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行政处分
① 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在校期间,如果受到的记过以上校纪处分,表格被装入了个人档案,在招录专公务员前政审的时候,就会属被看到的,就可能不被录用。
一般学生毕业都会有一个学籍档案,是党员的会有党员档案。一般的处分的表格不会装到学籍档案中的。所以是能够报考公务员的。
② 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能不能报考公务员
可以参加考试,但是在政审过程中,在查询个人档案时,如果发现有档案记录,以及在征求学校意见时,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有违纪、处分字样,会被以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败坏为由,政审不合格。
③ 大学期间受到的校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吗
不能随行政处分,一般会在毕业时给学生撤销的,你得去照相关人疏通关系,否则追随医生不好了。
④ 学生警告处分怎么写
大学生警告处分1
关于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张三,男,秘书系20xx级××班学生(学号:xxxxxxxx),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xx年十一月三日
大学生警告处分2
方 烨: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11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
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胜邦: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11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11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
学工处
二○xx年十一月三日
⑤ 初中学生的校纪处分有哪些
有很多,最严重的是不准住校和开除。
⑥ 初中学生的校纪处分有哪些
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处分条例 第一条:处分形式: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 看5、勒令退6、开除学籍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 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 严重警告以下的处分:由年级组执行,报学生处备案。记过以上处分,由学生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讨论决定后生效。开除学籍处分报市教育局批准。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学生受到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一学期后可降低等级或撤消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组织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讨论决定是否降低等级或撤消处分。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年级、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一次不出早操、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以上由年级长找学生谈话,并上报学校学生处,累计旷课12节,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累计旷课18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4、累计旷课30节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五条 对有意破坏环境清洁卫生学生的处分:对有以下行为的学生,发现后除给予批评外,对其班级本周综合考评要扣分,二次重犯或同时有以下两条违纪行为,通知家长,并在全校点名批评;三次再犯或同时有以下三条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按处分级别逐步升级。1、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瓜皮、果壳、食品包装等破坏清洁的物品。2、在食堂内外乱倒剩饭剩菜,在教室过道乱倒脏水。3、向窗外乱扔(字纸、垃圾等破坏清洁的物品),在教室乱扔粉笔头、纸团及破坏清洁的物品。4、乱擦班级、年级、学校黑板上出的通知,损坏布告栏上张贴的布告、通知。5、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踩脚印、在教室桌上和实验室、电教室、音美教室、阅览室、图书室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者。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班干部和学校有关人员下达的清洁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7、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者。 第六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十二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地点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的处分: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发现后除给予批评外,对其班级要点名批评;二次重犯或同时有以下两条违纪行为,通知家长,并在全校点名批评;三次再犯或同时有以下三条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按处分级别逐步升级。由违纪规定造成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一律由违纪学生承担。1、在教室内疯打和进行球类活动者。2、在教学楼过道上疯打、追逐和进行体育活动者。3、在宿舍巷道内踢球和进行其他体育活动者。4、在图书馆、食堂、实验楼内疯打和进行体育活动者。5、在足球场以外的地方和学校的通道上踢球者。6、在学校的通道上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追逐狂奔者。7、对不按规定地点进行体育活动,造成破坏清洁卫生的后果,按第五条有关规定处理,引起的破坏公物的后果按第六条有关规定处理。8、午休期间不休息在操场进行体育活动者。 第八条 对违反食堂、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的处理:对有以下行为者要从重惩处,只要发生一次,即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在食堂用餐故意拥挤不排队,不听执勤同学 和 老师劝阻,以污言秽语辱骂执勤同学、老师和食堂工作管理人员,或在食堂内发生打斗者(对打架者还要按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2)不请假外出,违犯学校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回宿舍睡觉。(3)私自将外人带到宿舍留宿。(4)偷盗他人财物(除给处分外,还要比照第十二条论处)。(5)打架(除给处分外还要比照第十一条论处)。 第九条 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条进行。 第十条 对在学校的月考、期中、期末及国家组织的各类考试中作弊学生的处分: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互相讨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给予记过或勒令退学处分。5、累计作弊3次以上者勒令退学。 第十一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在教室或宿舍内打或拉出来在校内打、在校外打)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派出所处理。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未造成伤害;运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拿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外校学生勒索,伙同外面犯罪分子勒索,以武力运用凶器进行勒索,通过绑架人质向家长勒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对后果特别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3、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予处分。4、对偷盗、勒索行为折合金额给予以下处分:(1)价值在50元以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价值在100元以上(含100元。以下同)50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3)价值在500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三条 对以下几种违纪学生的处分:1、对赌博学生的处理:(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对经常进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或利用电脑、电子游戏机、打台球进行赌博者比照以上条款给予处分。2、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相厅、卡拉OK厅、营业性舞厅,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一些活动,致使道德品质逐渐变坏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3、对在校内、教室宿舍内传看黄色出版物、非法录音录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4、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对找本班或低年级同学谈恋爱、耍朋友的学生或替别人介绍朋友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5、对道德败坏者开除学籍。 第十四条 凡同时犯有上列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个处分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应受处分,要加重处分。对超出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⑦ 大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会有什么处罚
