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司職責
A. 國家發改委外事司的職責是什麼
國家發改委外事司的具體職責:
(一)負責本委與外國政府、企業、社會版團權體和國際組織之間的合作事宜。
(二)協助有關司推進重大涉外項目。
(三)歸口管理委機關及直屬聯系單位的涉外工作,處理委機關日常外事工作及對外文書。
(四)指導本委各駐外經濟處(組)的業務工作,協助人事司選派駐外幹部,組織世界經濟調研工作。
(五)負責制定委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負責委機關及直屬聯系單位的出國任務審批。
(七)負責管理委機關外事財務工作及直屬聯系單位的外匯額度支出。
(八)負責本委有關對外培訓的組織工作。
(九)組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涉外任務,辦理外交部轉交的涉外工作,協調本委與其他部委之間的涉外業務。
(十)指導機關服務中心外事接待處的外事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B. 請問香港政務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呀
自抄 2002 年 7 月 1 日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襲後,政務司司長與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及11名局長,同屬政府最高層的官員,向行政長官負責。政務司司長是行政會議的成員,亦是可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三名司長中最高級的一位。
政務司司長協助行政長官,督導他所指定的決策局的工作,並在確保政策制訂和實施的協調上擔任重要角色。在涉及多個決策局的事務方面,這個角色尤見重要。政務司司長更主理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中的指定優先處理項目,加強與立法會緊密而有效的工作關系,並擬定政府立法議程的時間表。政務司司長亦執行法例賦予他的法定職能,包括處理上訴以及關於某些公共機構的運作等。
C.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司局職責
★辦公廳
協助部領導對部機關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部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部領導和總工程師、總規劃師的秘書工作。負責部機關公文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檔案、保密、機要、密碼、信訪、督辦等工作,並指導水利系統相關工作。負責部召開的綜合性的全國性會議、部務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部機關行政會議計劃管理工作。組織部宣傳、新聞發布和輿情分析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宣傳工作。組織部政務信息化規劃與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部網站及政務內網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組織草擬部綜合性重要政務文稿,組織重大水利問題的調研。負責部值班工作,組織部重要接待工作,承擔部印章的管理,歸口部直屬單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國人大建議和全國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計劃司
組織編制全國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專題研究。組織編制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流域防洪規劃,擬訂全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歸口管理水利專業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負責重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和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中央審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組織審查、審批全國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和部直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河口、海岸灘塗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提出中央水利建設投資(含專項資金)的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的意見,負責提出中央水利建設年度投資建議計劃,負責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水利建設投資項目,負責中央投資水利基建項目、部直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組織水利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負責水利統計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司
擬訂水利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綜合性水利法律、行政法規和部規章草案,指導起草專項水利法律、行政法規和部規章,承辦水利法律和行政法規立法中的協調、審查和審議有關工作。指導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水利立法工作。負責水利法律、行政法規適用問題的答復工作和部規章的解釋、備案、清理,承辦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答復和立法協調工作。負責立法後評估工作。組織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中央有關部門牽頭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規的執法檢查。指導水利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訂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利部普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水利政策研究與制度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綜合性水利政策,擬訂水權制度建設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部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辦部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流域管理機構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工作,承辦部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訴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事糾紛,組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資源司
水資源司(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承擔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負責水權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實施和監督;指導水資源信息發布,組織編制國家水資源公報。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編制全國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擬訂區域與行業用水定額並監督實施。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城市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回用等方面的有關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城市供水水源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水利行業供水有關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指導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指導濕地生態補水;組織審定江河湖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指導省界水量水質監督、監測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水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預審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司
編制中央水利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歸口提出中央水利非建設性財政資金安排的意見,研究擬訂水利預算項目規劃、經費開支定額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水利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政府采購等水利資金管理方面的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財政性資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擬訂中央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中央水利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辦理部直屬單位所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產評估管理和產權登記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水利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信貸政策建議,參與中央直屬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部直屬水利樞紐上網電價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部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中央水利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工作,負責中央水利項目利用外資的財務管理。指導部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部機關財務和行政經費管理,監管機關國有資產。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司
