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❶ 什么是政务处分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回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答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比如:
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
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❷ 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区别
前者是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后者是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❸ 什么是党纪和政纪处分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党纪处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1、对待对象不同
这两者的区别很明显就体现在对待的对象不同,政纪处分的对象还有公务员,而党纪处分针对的只是共产党员,
2、处分种类不同
其次处分的种类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政纪处分的种类:明确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政纪处分。;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具体规定党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贪污贿赂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等违犯党纪行为及其量纪标准,明确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5种党纪处分。两者首先最低的处分都是警告,相似的还有降级以及开除。
3、处分原则不同
党纪处分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
政纪处分原则:政纪处分合并处理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3)党纪政务处分扩展阅读:
1、政纪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党纪处分的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政纪处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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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我国政纪和党纪处分有哪几种
一、党纪处分包括: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专除党属籍五种;
二、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改组、解散两种。
三、政纪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政纪处分为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
1、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2、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拓展资料
处分的种类
1、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2、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❺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最新党纪政纪处分对照表
1、两者在适用对象上存在差别
党纪处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政务处分的对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职人员。
对象上的差别,要求在具体适用中,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党员,不能使用政务处分进行惩戒;对于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使用党纪处分进行惩戒。
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因为既属于党纪处分对象,也属于政务处分对象,就存在同时被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情形。基于这些不同,在立案过程中就存在党纪立案、政务立案以及党纪与政务同时立案的不同情形。
2、两者在适用依据上存在差别
党纪处分的依据,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而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党纪处分对应的是违纪行为,政务处分对应的是违法行为。但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
党纪与国法之间,不仅在于前者严于后者,更在于二者之间的互动,需要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因此,在强调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同时,还要强调纪法贯通。
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时就涉及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如何匹配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如果担任公职,应当依法给予其撤职等政务处分。严重违犯党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开除公职。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涉嫌犯罪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在给予政务处分的同时,是否需要给予相匹配的党纪处分,应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情形。
比如,党员如果有违章停车、闯红灯等行政违法行为,在接受了相关处罚以后,一般就不会受到党纪处分。所以,在实践中,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的匹配一般存在重处分之间,轻处分一般没有匹配的问题。
3、两者在适用程序上存在差别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同级党委管理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与此类似,政协及其常委会也应先免去其选举或者任命的公职人员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上述处分前置程序的特别规定只存在政务处分中,党纪处分中不存在。此外,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监察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有权给予其处分,但是两者不能同时作出处分。而党纪处分只能由具有处分权的党委或党组织作出,其任免机关、单位无权进行党纪处分。
4、两者在权利救济上存在差别
被处分人对党纪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而被处分人对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申请复审的,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因此,党纪处分决定的申诉不仅没有时效限制,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受理只能是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政务处分的申请复审不仅有时效限制,还必须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而不能向其他机关提出申请。党组织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而复审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
❻ 我国政纪和党纪处分分别是什么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❼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工作,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职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国家有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法律出台前,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被调查的公职人员的具体身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对违法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第三条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
第四条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第五条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第六条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7)党纪政务处分扩展阅读:
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一是整合规范政务处分法律制度。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规定政务处分的主体既包括监察机关,又包括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
单位,统一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保证处分适用上的统一规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规范、处分决定畸轻畸重、对国有企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公职人员处分缺乏法律依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三是注重纪法协同、法法衔接。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❽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区别如下:
一、处分对象不同
党纪处分的对象是专党员,政务处分的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属公职人员;
二、处分行为类型不同
党纪处分对应的是违纪行为,政务处分对应的是违法行为;
三、处分的依据不同
党纪处分的依据,主要是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是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❾ 什么是党纪政纪处分
党纪处分:是针对党员的,给予党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❿ 政务处分法解读
《政务处分法》第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
(10)党纪政务处分扩展阅读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
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其中,“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