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违法违规
违法行为,罚款
『贰』 有什么法律法规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小区户外不准晾晒衣服/被子吗
以广东省为例,有相关规定生活小区户外不准晾晒衣服/被子,但是只要符合不影响市容的话就不会被处罚或者责令纠正。
按照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也就是说,阳台或者窗外悬挂或者堆放物品的,不能有碍市容市貌。
(2)野外违法违规扩展阅读:
所以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叁』 户外广告违章行为处罚内容有哪些
1、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期限清拆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未经审批擅自悬挂横幅标语、乱设置彩旗及气球广告的,除清除没收外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随处乱张贴的除责令清理外,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在店铺门前人行道摆放任何形式户外广告招牌的,除没收外,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订装指示牌的,除责令清除外,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肆』 我弟弟不懂在郊外田地焚烧秸秆,被派出所拘留,村里书记保释了,被罚
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打人骂人是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如果不处理,就将他们告上法庭!
『伍』 乡下在野外烧草木灰犯法吗
各个地区要求的是不一样的,在有一些地区的确存在这样的状况,但这不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是违规行为
『陆』 露天烧烤算违法吗
违法有狭义和广义的概念,涉及的方很多,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
1、影响环境,视程度可能违反环境法律法规。
2、油烟影响他人,可能违反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
3、如进行经营活动未领取营业执照,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
4、视地点还可能影响森林、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柒』 未成年人在野外露营违法吗
未成年人在野外露营并不是违法的,只是这样不安全。不建议未成年人在外露营
『捌』 上山野外使用明火是违法行为吗违反了哪条法律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玖』 对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可不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予以行政拘留
不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第一款是(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不符合题目中提到的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问题。
可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9)野外违法违规扩展阅读: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期就是从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防火期期间,各防火办、瞭望台、检查站、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各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值班备勤,各类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不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坚决“一票否决”。
『拾』 禁火令期间,对于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用什么处罚
一、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故意纵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定性,对违法行为人实行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反地方人民政府《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失火烧毁森林、林木,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有的森林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为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属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反《禁火令》的单位或个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违法行为人,应给予相应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