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培訓記錄
1. 員工上崗培訓怎樣寫
員工上崗培訓,其實就是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主要目的是讓員工明確崗位的職回責、工作任務、答工作目標以及工作流程,提高員工崗位工作技能,盡快進入崗位角色。因此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崗位注意事項等,以及培訓完成後的培訓考核,可分為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種方式,培訓的方式一般會選擇師帶徒的方式。另外最終的培訓成績也會往往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依據,作為正式上崗或者轉正的依據。
2. 車間員工生產管理培訓內容怎麼寫
一、 公司基本規章制度的培訓:
要求車間的員工牢記公司的基本規章制度,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在制度要求范圍內做好自己的工作。可以在日事情中按照不同培訓內容分別記錄,以便提高效率。
二、 員工崗位職責:
1、目的:讓員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全面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能力,提高整個車間的團隊生產能力。
2、培訓方式:通過車間的日常生產,在班前會和機台現場進行講解和要求,學習車間優秀員工榜樣,通過書面文字學習等。
3、評價:學習後要進行反饋檢驗,通過員工在日常上班的工作表現,主管及同車間員工的評價、試卷問答等形式進行評價考核。
4、效果:要求車間每位員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三、 車間產品質量要求:
1、目的:全面了解車間的產品類型及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要求,在日常的開機生產中嚴格把關自己所開產品的質量,做到產量高、質量好,最大限度提升車間的基本生產能力。
2:培訓方式:通過師傅及技術人員的講解說明、質檢員在檢驗產品時候的質量要求、在實際機台操作中學習產品質量要求、員工之間的相互學習探討及書面文字等。
3、評價:員工所開出產品的質量檢驗、主管及質檢的檢驗結果、試卷問答等形式評價考核。
四、基本操作技能及常見的生產故障解決:
1、目的:全面提高車間員工的技能操作水平,在高質量、高標準的要求下提高車間的整體生產水平,要求員工熟練的操作機台,熟練的解決一些常見的生產故障,在日常開機中提升自我的能力。
2、培訓方式:通過生產實際的操作鍛煉及相關經驗的總結,主管負責人員、師傅及相關人員的講解和操作演練,車間優秀員工的帶頭作用,書面文字學習等。
3、評價:一方面是員工的個人講解說明(或問卷調查);另一方面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和現場實際操作,預防並及時發現解決一些生產故障。
3. 公司對新員工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公司員工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1、介紹企業的經營歷史、宗旨、規模版和發展前景,激權勵員工積極工作,為企業的繁榮作貢獻;
2、介紹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員工們在工作中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一切工作按公司制定出來的規則、標准、程序、制度辦理。
3、介紹企業內部的組織結構、權力系統,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路及流程,有關部門的處理反饋機制。
4、業務培訓,使新員工熟悉並掌握完成各自本職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關信息,從而迅速勝任工作;
5、介紹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市場定位、目標顧客、競爭環境等等,增強新員工的市場意識;
6、介紹企業的安全措施,讓員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如何發現和處理安全工作中發生的一般問題,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7、企業的文化、價值觀和目標的傳達。讓新員工知道企業反對什麼、鼓勵什麼、追求什麼;
8、介紹企業以員工行為和舉止的規范。如關於職業道德、環境秩序、作息制度、開支規定、接洽和服務用語、儀表儀容、精神面貌、談吐、著裝等的要求。
4. 人力資源培訓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工作內容
實施科學有效的培訓管理,就是要合理地確定職責,在培訓計劃的實施與管理控制中體現經濟高效的指導思想。培訓管理職責劃分必須保證每項工作職責均有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使培訓體系真正成為一個有機體。建立培訓管理控制體系,就是使計劃中的每項培訓工作都有具體的責任人、執行人。
(1)培訓的組織管理。培訓的組織管理就是負責組織、協調企業整體培訓工作。它是一個以管理為主要職能的部門或崗位,其中心任務就是組織協調組成培訓體系的其他部門或崗位,共同完成企業的在崗培訓工作,滿足人力資源的配置需要。
(2)培訓的需求管理。
1)培訓需求的分析。需求分析就是要消除培訓動機的片面性,要從整體考慮,也就是說要全方位考慮,要從近中期的工作計劃來考慮。為了做好上述工作,就需要由企業的組織計劃部門、相關崗位、相關部門以及培訓組織管理部門共同協商確定。
2)培訓需求的確認。培訓需求的確認是經過培訓需求分析後,根據企業工作和發展的需求確認是否真正要培訓,培訓什麼內容,什麼時候培訓更適合,並依此制定出培訓計劃來。這項工作一般是由培訓的組織管理部門來負責完成的。
