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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治安簡介

發布時間: 2020-12-03 18:52:00

❶ 辛棄疾的生卒年、哪個朝代、哪裡人、職業是什麼、他的代表作品是什麼、他的故事

辛棄疾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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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8-9 13:30:58 來源:新棄疾 查看:[大 中 小] 作者:新棄疾 熱度:6490
辛棄疾(1140-1207),南宋詞人。字幼安,號稼軒,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出生時,山東已為金兵所佔。二十一歲參加抗金義軍,不久歸南宋,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安撫使等職。任職期間,採取積極措施,招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貪污豪強,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堅決主張抗金。在《美芹十論》、《九議》等奏疏中,具體分析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對誇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謬論,作了有力的駁斥;要求加強作戰准備,鼓勵士氣,以恢復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議,均未被採納,並遭到主和派的打擊,曾長期落職閑居江西上饒、鉛山一帶。晚年一度起用,不久病卒。其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熱情,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對南宋上層統治集團的屈辱投降進行揭露和批判;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藝術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熱情洋溢,慷慨悲壯,筆力雄厚,與蘇軾並稱為「蘇辛」。《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等均有名。但部分作品也流露出抱負不能實現而產生的消極情緒。有《稼軒長短句》。今人輯有《辛稼軒詩文鈔存》。

【辛棄疾生平大事記】

(華中科技大學 徐漢明 編)

一一四○年(宋高宗趙構紹興十年)一歲

五月十一日(公歷五月二十八日)辛棄疾生於山東歷城四風閘。

[父辛文郁早年逝世,由祖父辛贊撫養。祖父在亳州譙縣(今安徽亳縣)做金國的縣令,當辛棄疾到了讀書年齡時也跟到譙縣。亳州有個叫劉瞻的人,長於作田園詩,當地負有時名,辛棄疾拜他為師,與黨懷英同學。]

一一五四年(宋紹興二十四年)十五歲

由濟南府保薦到燕京參加進士考試,考試雖然失敗,但給了他一個觀察敵情的機會。

一一五七年(宋紹興二十七年)十八歲

第二次參加進士考試,借機更加了解了敵情。

一一六○年(宋紹興三十年)二十一歲

祖父辛贊逝世至晚當在本年。

一一六一年(宋紹興三十一年)二十二歲

在濟南南部山區組織一支兩千多人的隊伍舉行起義,後投歸耿京起義軍,委任為掌書記。

一一六二年(宋紹興三十二年)二十三歲

正月,耿京派賈瑞、辛棄疾等人奉表南歸,十八日到達建康(今南京市),當天被皇帝趙構召見,授辛棄疾右承務郎。

被召見之後回起義軍營,途中得知叛徒張安國等人殺害耿京投降金人,辛棄疾等帶騎兵五十直闖有五萬人的金營,活捉叛徒張安國交朝廷治罪。

南歸後,任江陰簽判,協助地方官處理政務。

一一六四年(宋孝宗隆興二年)二十五歲

江陰簽判任滿去職。

一一六五年(宋孝宗乾道元年)二十六歲

向孝宗趙眘奏進《美芹十論》。

任廣德軍通判。

一一六六年(宋孝宗乾道二年)二十七歲

任廣德軍通判。

一一六七年(宋孝宗乾道三年)二十八歲

任廣德軍通判。

一一六八年(宋孝宗乾道四年)二十九歲

任建康府通判。

與建康行宮留守史正志、軍馬錢糧總領葉衡及趙彥端、韓元吉、嚴煥等人來往,參與游從宴會,酬答唱和,開始歌詞創作活動,確定了以後長短句的寫作方向。

一一七○年(宋乾道六年)三十一歲

在延和殿受孝宗皇帝的召見,進奏《阻江為險須藉兩淮》及《議練民兵守淮》兩疏。

召對之後,調任司農寺主簿。

把收復大計寫成《九議》給宰相虞允文。

與在朝中任職的張木式 、呂祖謙來往,相與游從。

一一七二年(宋乾道八年)三十三歲

春,由司農寺主簿調滁州(今安徽滁縣)知州。因滁州連遭災荒,人煙冷落,城郭蕭條,居民逃荒在外。到任後,寬征薄賦,恢復市場,使荒陋的面貌很快改換過來。

把滁州新市場的一處建築取名為繁雄館。又修建奠枕樓為當地居民登臨娛樂的場所。

有奏議上朝廷,論敵我形勢,但得不到朝廷的反應。

一一七四年(宋淳熙元年)三十五歲

春,離開滁州,到建康留守葉衡幕中做了幾個月的參議官。

秋,登建康賞心亭,寫下了著名的詞篇《水龍吟》(楚天千里清秋)。

秋冬之交,葉衡入朝為相,辛棄疾因葉衡的推薦而被皇帝召見,召見之後,便留在臨安(今杭州)做倉部郎官。

一一七五年(宋淳熙二年)三十五歲

六月任江西提點刑獄,節制諸軍,討捕於四月起事的茶商賴文政。七月,離開臨安到江西接任。經辛棄疾的策劃和部署,賴文政親身到辛棄疾處投降,被押到江州處以死刑。因滅茶商軍有功,加秘閣修撰職名。