組織擬訂水利系統人才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部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部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工作,承辦部管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標准、水利行業職業技能標准,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機構改革工作,組織指導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社團管理有關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工資管理工作,指導部直屬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訂水利行業定崗定員標准。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職工勞動保護、衛生保健和療休養工作,負責水利幹部人事統計工作,歸口管理部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合作與科技司
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承辦政府間水利涉外事宜,組織開展水利多邊、雙邊國際合作,歸口管理涉及港澳台地區水利交流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研究擬訂國際河流有關政策,組織協調國際河流對外談判。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擬訂水利科技政策與水利科技發展規劃,承擔水利部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與科技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部屬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以及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水利行業計量、認證認可和質量監督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建設與管理司
指導水利設施、河道、湖泊、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開工審批、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組織實施中央投資的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工程的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市場准入、項目法人組建、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測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河道采砂管理,指導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擔水利部援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土保持司
組織協調全國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核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監測管理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國家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全國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導水土保持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水利司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法規、政策、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承擔水利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村鎮供水排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工作,組織實施節水灌溉、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指導灌溉試驗工作,指導農村節水工作。指導農村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組織實施中央補助的重點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利骨幹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實施牧區水利工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監督司
組織擬訂水利安全生產以及水利建設項目稽查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組織落實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評價工作,監督管理水利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負責管理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水利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承擔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稽查工作。組織開展對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調查水利建設項目違規違紀事件,並按照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台風、山洪等災害防禦和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實施全國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水量應急調度方案和全國重點乾旱地區及重點缺水城市抗旱預案等防汛抗旱應急專項預案。負責全國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全國汛情、旱情和災情掌握和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負責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會商、研究部署和開展防汛抗旱工作,並向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揮、調度、決策意見。負責中央防汛抗旱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國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與管理、防汛抗旱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組織開展全國防汛抗旱工作評估工作。承辦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水利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員政治理論學習,編制局處級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理論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所屬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管理和統戰工作,以及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部黨組管理機關各司局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受理所屬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處理部直屬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領導部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指導各群眾組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指導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和水利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央紀委監察部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司局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完成中央紀委、監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局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 組織擬訂實施辦法。組織落實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引導離退休幹部發揮積極作用。承擔部機關離退休幹部經費管理工作,協調流域管理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離退休費的發放工作。負責部機關離退休幹部日常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老幹部活動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水利部老年大學和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組織部機關離退休幹部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指導部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
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的政策、法規、發展戰略、技術標准和規程規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水能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水能資源調查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編制及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水能資源權屬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農村水能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承擔中央補助的農村水能資源開發項目審核工作,參與指導水電項目合規性和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程質量和安全工作,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督查。指導農村水電體制改革,指導農村水電工程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水電電網建設與改造有關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組織編制水電農村電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及後評價工作。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作,組織編制全國小水電代燃料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電行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培訓,承擔全國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及水利系統綜合利用樞紐電站統計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庫移民開發局
