团伙40余个,关停网站、栏目7个,处罚网站、网络服务提供商6个,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5. 如何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
1、建立情报信息分级管理制度。采取分级管理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了举护人的利益,一般信息员只能接触基础信息。核心机密则应当由专人负责。比如特勤人员的身份信息,举报费的使用信息、重大案件的核心机密等等。
2、建立情报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情报信息的分类、登记、加工和整理都需要由专人负责处理。可以以中队为单位在专卖管理系统上建立一个子数据库,将一些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情报信息经过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并上传,专卖科建立一个总数据库将中队录入的信息,经过层层筛选后统一进行分析、处理,并将反馈信息及时传递给基层中队。
3、建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情报信息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而一旦出现违规问题,后果非常严重。如果查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责任人不及时追究,则可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一定要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隐患,从而使日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
4、尝试建立先进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在目前已有的专卖管理操作系统平台中,尝试建立一个新的情报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此系统应当具备信息录入、存储、查询、更新和删除等功能。中队平台由市场专管员每天负责录入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专管员市场走访信息以及重点违法违规户的基本信息等内容,并分类存放。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在市场走访过程中,利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先进的操作软件,实时将一些现场发现的车辆、库房 、账册、单据、银行对账单等零散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上传,实现与系统的同步运转。最后统一由专人负责分析整理并按情报的轻重缓急分类上传。专卖科专职情报工作人员每天负责将大量涉烟情报信息进行汇总,存贮。整合各基层中队上传的情报信息,通过筛选、对比、排序进行再加工最后传递给办案人员。
5、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情报建设的新思路。根据以往工作经验,零售户之所以不愿意与烟草部门合作,其主要因素还是对于保密制度的不信任。为了彻底打消零售户的顾虑,可以采取一些创新举措。比如专管员在市场走访过程中,可以利用分发卡片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每一张卡片上印有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的联系方式和网络信息举报平台地址,关键是每张卡片均应打印一个随机编码,编码应用防伪涂层覆盖。确保每个编码的保密性、随机性和唯一性。零售户如果愿意向烟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则无需暴露自已的真实身份信息只需要填上编码即可。此编码也可作为登录情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反馈信息和领取举报费的依据。而零售户则不必担心会有人泄密,因为即使是案件的经办人员也不可能知道举报人的真实信息。这样就从源头上规避了泄密的风险。
6、尝试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为了提高联合执法的效能,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可尝试与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实现情报交流、信息共享,加强互动,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充分利用各行政管理机关在长期的情报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数据,转化为烟草情报资源。使涉烟情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达到质的飞跃。通过对情报信息的加工处理,可以合理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违法犯罪规律、上下线的关系以及经营规模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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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针对目前的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有哪些法律可以适用
针对目前的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有哪些法律可以适应,我们可以去咨询一下互联网法律等等。
7. 网络上违法的事情有哪些
很多呀,现实中违法的网上也不被允许吧。
8. 你发现互联网存在违法犯罪类案件主要有哪些
金融诈骗,网络兼职的,网上投资的,这几类的比较多吧
9.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网络违法犯罪,公民可以向网络举报网站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10. 网络犯罪的最新法律规定
网络犯罪适用法律规定
一、有关互联网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颁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2012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其中,《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一至第五条从不同层面规定了网络犯罪的刑法问题,规定了五类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重点关注的是网络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如第一条规定,不得窃取或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问题。
二、刑法有关网络犯罪的专门性规定
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286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7条:对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4条: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它淫秽物品的规定。
来源唐山律师:网页链接
三、有关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分别于2004和2010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解释(二)》,两高2003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2013年颁布的《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