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转包的认定
1. 什么是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其区别
1. 非法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2.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3. 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工程的非法分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
(一)建设单位非法分包承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工程合同价百分之零点五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接受非法转包的建设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法律后果: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分包合同违法的,分包合同无效。
(二)建设单位非法转包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建设合同,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
(三)建设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非法分包工程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四)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没收非法转包合同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根据转包的概念并结合建设部体改法规司1996年颁发的(96)建法法字第14号《关于如何界定工程转包分包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转包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违法分包-网络转包-网络
2. 什么是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其区别
违法转包:
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非法转包:
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二者区别: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3、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4、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5、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由于建设工程项目转包是法律绝对禁止的,因此存在转包情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存在违法分包情形并不直接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虽然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发包给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属于违法分包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但只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由此可知,违法分包并不直接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2)违法分包转包的认定扩展阅读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3. 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工程转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确认的方法很简单的,请行政部门介入,把现场的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社保关系、档案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出来,看看他们是否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同时查看现在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如果经查实,这些人不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就可以认定为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全让给了他人,属于严重的违法转包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当承包人发生这种行为时,发包人是可以单方面申请解除合同的。
4. 如何认定挂靠,内部承包,转包和违法分包
先说内部承包,这要求承包人与企业有劳动关系,且有内部承包协议;转包是指总包人或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承包给下家;违法分包就是总包人将不能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下家;挂靠又叫借用资质。指借用有资质的人与发包人或总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与转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用资质的人提前介入前面合同的洽谈,以及履行中被借用的人只收取管理费,不承担盈亏的风险。
5. 关于如何界定工程转包分包问题的复函
一、施工承包与非法转包、分包与违法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与违法分包的界线
1 施工承包与非法转包的区别
(1)施工承包人概念
承包人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资质等级,通过投标和邀请投标中标,与发包人签订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施工组织。
(2)非法转包的认定
a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
b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俗称化整为零;
c承包人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
d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e承包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
承包人在实施非法转包时,一般是以收取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等进行谋利,即使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或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分包给子公司或其他单位,即使从中未获取经济利益的,其性质也认定为非法转包(承包人将工程整体转包给无特定资质或低等级资质子公司或其他单位的)。
2 分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
(1)施工分包人概念
承包人将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的种类: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2)专业工程违法分包的认定
a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
b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c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
d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e 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此外,对分包的工程还有量的限制,例如交通部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该办法还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对专业工程违法分包从量上做出界定,也是人们从实践中探索的科学总结,应当引起业内外人士高度重视。
(3)劳务作业企业违法分包的认定
a劳务分包企业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较低的;
b获得分包的劳务企业实施再分包的;
c劳务分包企业从事主体结构工程的;
d劳务分包企业自行组织大宗材料或主要材料采购的;
e劳务分包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超过本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建设部在2003年7月11日颁布《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整个劳务作业层划分为13个系列,例《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等均分为一级、二级。注册资本金分别为30万、10万以上(除脚手架搭设作业注册资本金分别为50万、20万以上),其余系列均不分等级,企业注册资本全均为30万元以上(除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以上)。13个系列单项合同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量化的规定,是与现阶段劳务作业的综合能力相匹配,劳务企业不顾自身现状违反上述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构成违法分包。
二、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界定的相关依据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2 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4 部门规章的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
6. 如何界定和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只能和你简单说一下,毕竟法律条纹比较复杂,违法分包分为几种,一种就是将关键部分分回包给他答人,自己不做,另一种就是未像甲方说明,将工程分包给他人,不管他人做的有没有资质,质量验收是否通过都算。还有一种就是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做。转包自然就是全部给别人做,现场没有自己的管理人员,挂靠就是把资质借给别人或者是自己借别人的
7. 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回)》,该办法答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一、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涵义
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3、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8. 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能否构成刑事犯罪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