一一七六年(宋淳熙三年)三十七歲

秋冬之際,改任京西路轉運判官,到襄陽就職。

一一七七年(宋淳熙四年)三十八歲

春,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撫使。冬,江陵駐軍中的統制官率逢原縱容其部曲毆打當地百姓,辛棄疾上疏論奏此事,建議對橫行的軍人和統制官加以懲處,因率逢原在朝廷有得力的後台,奏章未被採納,反以帥守與駐軍不能協同為由,被調任隆興府(今江西南昌)的知府兼江西安撫使。

一一七八年(宋淳熙五年)三十九歲

本年暮春被召往杭州做大理少卿。經呂祖謙介紹,與陳亮相識,成為好友。

下半年,被調任湖北轉運副使。

一一七九年(宋淳熙六年)四十歲

三月,改作湖南轉運副使。自湖北調任湖南時,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餞行,辛棄疾賦《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

向朝廷奏進《論盜賊札子》。

秋,調任潭州知州兼湖南安撫使。

一一八○年(宋淳熙七年)四十一歲

對湖南土豪劣紳欺壓鄉民的武裝組織鄉社進行整頓。

創置湖南飛虎軍。

冬,秘閣修撰被改為右文殿修撰,並再次任隆興府知府兼江西安撫使。隆興府遭嚴重旱災,到任後,立即採取措施,舉辦救荒工作。

一一八一年(宋淳熙八年)四十二歲

七月,因舉辦救荒工作有功受獎,升為奉議郎。

春初,在江西信州上饒興建帶湖新居庄園。高處建舍,低處辟為稻田。主張「人生在勤,當以力田為先」,因此把新居特取名為「稼軒」,並以此作別號。

十一月,由於諫官王藺的彈劾,官職一並被削奪。

冬,帶湖新居落成。罷官後,回到上饒帶湖新居。

一一八二年(宋淳熙九年)四十三歲

閑居上饒家中。

一一八三年(宋淳熙十年)四十四歲

春,友人陳亮來信,說秋後來訪,但後來因陳亮被誣下獄沒有來成。

一一八五年(宋淳熙十二年)四十六歲

與信州守鄭汝諧常有來往,酬唱甚多。

一一八八年(宋淳熙十五年)四十九歲

正月,第一本詞集《稼軒詞甲集》由門人范開編定印行。

在與上饒接壤的鉛山縣境內的期思渡修建了一座別墅,取附近一清泉名為瓢泉。瓢泉附近是一座連綿百多里的名山,主峰叫鵝湖,山下有座寺院叫鵝湖寺。南宋著名學者朱熹、呂祖謙、陸九齡、陸九淵等曾在這寺院里辯論過哲學方面的問題,是學術史上有名的勝地。辛棄疾常和他的朋友去鵝湖寺遊憩。

冬,友人陳亮來訪。辛棄疾與他鵝湖同游,瓢泉共欽,長歌相答,極論世事,兩人縱談十日,成為南宋詞壇上著名的鵝湖之會。有《賀新郎》一詞,寫與陳亮縱談的喜悅和陳亮去後依依惜別的心情。從此以後,他們書信往來,彼此唱和,交誼日深,直到陳亮逝世。