(3)培訓的行政管理。培訓的行政管理包括培訓的後勤保障和與各相關部門的行政協調。培訓的後勤保障部門就是企業培訓的支持部門。它所要做的工作包括:場所的確定和布置,培訓設備和器材的准備,培訓資料的購買、印刷和裝訂,交通保障,食宿安排,休息場所的保障等。這些工作不是一兩個人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整體的協調。培訓部門還要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聯絡協調培訓工作的安排,做好相關的服務和輔助事項。
(4)培訓的資源管理。
1)培訓師。培訓師一般由企業內部講師和外聘教師兩類人員組成。
2)培訓教材的選用、編寫。培訓大綱和教材一般由培訓師確定、編寫為宜。因為他們最了解培訓內容,也知道因人而異、對不同素質的人採用什麼樣的培訓方式和方法。但是培訓大綱和教材的列印、印刷、裝訂可由後勤保障部門來協助完成。
5. 培訓專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培訓專員的工作職責是:
1、協助培訓主管擬訂培訓計劃;
2、了解公司內部培訓需求,會同直屬上級共同確認需求;
3、協助培訓主管實施公司培訓計劃,並跟進培訓後效果反饋;
4、聯系各類培訓機構,辦理員工外部培訓事宜;
5、組織培訓材料,開發利用培訓輔助設施;
6、指導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各項培訓項目;
7、控制培訓支出;
8、管理培訓師,監督、評價其工作方法及工作效果。
9、執行培訓效果評估工具,編寫評估報告;
10、管理員工培訓檔案,編制培訓類報表和分析報告。
培訓專員負責管理員工培訓檔案,協助擬定培訓與發展計劃,聯系各類培訓機構,組織各類培訓並編寫評估報告。培訓專員必須熟悉內部及外部培訓組織作業流程,熟悉培訓管理流程。
6. 培訓制度怎麼寫
給你一個培訓管理制度範本。
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有計劃地組織企業經營層、管理層和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提高管理層和員工的職業化水平與崗位技能,實現個性化服務、專業化人才、職業化人生、學習型組織與智能型企業的目標,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理念 學習是員工具備持續性價值創造能力的唯一途徑,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應為員工創造學習環境和機會,建立學習型組織。
第三條 總經辦負責公司培訓的組織、培訓檔案的建立。
第二章培訓內容
第四條培訓內容分為技能提升和崗位基礎知識培訓,根據組織層級展開培訓
1、技能提升培訓主要內容
1)管理技術的培訓:崗位技能的要求、部門工作流程、崗位職責、公司的通知與文件等
2)管理科學的培訓:管理理論知識、案例分析等
3)管理哲學的培訓:企業文化、管理理論與實踐研討等
4)管理信仰的培訓:名言名家名傳等
5)管理藝術的培訓:案例分析、管理實踐、溝通技能等
6)培訓民間組織:讀書沙龍、主題研討會等
2、崗位基礎培訓主要內容
1)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發展歷程、企業文化;了解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各部門職能分解;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了解本部門的工作范圍和本崗位的工作流程;公司的發展展望、所處市場及公司主要項目產品知識、工藝等。
2)在職培訓主要內容:
序號
培訓主要內容
責任部門
1
企業文化、價值觀等培訓
總經辦主導
2
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等培訓
總經辦主導
3
管理技能知識培訓
總經辦主導
4
特種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總經辦主導(外訓)
5
新技術、工藝、行業概況等知識
技術部門主導、總經辦協助
6
產品品質要求、標准,ISO體系等知識
品質部門主導、總經辦協助
7
業務知識、專業技能等培訓
相關部門主導、總經辦協助
3、新進員工培訓流程
流程圖
說明
責任部門
員工錄用後,由總經辦負責工資申報後,通知員工報到上班及入職手續的辦理。
總經辦
1、所有新進人員辦理入職手續後,交培訓專員進行《新進員工入職須知》培訓。
2、培訓結束後由培訓專員持《新員工報到通知單》帶到用人部門,由用人部門簽字確認。
3、每月22日18:00,前1月內所有新進員工須參加總經辦組織的《新進人員培訓》。
總經辦
1、新進人員報到後,由部門主管對其部門架構、人員、制度、崗位技能進行培訓,並作好培訓及考核記錄。
2、培訓專員對其試用期進行跟蹤,並幫助及監督落實部門崗位培訓工作。
用人部門
考核由用人部門對其試用期期間的表現作出評價,合格給予轉正,不合格給予辭退。
用人部門
總經辦
員工轉正在試用期滿一周內須到總經辦拿《職工試用期鑒定表》,按表上規定填寫後報相關領導審核、審批。
第三章 培訓職責
第五條 工作職責的劃分:
1、總經辦是培訓統籌管理部門,負責規劃與構建公司整體培訓平台,整合內外部各級培訓資源,具體為:
1)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2)培訓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編撰、修改;
4)部門培訓計劃的審議;
5)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6)內部師資的選拔、管理,外部培訓資源的收集、聯系與管理;
7)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8)《培訓協議》制定與簽訂;
9)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與申請。
2、各部門(單位):
1)培訓計劃的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組織實施及效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協助總經辦完成對本部門受訓人員的追蹤與考核,。
第四章 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體系