第一条处分依据: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正当权益,创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的规定,参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淮南一中校规细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册学生。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予以处理。学生若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工作原则: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四条处分等级: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勒令退学;(8)开除学籍(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9)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五条 处分程序: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是严肃慎重的,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处分的理由和依据,报年级组审核;
(2)经年级组审核,提出处分方案,年级主任签字后交政教处;
(3)政教处根据年级组处分方案,拟定处分意见,政教处主任签字后报德
育校长审批;
(4)学校审批后,政教处及时将处分结论反馈给年级组,年级组通知班主
任,班主任将处分结论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5)政教处将处分结论在晨会上宣布或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6)开除学籍处分经学校审批后报市教育局批准;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由保卫科报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六条 撤销处分:受处分学生能认识其错误行为并有改过行动,表现良好,在受处分满一学年后(毕业班高考前一个月),学生本人可以提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
(1)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审查;
(2)班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年级组审核;
(3)年级组审核签字后交政教处,政教处报学校审批;
(4)学校批准后,政教处及时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反馈给年级组,年级组通
知班主任,班主任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5)政教处将撤销处分的意见在校园内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七条 处分细则:
(一)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晨会、课间操、学校集会、课外活动、体育课、音乐美术课、信息通技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晨会、课间操、学校集会、课外活动等一次按一节课计算;晚自习一次按两节课计算;八节课按一个教学日计算。学生出勤情况由班级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
2、旷课一次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再次旷课由班主任找学生及其家长到校谈话,屡次旷课由年级组找学生及其家长到校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3、累计旷课16节(2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24节(3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32节(4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累计旷课40节(5个教学日),学校将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累计旷课一周以上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二)对有意破坏校园环境卫生学生的处分
以下行为发现后取消其班级该轮“卫生流动红旗”评比资格,当周卫生成绩扣除1分(一次计1分),情节严重者在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1、在校园内随手乱丢瓜皮、果壳、食品包装袋等;
2、向窗外抛洒废弃物,在室内外乱扔粉笔、纸团等;
3、乱擦黑板上的通知,损坏宣传板上张贴的公告、海报等;
4、在黑板上乱写乱画,在墙壁上乱涂乱踩,在课桌椅上乱写乱刻等;
5、值日生连续未打扫室外卫生,环境区杂物多(参照卫生室记录)。
(三)对恶意破坏学校公物学生的处分
1、有翻越校园围墙、栅栏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如对围墙、栅栏造成破坏,按照有关规定按价赔偿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恶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如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公共设施),除按照有关规定按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损失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对违反学校规定进行体育活动学生的处分
以下行为发现后取消其班级当月“学生自我管理实践周”优秀班级评比资格,当周“学生自我管理实践周”成绩扣除10分(一次计10分),情节严重者在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1、在教室内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2、在教学楼、科学馆、实验楼、食堂、公寓楼的过道上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3、在足球场以外的地方踢球,在篮球场以外的地方打篮球、排球等;
4、在校园道路上疯打、追逐和进行球类活动者;
5、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育活动,破坏校园卫生或公共财物的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住校生的处理
以下行为发现后加重处罚,由总务处、保卫科拟定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原则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未经请假,夜不归宿;
2、私自将非住校生带到公寓内留宿;
3、熄灯后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4、偷盗他人财物;
5、滋事打架;
6、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六)对在校园内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园内有抽烟、喝酒行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受到处分后又有类似行为发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多次教育不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七)对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中作弊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有夹带、偷看、翻书、传接、抄袭等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经证实有讨论、交换答卷、利用手机传送答案等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3、经证实有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4、经证实,对再次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八)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动手打人,引起打架斗殴,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因打架使对方致伤、致残,由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九)对偷盗、勒索学生的处分
1、对有偷盗、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经批评教育,可不予处分。
(十)对以下几种违纪学生的处分
1、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相厅、歌舞厅、网吧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对在校园内外传看黄色出版物、非法录音录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3、经证实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4、对道德败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八条需要说明的几点:
(1)凡同时犯有上述两项以上错误,按处分较重的一项处分等级实行;
(2)对超出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
(3)对在社会上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4)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
(5)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⑧ 校规校纪处分有那几类分别有什么影响
你交足了学费上学,学校服务就得跟上,什么校规校纪?没有钱解决不了专的问题,喊你爹给学校属赞助一个游泳馆,校长看到你都得点头哈腰。没钱你也别怕,现在为什么要搞二胎?因为人少了,人少学校生源就少,生源少学校开班就开不出来,青春正是大好年华!活在当下,享受人生。
⑨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都分为哪几级
分五级,具体如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版规、本规定以及学权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9)校纪行政处分扩展阅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⑩ 关于是否该受到校纪处分的问题
我觉的不应该受到处分,学生的这种行为是很天真 直白的 喜欢谁不喜欢谁都会挂在脸上,做为老师 应该看到学生的另一面 老师平时对自己要求不够(水平不够高) 说出了一些话 有心的孩子记住了 相反 学生出于贪玩把这些话集中记录起来,我想里面肯定写了语文老师不好的话了,那么他应该想想 不是所有的老师都在里面有记录吧?如果不是 那就应该自我检讨 而不应该把责任强加给学生 学生只是记录 真正的根源在于老师本人 就好比记者,名人台上讲错话 记者没有任何渲染 只是集中记录起来 难道记者有错么? 怪就怪自己说话不小心。
老师更应该注意 为人师表 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学生 初中正是青春期的开始,没有一个合格的老师 学生的未来很难说就是光明的 可能说的有的严重,但事就是这么个事。
让那个同学把我这些话讲给校长听,先不说是看书的还是写书的,一切根源不是学生 是老师 难道人有了错误 对方指出来也不对么? 就因为是老师与学生的关系? 师生应该互敬互爱 不应该总是高高在上 好的老师总是平易近人 这样的老师学生才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