一一九二年(宋紹熙三年)五十三歲

被起用為提點福建路刑獄公事,春初赴任。

九月,福建路安撫使林枅[木千干ji]死,辛棄疾兼代福建路安撫使,直到年終。

是時,與在建陽閑居的朱熹往來,游從甚繁,並常向他徵求處理福建政務的意見。

向朝廷上疏,建議推行經界(清查地畝所有權與均平賦役負擔)和改變鹽法。

年末,得知皇帝要召見他。

一一九三年(宋紹熙四年)五十四歲

因皇帝要召見,正月初從福州啟程,途經建陽同朱熹會晤。到杭州,陳亮也特地跑來相會。

被皇帝召見,奏進《認荊襄上流為東南重地疏》,就長江上游的軍事防禦提供了幾點意見,但沒有受到重視。奏對之後,留在朝廷做了半年的太府卿。

秋,職名被提名為集英殿修撰,派做福州知州兼福建路安撫使,重到福州。

一一九四年(宋紹熙五年)五十五歲

友人陳亮逝世。

七月,由於諫官黃艾的彈劾,被罷官,只給一個掛名的閑散差事,主管建寧府武夷山沖佑觀。

八月,回江西上饒,繼續他的退休生活。

九月,因御史中丞謝深甫提出彈劾,職名由集英殿修撰降為秘閣修撰。

一一九五年(宋寧宗趙擴慶元元年)五十六歲

閑居上饒家中。

春,在鉛山期思的新居全部落成。

十月,由於新御史中丞何澹再次提出彈劾,秘閣修撰的職名被削奪。

一一九六年(宋慶元二年)五十七歲

帶湖居宅失火,全家移居鉛山期思瓢泉新居。

九月,又有朝廷言官提出彈劾,主管建寧府武夷山沖佑觀的空名也被削奪。到此,生平所有的各種名銜被削奪得乾乾凈凈。

(辛棄疾在這之前和之後的閑居生活中,大部分時間是在同一些士大夫階層的人游山逛水、飲酒賦詩中消磨掉的。表面看來澹泊冷靜,放浪林泉,不關心世事,實則胸中燃燒著炎炎烈火,不忘恢復失地,借歌詞為陶寫之具,抒愛國憂民之情。)

一一九八年(宋慶元四年)五十九歲

恢復集英殿修撰,又主管建寧府武夷山沖佑觀。

一二○○年(宋慶元六年)六十一歲

三月,友人朱熹在武夷山中逝世,辛棄疾為文往哭之。

一二○三年(宋嘉泰三年)六十四歲

六月,被起用為紹興知府兼浙東安撫使。

是時,與在紹興三山閑居的愛國詩人陸游往來,辛棄疾谷為陸游建一新舍,陸游沒有接受,新舍未做成。

年末,宋寧宗召見,臨行前去三山向陸游告別,陸游寫長詩一首送行。

一二○四年(宋嘉泰四年)六十五歲

正月,寧宗趙擴召見,辛棄疾陳述對付金人的意見,主張北伐,要有一段時間做充分的准備,提出應把用兵任務交給元老大臣。

三月,派任鎮江知府。到鎮江後積極為對金用兵作準備,預制了一萬套軍服,計劃招募一萬名士丁。

一二○五年(宋寧宗開禧元年)六十六歲

六月,調任隆興知府,未到任,又因諫官彈劾,新令撤回。

秋,懷著滿腔憂憤返回鉛山。

一二○六年(宋開禧二年)六十七歲

春,被起用做浙東安撫使,辛棄疾上疏辭免。

五月,朝廷正式發布伐金的命令,各路軍隊在韓侂胄指揮下都潰敗下來,失敗的原因,不出辛棄疾的預見,魯莽從事,准備不夠。

十二月,進龍圖閣待制,派知江陵府,未就任。南宋向金求和,朝廷又召辛棄疾到杭州秦陳對時局的意見,擬任兵部侍郎,一再力辭,不肯出山。

一二○七年(宋開禧三年)六十八歲

召對之後,春,從杭州回鉛山。八月,身染重病,在鉛山家中養病。

秋,金人以索取韓侂胄的首級作為議和條件,韓侂胄大怒,再次對金用兵,並想請辛棄疾出來為他聲援,任辛棄疾為樞密都承旨,令他疾速到臨安赴任。詔令到鉛山,辛棄疾病已沉重,卧床不起,只得上章請辭。

九月初十日,民族英雄、愛國詞人辛棄疾帶著憂憤的心情和沒有實現的志願離開了人世。死後葬鉛山縣南十五里陽原山中。
參考資料:http://www.quanyo.com/xinqiji/news/20/2005-8-9_13305860786.html

❷ 杜牧的生平簡介

杜牧(803年-約852年)唐文宗大和二年26歲中進士,授弘文館校書郎。後赴江西觀察使幕,轉淮南節度使幕,又入觀察使幕,理人國史館修撰,膳部、比部、司勛員外郎,黃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職。

因晚年居長安南樊川別墅,故後世稱「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杜牧的詩歌以七言絕句著稱,內容以詠史抒懷為主,其詩英發俊爽,多切經世之物,在晚唐成就頗高。杜牧人稱「小杜」,以別於杜甫,"大杜「。與李商隱並稱「小李杜」。

(2)曹治安簡介擴展閱讀:

一,杜牧的個人作品:

杜牧有《樊川文集》二十卷,是其甥裴延翰所編,宋以後人又輯有《樊川外集》、《樊川別集》等等。四部叢刊本《樊川文集》二十卷、別集一卷、外集一卷,乃據翻宋雕本影印。又有清楊壽昌的景蘇園影宋本,是楊守敬令書手從日本楓山官庫藏本影摹的本子。此二本均可謂善本。

通行本則有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樊川文集》。這部校點本是以四部叢刊影印明翻宋刊本為底本,並同景蘇園影宋本對校,以《唐文粹》、《文苑英華》為參校,還參考了其他有關資料而成,本文以此為底本,所引用的杜牧詩文皆此本。

杜牧詩,由裴延翰所編的《樊川文集》前四卷是可信的,但裴延翰手編《樊川文集》收得不全,因此到宋代就產生了《樊川外集》、《樊川別集》等補遺之作。清人馮集梧注《樊川詩集》,除這兩個集子附錄外,又增編了《樊川詩補遺》。1962年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印馮集梧《樊川詩集注》時,又據《全唐詩》增加了《樊川集遺收詩補錄》,因此現存題為杜牧詩者共有486題524首。

二,杜牧的主要成就:

杜牧的文學創作有多方面的成就,詩、賦、古文都身趁名家,喜老莊道學。杜牧主張凡為文以意為主,以氣為輔,以辭采章句為之兵衛,對作品內容與形式的關系有比較正確的理解。並能吸收、融化前人的長處,以形成自己特殊的風貌。杜牧的古體詩受杜甫、韓愈的影響,題材廣闊,筆力峭健。杜牧的近體詩則以文詞清麗、情韻跌宕見長。

他的古體詩受杜甫、韓愈的影響,題材廣闊,筆力峭健。他的近體詩則以文詞清麗、情韻跌宕見長。七律《早雁》用比興托物的手法,對遭受回紇侵擾而流離失所的北方邊塞人民表示懷念,婉曲而有餘味。《九日齊山登高》卻是以豪放的筆調寫自己曠達的胸懷,而又寓有深沉的悲慨。晚唐詩歌的總的趨向是藻繪綺密,杜牧受時代風氣影響,也有注重辭採的一面。這種重辭採的共同傾向和他個人「雄姿英發」的特色相結合,風華流美而又神韻疏朗,氣勢豪宕而又精緻婉約。

