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的職責
A. 團員應該享有哪些職責
《團章》規定,團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及享有的權利:[編輯本段]團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職責。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編輯本段]團員權利
團章規定,團員應該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的組織討論對自己的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B. 團支書的職責
團支書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定期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團員大會,認真傳達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團員大會研究決定。
2、抓好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組織團員青年和學生學習,不斷地提高支部團員青年的政治思想覺悟。積極慎重地做好團支部的發展計劃和工作,保證新團員的質量。
3、做好『三會兩制一課』(支部團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團小組會、團員教育評議制度、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制度、團課)工作,定期安排組織支部民主生活會和開展團內主題活動。
4、積極配合所在單位和組織開展工作,並使團員青年們在思想上認識到各項活動的必要性,充分發揮團員青年在科技、文化、專業學習、志願服務和社會實踐等工作學習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5、認真了解支部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增強集體的意識和榮譽感,定期與團員青年談心,注意掌握團員青年的最新情況、思想動態,發現問題應立即想辦法解決或及時上報。
(2)團圓的職責擴展閱讀:
團支部書記的要求:
(一)政治上要堅強。具有相應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水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責任感,勤於思考,勇於創新,知難而進,積極主動地在青年中開展工作,努力做出實績。
(四)作風要扎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敢想敢幹,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沾染官僚習氣,熱心為青年服務,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團結同志,助人為樂,誠實謙虛,清正廉潔,有自我批評精神,自覺接受團員和青年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