第六條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體系根本目的是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的培訓體系分為以下三部分:
1、新員工入職訓練與發展計劃;
2、員工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3、人才梯隊建設與後備人才開發計劃;
第五章 培訓計劃
第七條 年度培訓計劃
總經辦每年12月10號前將《年度培訓計劃表》下發到各部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並匯總,12月25日前根據公司需要及部門需求制定出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並上報。
第八條 月度培訓計劃
每月25號前各部門將下月《培訓需求表》報總經辦進行匯總、經審批後編制《月度培訓計劃》公告並實施。
註:每年3月、4月、5月重點為品質相關知識培訓,6月、7月、8月重點為技術相關知識培訓。
第六章 培訓項目實施
第九條 總經辦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計劃的內容組織實施。
第十條 培訓項目實施前通過《通知》的形式下發給參加的培訓對象。
第十一條 具體培訓項目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現場指導、座談等形式。
第六章 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 評估培訓效果的方式因培訓項目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依培訓項目的特點由淺入深分別採用以下四級評估方式:
1、反應評估:衡量學員對具體培訓課程、講師及培訓組織的滿意度。課程中進行,培訓負責人進行問卷調查《培訓效果反饋表》,並形成《培訓總結表》報分管領導。
2、學習評估:對學員學習態度和學習效果進行評估,衡量學員對培訓內容、技巧、概念的吸收與掌握情況,課程結束時,通過考試等形式進行。
3、行為評估:針對學員回到工作崗位後,其行為或工作績效是否因培訓而有預期中的改變進行評估。1個月或3個月後員工的直接上司負責作相關的績效評價和指導意見。
4、結果評估:衡量培訓給公司業績帶來的影響,3個月或半年後公司績效評估。由單位負責人對培訓轉化效果進行評估。
第七章 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培訓負責人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費用預算,總經辦經理審核,董事辦審批,總經辦備案。
第十四條 員工外出培訓須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經審批後實施。
第八章 培訓講師管理
第十五條 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公司總經辦集中建立內部培訓講師檔案。
第十六條 內部講師由公司各級經理人和優秀員工構成,各級經理人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各級經理人在本職工作同授課不相沖突的情況下,必須配合培訓組織部門的工作。講授課時的數量、培訓效果的調查將成為經理人講師和員工講師培訓考核和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講師的課酬每小時20元,優秀的內部培訓講師1年派出一次講師技巧外部培訓,並在年度培訓總結會上頒發優秀證書。
第十七條 外部講師是通過培訓顧問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九章 培訓總結
第十八條 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後,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負責人處存檔。
第十九條 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公司總經辦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訓成果。
第十章 培訓紀律
第二十條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條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對於無故遲到、早退者處罰5元;曠課者給予處罰20元並通告批評。曠課人數一部門超過3人者,部門第一負責人處罰20元。
第二十一條 凡責任部門未按要求指定講師完成教學任務的,部門第一負責人處罰100元。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以前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准。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7. 培訓講師崗位職責
培訓講師崗位職責: 一、初級培訓師 1、培訓規劃和計劃:在培訓經理的指導下,進行培訓課程開發,確保培訓計劃符合培訓需求; 2、培訓資源管理:根據企業培訓需求,在培訓經理指導下,收集、評估相關課程、學習資料;開拓並維護合適的學習與培訓渠道; 3、培訓授課:了解學員需求,參與培訓授課,編制培訓講義、做好備課工作,豐富課程內容,設計課程結構,做好現場把控,根據課程反饋不斷完身培訓課程。二、中級培訓師 1、培訓規劃和計劃:協助培訓經理進行培訓需求調研工作,參與擬定培訓的具體規劃、實施計劃和實施方案,協助進行培訓課程管理,確保培訓計劃符合培訓需求; 2、培訓資源管理:根據企業培訓需求,在培訓經理指導下,收集、評估相關課程、學習資料;開拓並維護合適的學習與培訓渠道,確保培訓資源的豐富性與適用性; 3、培訓授課:了解學員需求,參與培訓授課,編制培訓講義、做好備課工作,豐富課程內容,設計課程結構,做好現場把控,根據課程反饋不斷完身培訓課程; 4、培訓效果總結:做好培訓記錄並跟進培訓後的效果反饋;分析總結培訓工作,提出培訓管理與課程完善合理化建議;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提交分析報告。