❸ 唐朝地方官制中有多少曹

七曹
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
唐朝的地方官制
經過武德、貞觀三十多年的治理,唐王朝成為一個強盛的封建國家。它的版圖東達於海,西逾蔥嶺,北過大漠,南至林邑,皆為州縣,東西9,500餘里,南北10,900餘里。在這塊遼闊的統治區域里,由於中原地區與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社會歷史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反映在地方官制上也有所差異。概而論之,中原內地是州縣制或道州縣制;邊疆地區則為羈糜府州制;有些少數民族地區還建立自己的小王國。現根據不同情況,把唐代地方官制分為道、州、縣制與少數民族之王國制兩個方面介紹。一、道州縣地方行政職官唐初依隋舊制,地方上有州(郡)、縣兩級。據《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載,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全國有358州,1,551縣。州縣均按其地位之輕重,轄境之大小,戶口之多寡以及經濟開發水平之高低分為上、中、下三等。三萬戶以上為上州,二萬戶以上為中州,二萬戶以下為下州;五千戶以上為上縣,二千戶以上為中縣,一千戶以上為中下縣,其餘為下縣。近京之州稱輔州,京都所在縣名赤縣,京之旁邑謂畿縣,此外還有雄、望、緊、上、中、下等級,一般也是按戶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長官為刺史,唐玄宗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後復稱州,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唐制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況下,上佐並無具體職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親實務,故多用以優待宗室或安置閑散官員等,所以自居易稱這類官為「送老官」。諸曹參軍分掌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諸曹「判司」由各州錄事參軍事統轄。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軍為刺史之佐,處於綜領督察的地位。縣的長官不分大小統稱令。京縣令,正五品上;畿縣令,正六品上;上縣令,從六品上;中縣令,正七品上;中下縣令,從七品上;下縣令,從七品下。佐官有縣丞、主簿、縣尉等(京縣增設錄事2人)。《新唐書·百官志》說:縣令掌導風化,察冤滯,聽獄訟。凡民田收授,縣令給之。每歲季終,行鄉飲酒禮,籍帳、傳驛、倉庫、盜賊、堤道,雖有專官,皆通知。可見縣令統管一縣所有軍政事務,親自處理刑獄。縣丞為之副,縣尉分判眾曹,催征租賦,主簿掌文書簿計。此外,還有七曹佐官,是應州府七曹而設,因事務不多,一般不常設。州、縣官員都是「親民」之官,一方面要負責刑獄治安,征斂賦役;另一方面要「宣揚德化」、「勸課農桑」,「務知百姓之疾苦」。因此,《冊府元龜》卷636《銓選部·考課》說:「殊功異行及祥瑞災蝗、戶口賦役增減,當界豐儉,盜賊多少」,就是吏部考核州、縣官吏政績的標准。各州縣每年造一次計帳,向尚書省報告戶口及明年所征的課役。《新唐書·食貨志》說,各州縣必須把每年征稅的數目「書於縣門、村坊,與眾知之」。所以,州縣官員的選任,得人與否,對封建政權的穩固關系甚大。唐自太宗開始,就很重視地方吏治,據《貞觀政要》卷3記載,他曾說自己「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輩實理亂所系,尤須得人。」他親自過問刺史的選用,並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名字寫在屏風上,凡作「善事」的就在其名下記上一筆。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又派李靖等13人為諸道黜陟大使,到各地巡查,升遷廉吏,懲罰貪官,問民間疾苦。州府的判司及縣的簿、尉,雖然職位不高,但一般也是進士及第後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員提攜,下有州縣推薦,幾經遷轉就可能入朝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為州刺史,直至藩帥,所以唐代一些高級文職人員大多在基層擔任過這類職務。唐代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玄宗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為京兆府,洛州為河南府,並州為太原府,長官稱「牧」,由親王掛名遙領,實際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東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後來又陸續設有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掛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錄事參軍事以及六曹參軍事,其職掌同於州諸官,只是品秩略高而已。若皇帝不在京城,則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臨時指定大臣兼任。由於唐代高宗、武後時多居東都洛陽,玄宗以後諸帝雖然都居住長安(除短期避亂外),但洛陽原來那一套略同於長安的職官建置並沒有省去,凡在那裡任職的,叫做分司東都,或稱為分司,這些官員都由東都留守總之。分司各官署往往空存其名,於是朝廷常以貶降或閑廢的官員安置在此。這里的官員一般是除按期拜錶行香外,只領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還可以稍為行使職權。除分司官外,還有王傅一官,也是養老的。因為唐代親王雖有額定的官屬,而親王並不出閣。名為王傅,官居三品,實際連王的面都沒有見到過。
唐代大官犯了公罪,多半是貶到遠方作州縣以下的官,稱為左降官。這種官只有官名,沒有任職,名為員外,置同正員,其實只能領少數的生活費而已。但由於大赦頻繁,每經一次大赦,即有「量移」的機會(從遠處移回近處),而且在君主或執政大臣有變動的時候,也很容易再起掌權,如德宗時的楊炎,從左降的道州司馬一躍起為宰相。而宰相一旦遠貶為司馬,或錄事參軍的,也不足為奇。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對左降的朝官總是另眼看待,不敢以僚屬相待。唐代府、州、縣官最為復雜,因為這是由幾套制度糾纏在一起的,除州縣官外,同時並存的還有以下幾種:(一)都督與都護隋煬帝廢除總管府之後,到唐高祖武德初又恢復了,不久改名都督府。一般置於「緣邊鎮守及襟帶之地」。唐初規定,管十州以上的為大都督府,不滿十州稱都督府。玄宗開元時進一步規定,戶滿二萬以上為中都督府,不滿二萬為下都督府。都督府設都督1人(大都督府從二品,中都督府正三品,下都督府從三品)。大都督一般以親王遙領。都督既是軍事長官,故其僚屬也以長史、別駕、司馬為名。開元以後,特別是安史亂後,從邊疆到內地相繼興起了節度、觀察、團練、防禦等使。都督府雖未明令廢除,但已成空名,長史、別駕也不常設,司馬則僅存其名,以位置貶謫或閑散之人,也可以名居此官而實任事於他處(詳見白居易《江州司馬廳記》),這都是無職務的。只有大都督府往往還用長史的名義施行節度使的職權,這是另一問題。為了管理周邊少數民族事務,唐代還在邊疆地區設置了都護府,所謂「都護」,其意本為監察,《新唐書·百官志》說:「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罪過,總判府事」。唐從貞觀到天寶間,先後設置過六個都護府:①安東都護府;②安南都護府;③安西都護府(治龜茲);④安北都護府;⑤單於都護府;⑥北庭都護府。此外,高宗時設昆陵都護府(治碎葉川以東),濛池都護府(治碎葉川以西),均隸屬安西都護府。都護府有大都護府與上都護府之分。大都護府設大都護1人(一般由親王遙領),從二品,副大都護2人,從三品,副都護1人,正四品上;上都護府設都護1人,正三品,副都護1人,從四品上,其下僚屬之設置,略同於都督府。邊疆地區的都督府和都護府都有管轄羈糜府州的職責。所謂羈糜府州是唐朝前期於邊遠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置的一種類略仿於內地的行政單位。大者稱都督府,小者稱州,以當地少數民族首領為都督、刺史,皆得世襲。《新唐書·地理志》說,這些府州「貢賦版籍,多不上戶部,然聲教所暨,皆邊州都督、都護所領」。也就是說,中央不向這些府州徵收貢賦,一般內部事務也任其自治,但仍須接受邊州都督與都護的領導。這樣的羈糜府州,據《地理志》的記載,有856個,比內地府州還多。這種以羈糜府州自治,而以都督、都護府監領的邊疆行政體制,對於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節度使與觀察使隨著封建軍事制度的演變和統治階級內部關系的變化,統治集團中的明爭暗鬥又逐漸激烈起來。自唐睿宗時起(公元684年),為了適應邊防軍的需要,開始設立節度使,由統領當地軍隊的都督兼任。這時地方州郡仍由朝廷委任的各道按察使監督,不隸屬於節度使。天寶中,節度使增至八個,它們是:安西(駐今新疆庫車)、北庭(駐今烏魯木齊)、河西(駐今甘肅武威)、范陽(駐今北京)、平盧(駐今遼寧朝陽)、隴右(駐今青海樂都)、朔方(駐今寧夏靈武)、河東(駐今山西太原)。他們的權力也大大擴張,一般不僅兼任駐區的都督、刺史、且兼任一道的采訪處置使,握有監察地方官吏的大權。同時,他們還兼屯田、水陸轉運等有經濟權的使職。這樣,節度使們就集地方軍、政、財權於一身。《舊唐書·職官志》說:天寶中,緣邊御戎,置八節度使。受命之日,賜之旌節,謂之節度使,得以專制軍事。行則建符節,樹六纛。外任之中無比焉。至德以後,天下用兵,中原刺史,亦循其例受節度使之號。節度使往往兼領數鎮,久任不替,長期掌兵。因此,昔日府兵制實行時期的那種「兵散於府,將歸於朝」的狀況已經過去了。此時的節度使,正如《新唐書·兵志》所說「據要險,專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還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的地方軍閥勢力。唐代的節度使,實際上有三種不同情況:(一)早期的節度使,是統轄邊防軍隊、駐守國境,是比較固定的軍事首領。(二)安史之亂後,軍閥占據地的節度使,形成了半獨立的政權,即使表面上聽命,也始終是唐朝政府力量所不能控制的地方割據軍閥。(三)一般地區所設的節度使,其性質和魏晉南北朝的都督、刺史相似,以節度使兼任所在的州刺史。這類節度使多設在中原及東南、西南地區,由中央任免,大多數是文人擔任。節度使直屬軍隊的軍職和使府內的文職,大多數是自行任命的。規定的文職有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等,其中任要職者也可以代行節度使職權。次一等的,可以委派代理州縣職務。這些名為幕職的差遣官,無官階,故此種人必須帶有郎官、御史等頭銜。幕職不限出身,文士不論是否中進士,都可以應聘。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推薦到中央任職。事實上,唐代中期以後的文士,很多都以幕僚作進身之階,這是宋代進士必先任幕職的由來。唐代有一種駕凌於州縣之上的地方行政機關,叫方鎮,又稱「道」,是依山川形勢而劃分的監察區域。貞觀時期分全國為十道,玄宗時分天下為十五道,至唐後期,全國已被劃分成四十餘道,每道皆置觀察使,雄藩重鎮則帶節度使,不帶節度使者則帶都團練使或都防禦使。它們雖仍是使職,實際上已經成為統領一道軍政、民政、財政、司法等大權的行政長官了。州縣二級建制實際上變成了道、州、縣三級建制,出現了「制敕不下支郡,刺史不專奏事」的局面。
諸道觀察使等,一般以所治州刺史或府尹、長史為本官,其屬下除了原來州府下的一套佐僚外,還有一套人數不少的幕府。其中既有都知兵馬使、都押衙、都虞侯、都教練使、都指揮使等帶兵打仗的武夫,又有副使、行軍司馬、判官、掌書記、支使、推官、巡官等一批文職幕僚,地方事權盡掌於這些人手中。如行軍司馬掌軍籍、符伍、號令印信,德宗朝常以之為「儲帥」。判官,據《通典·職官十四》雲:「掌判倉、兵、騎、胄事」,各藩鎮往往盡委錢谷支計於判官。掌書記,《通典·職官十四》雲:「掌表奏書檄」,凡文辭之事,皆出掌書記。幕職還常被派往巡察管內州縣,有的本身即兼任州縣之職,有的甚至代行刺史之權。中唐以後,這些人實際上是控制州縣的實權派。故《封氏聞見記·風憲》雲:「遊宦之士至以朝廷為閑地,謂幕府為要津」。方鎮屬下之州郡稱為支州、支郡。支州刺史往往亦帶團練使或防禦使之類的使職,由於方鎮一般皆在支州派駐兵馬,另遣鎮將領兵事,支州刺史實際上是沒有兵權的。所以唐代方鎮對所屬州縣有很大的統治權。五代時期,中央政府逐漸加強了直接對支州的統治,這為北宋時期削弱藩鎮之權以諸州直隸中央奠定了基礎。唐代臨時性質的要職除節度使、觀察使之外,財政方面則有度支、鹽鐵、轉運、租庸、鑄錢等使,名目不一,分合也無一定。大體上鹽鐵轉運使以揚州為中心,派員巡視各地,在正規職官之外又另成一系統。鹽鐵使往往身兼要職,手握財權,而正規的戶部職官反而不能舉其職,必以其他官員判戶部,才是戶部真正負責人(即使官居戶部侍郎,也要加判本司的頭銜才能實任戶部之職),因此,戶部本身的職務只掌賦役,度支使的職務為統籌財政,鹽鐵使的職務則統一切稅源。三者合一才能行使全部的財務行政。這是五代定名三司使的由來。