三、高級培訓師 1、培訓需求調查:參與培訓需求的調查分析,了解培訓學員的現狀及組織者對課程的期望,以此策劃培訓內容; 2、培訓內容策劃:根據培訓需求,編制培訓講義,准備學習材料,收集與課程相關的資料、信息、案例、活動,深刻理解並有效整合培訓內容,設計培訓授課方式,確保培訓內容的專業性與生動性,確保培訓方式符合學員學習習慣; 3、培訓授課:專業並生動地進行課程講授,做好現場把控,根據課程反饋,不斷完善培訓課程; 4、培訓效果總結:做好培訓記錄並跟進培訓後的效果反饋;分析總結培訓工作,提出培訓管理與課程完善合理化建議;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提交分析報告。四、資深培訓師 1、培訓需求調查:參與培訓需求的調查分析,了解培訓學員的現狀及組織者對課程的期望,以此策劃培訓內容; 2、培訓內容策劃:根據培訓需求,編制培訓講義,准備學習材料,收集與課程相關的資料、信息、案例、活動,深刻理解並有效整合培訓內容,設計培訓授課方式,確保培訓內容的專業性與生動性,確保培訓方式符合學員學習習慣; 3、培訓授課與實施:專業並生動地進行課程講授,做好現場把控,根據課程反饋,不斷完善培訓課程;參與負責重點培訓項目的策劃、課程開發、講師篩選、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培訓與員工發展活動取得預期效果; 4、培訓效果總結:做好培訓記錄並跟進培訓後的效果反饋;分析總結培訓工作,提出培訓管理與課程完善合理化建議;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提交分析報告; 5、培訓資源建設:開發靈活適用的培訓與學習渠道;參與建立培訓講師與培訓課件管理制度,負責企業內部培訓講師的挖掘與培養,負責組織開發外部培訓機構資源,審核外部培訓講師與課程的培訓效果和品質。
8. 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培訓會議記錄怎麼寫
就把制度的主要內容摘抄一下就好,尤其是把大家會經常會忽略的內容寫上去。
9. 會議崗前培訓崗位職責
崗前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出口員了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規定。
第二條 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公司創業史;
2. 公司業務;
3. 公司組織機構;
4. 公司管理制度;
5. 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 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五至八天培訓,每隔二周舉行一次。
第五條 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應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准表。
第二章 培訓階段
第六條 對於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1. 公司總部的培訓;
2. 主管部門的培訓;
3. 實地訓練。
第七條 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 公司狀況;
2. 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 介紹其崗位特徵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 熟悉公司產品的性能、包裝及價格;
5. 市場銷售情況分析;
6. 對市場上同類產品及廠家要有相應的了解;
7. 聘用專家實施口才培訓。
第八條 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 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業務;
2. 從事未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 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 工作任務達成率;
5. 綜合評估。
第十條 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配合。
第十一條 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 對於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完成指導培訓的工作。
第十三條 為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第三章 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十四條 教育培訓的內容,各公司、部門可以根據自己本身的特點自行安排,但必須具備下列三項:
1. 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教育培訓;
2. 程序規劃的教育培訓;
3. 工作態度與市場信息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 必須確保通過新進人員教育培訓,使具有相應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司的組織結構、目標、政策、經營方針、產品及其特性等內容、並對公司的性質及發展有一個初步了解。
第十六條 凡新進人員,都應對他們進行系統的教育培訓,培養他們工作中的進間管理和計劃能力,從而使其在今後的工作中能夠通過適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按一定的程序達到工作目標。
第十七條 教育培訓要講求效率,按一定的計劃和步驟促進培訓成功和公司發展。
第十八條 態度與語言的教育培訓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新進人員的樂觀、自信的精神和積極的態度,以熱忱服務、信譽至上的信念履行職責。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