❹ "汾陽王"是誰求簡介---

郭子儀(697——781),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人,祖籍山西汾陽。唐代著名的軍事家內。武舉出身。安史之亂時容任朔方節度使,在河北打敗史思明。後連回紇收復洛陽、長安兩京,功居平亂之首,晉為中書令,封汾陽郡王。

❺ 楊靖宇的主要事跡

1940年的一天晚上,楊靖宇帶著十幾名戰士向濛江東邊大森林進發,但不幸被叛徒告密,陷入了日寇的包圍圈裡,與敵人周旋五天以後還沒突圍。

這時情況危急,楊靖宇果斷的叫大家分開走。楊靖宇把戰友安頓好後,把危險留給了自己,隻身一人與敵人周旋了五天五夜。

23日凌晨,楊靖宇不幸被敵人的坐探發現,面對敵人的威逼利誘楊靖宇絲毫沒有動搖,楊靖宇負了重傷,他毅然決定把最後一顆子彈留給自己,壯烈犧牲了。

(5)曹治安簡介擴展閱讀

楊靖宇,1905年2月13日出生於確山縣李灣村(今屬駐馬店市驛城區)一個農民家庭。幼年喪父,家境貧寒,由母親含辛茹苦照料長大。

1923年,18歲考入河南省立開封紡染工業學校。在校期間,他秘密參加革命活動,之後受黨組織派遣,回到確山從事農民運動。1925年,楊靖宇積極投入「五卅」反帝愛國運動。

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此時,全國各地農民運動正在蓬勃發展,受中共組織派遣,楊靖宇從開封回確山開展農民運動。

1927年初,確山縣農民協會會員發展到1萬多人,楊靖宇被選為確山縣農民協會委員長。當年4月,楊靖宇參加並領導確山數萬農民舉行暴動,驅逐軍閥武裝,攻佔確山縣城。

同年5月,楊靖宇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中央「八七」會議後,楊靖宇參與發動劉店秋收起義,先後創建由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最早的縣級農工革命政權——確山縣臨時治安委員會和河南省第一個縣級蘇維埃政權——確山縣革命委員會,並組建河南省第一支革命武裝——確山縣農民革命軍(後編為豫南工農革命軍)。

從此,拉開了河南土地革命戰爭的序幕。他歷任確山縣農民革命軍總指揮、確山縣農民協會委員長和臨時治安委員會代理主席、豫南特委委員兼信陽縣委書記。

1928年後,在河南、東北等地從事秘密革命工作。曾5次被捕入獄,屢受酷刑,堅貞不屈。

1929年春,楊靖宇調赴東北,中共滿洲省委派他擔任中共撫順特別支部書記。化名張貫一,深入撫順煤礦,聯系工人群眾,恢復重建被破壞的黨組織,領導工人同侵佔中國煤礦的日本礦主進行斗爭。

楊靖宇他團結各路抗日武裝,創建了以罄石縣紅石砬子為中心的游擊根據地。隨後,楊靖宇聯合這些反日義勇軍、山林隊,發動了圍攻大興川、攻克伊通縣營城子鎮、進攻八道河子、破壞吉海鐵路、攻打東集場子等戰斗,使反日部隊逐漸團結在游擊隊周圍,進而要求在組織上實行聯合。

在這種形勢下,1933年7月,抗日軍聯合參謀部成立。楊靖宇任政治委員。1934年2月21日,在臨江縣三岔子城牆砬子附近山林中,楊靖宇和其他16支抗日部隊的首領共同商量,成立抗日聯軍總指揮部。楊靖宇被推為總指揮。

除東北人民革命軍一軍獨立師所屬部隊外,其他各抗日部隊共編成8個支隊,並且劃分了活動區域,統一調動。楊靖宇指揮這些隊伍和日偽軍進行多次戰斗,取得了1934年反「討伐」的勝利。

❻ 辛棄疾簡介

辛棄疾(1140 - 1207)
南宋詞人。字幼安,號稼稼軒,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出生時,山東已被金兵所佔。二十一歲參加抗金義軍,不久歸南宋,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安輔使等職。任職期間,採取積極措施,招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貪污豪強,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堅決主張抗金。在《美芹十論》、《九議》等奏疏中,具體分析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對誇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人,作了有力的駁斥;要求加強作戰准備,鼓勵士氣,以恢復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議,均未被採納,並遭到主和派的打擊,曾長期落職閑居江西上嶢、鉛山一帶。晚年韓侂胄當政,一度起用,不久病卒。其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情懷,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對南宋上層統治集團的屈辱投降進行揭露和批判;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藝術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熱情洋溢,慷慨悲壯,筆力雄厚,與蘇軾並稱「蘇辛」。

辛棄疾善詩文,但以詞明世。其《稼軒詞》還六百二十餘首,無論數量之富,質量之優,皆冠兩宋。乃人中之傑,詞中之龍。

稼軒詞向來被人稱為「英雄之詞」。這些詞主要表現了詞人以英雄自許,以恢復中原為己任的壯志豪情。他時常回憶起少年十突入金營,生擒叛徒張安國的英雄事跡。如《鷓鴣天》上片道「壯歲旌旗涌萬夫,錦襜突騎渡江初。燕兵夜娖銀胡騄,漢箭朝飛金僕姑。」辛詞還表現了壯志難酬,報國無路的悲憤心情。如《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上片:「楚天千里清秋,水隨天去秋無際。遙岑遠目,獻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樓頭,斷鴻聲里,江南遊子。把吳鉤看了,欄桿拍遍,無人會,登臨意。」詞中通過看吳鉤寶劍,拍遍欄桿的典型動作,生動表現了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悲憤心情。辛棄疾這類「英雄之詞」,大都使氣岑才而作,情感激昂悲壯,風格沉鬱雄放。此外,辛棄疾也有寫一些鄉村景物和田園情趣的詞:《清平樂.村居》「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吳音相媚好,白發誰家翁媼?大兒鋤豆溪東,中兒正織雞籠。最喜小兒無賴,溪頭卧剝蓮蓬。」。辛棄疾的詞也不乏風格婉約,又寓意深曲的作品。如《青玉案.元夕》,上片鋪敘元宵夜的歡樂場面,下片轉寫一位幽居自處,不同凡響的女子:「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里尋他千網路;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實際上表現詞人「自憐幽獨」的情懷。

總之,辛棄疾以其獨特的英雄壯志和豪情,極力使氣逞辭,以文為詞,大為擴展了詞體的題材范圍,形成了沉鬱豪壯的主體風格,又兼有婉約深曲和清新質朴的格調,可以說熔鑄百家,自由揮灑,多姿多彩。

❼ 縣尉的簡介

官名。位在縣令或縣長之下。主管治安
縣尉得張黃蓋。——清· 邵長蘅《青門剩版稿》
官名(權相當於公安局局長)秦、漢制度,與縣丞同為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一般大縣二人,小縣一人。西漢長安與東漢洛陽,各有四尉。魏、晉、南北朝沿設。西晉洛陽與東晉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為正,後又置尉,分戶曹、法曹。唐初再改為正,旋復為尉,縣二或一人,掌分判諸司之事。宋縣尉以閱羽弓手、禁止奸暴為職責。遼、金、元均沿設,明廢。在當時是個很小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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