指導全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政策規章,組織起草水利工程移民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歸口水利工程移民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統計、業務培訓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擔中央審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等制度。承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全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大中型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承辦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組織全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的監測評估工作。組織對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實施的稽察和內部審計。承擔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D. 央行國際司主要職責是什麼 現任國際司司長朱雋簡歷
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直屬單位,承辦中國人民內銀行與國際金融容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以及各國中央銀行、歐洲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系和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按照規定承辦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金融業開放的有關工作;承辦中國人民銀行外事管理工作;聯系、指導中國人民銀行駐外機構的業務工作。
E. 2016年中國電信國際有限公司招聘崗位職責
報名來截止時間:2016年自7月26日
招聘崗位:戰略客戶銷售經理
崗位職責:
1、承擔銷售考核責任;負責針對國際公司戰略客戶在中國境內重要分支機構的銷售任務,與戰略客戶總部所在地的銷售開展協同營銷活動,負責對客戶的信息化商機進行需求跟進與商機挖掘;
2、負責面向國際公司戰略客戶在大陸重要分支機構開展客戶關系拓展和維系,組織客戶交流活動。結合國內產品和應用能力,推進與客戶開展行業應用合作,拓展與客戶在中國境內的戰略合作;持續鞏固和提升客戶關系,提高客戶的忠誠度和服務滿意度;
3、負責承接戰略客戶總部所在地的銷售經理的支撐保障派單,協同做好客戶的跨域組網、客戶定製需求等信息化解決方案。跟蹤收集反饋境內客戶的信息化發展的關注點、問題,制定相應的銷售策略,並協商總部銷售經理推進實施;
4、負責國際公司戰略客戶在大陸重要分支機構在境內業務落實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售後服務問題的跟進,協同總部銷售經理,推進相關部門解決;
5、參與跟蹤收集並及時反饋所負責客戶的發展動態、競爭情況、需求變化、產品創新等信息。
F. (1)國際貨代公司的貨代業務崗位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這個崗位涵蓋的職責和內容較多,一般大公司都把業務崗位分開給幾個人來負責,具體內容有:
換單(壓箱),制單,報檢,報關,結費,客服,調度。都是業務崗位
G. 國家發改委裝備司的職責是什麼
國家發改委沒有裝備司,與此相近的是國家物資儲備局。
國家發改委下設:辦公廳、政研室、規劃司、綜合司、運行局、體改司、投資司、外資司、地區司、西部司、東北司、農經司、能源局、基礎司、產業司、高技術司、環資司、氣候司、社會司、就業司、經貿司、財金司、價格司、價檢司、法規司、外事司、人事司、稽察辦、機關黨委、離退休局、儲備局、監察局、委學術委員會、葯品價格評審中心、價格認證中心、國家節能中心等。
物資儲備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研究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中的功能和地位,提出戰略物資儲備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政策建議,擬訂主要礦產資源的資源儲備和用戶儲備的相關政策。
二、研究提出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發展戰略,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監測評估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組織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效益評估。
三、監測分析國際國內主要能源資源的供求格局和變化趨勢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運用國家戰略物資儲備進行經濟調節、公共服務預警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和負責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日常管理。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和輪換計劃。
四、研究國家戰略物資儲備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國家戰略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
五、監測分析國家應急物資保障狀況,研究提出依託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做好應急物資保障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與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相關財稅、金融、價格和費用標準的政策建議,負責國家物資儲備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部門預算和決算,承擔各種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起草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八、組織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行業規范、技術標准、統計指標,負責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日常管理,推進國家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和現代化。
九、擬訂國家物資儲備倉庫建設和改造規劃,負責儲備倉庫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擬訂和下達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對中央其他部門儲備倉庫建設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領導所屬國家物資儲備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授權,管理各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領導班子成員及相應職級幹部;負責國家物資儲備系統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戰略物資儲備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十一、指導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安全生產;負責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的教育、培訓、保密、檔案、外事、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十二、負責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紀檢監察、審計和信訪工作;指導所屬國家物資儲備管理機構的黨群工作。
十三、承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H. 「三司」的職責是什麼
1、東漢的太尉、司徒、抄司空合稱「三司」。
李賢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2、唐朝以御史台與中書省、門下省為三司,主理刑獄。
3、唐宋時期,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主管財賦。
「三司」之名,起於唐昭宗天祐三年,以朱全忠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司制置使。
宋代則有三司使,總理財政,號為計相。
4-宋朝於廣州、明州(今浙江寧波)、杭州置市舶司,負責對外貿易,合稱「三司」。
5、、明朝各省設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稱「三司」。
6、清朝各省設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提學使司合稱「三司」。
I. 外交部新聞司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如今國際爭端增多,一些國家對我國進行限制和抵制。在面對一些國際上的問題時,我們是通過外交部對外界進行交流對話。
外交部,一般是指在一個主權國家裡執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務的專門性機構。外交部貫徹執行國家總體外交方針和國家外交政策,維護國家最高利益,代表國家處理雙邊和多邊外交事務等。
其中,外交部新聞司承擔重要責任。其中包括,承擔發布中國重要外交活動信息、闡述中國對外政策工作;承擔國家重要外事活動有關新聞工作;指導駐外外交機構新聞工作;承擔在華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事務;組織開展公共外交;收集分析重要信息等。
可以說,外交部是我國對話其他國家的窗口,外交部新聞司就是這個平台的鑰匙。
每天,外交部新聞司收集國際最新動態,也對外闡述中國的最新外交政策。每當有重大外交事件發生,外交部都會代表中國,及時向世界發聲。回應時而霸氣,時而幽默犀利,但不變的是有理有據、有力有節、不卑不亢的大國氣度。
現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是華春瑩,她憑借出色的能力和一流的口才在眾多能力同樣強大的候選人中脫穎而出。
外交部新聞司是外交部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責任很重,不允許有一條錯誤信息,也不允許在對外時說錯一句話。也正是如此,才構成這樣有氣度,嚴謹的外交部新聞司。
J. 國際貿易公司都有哪些職位及各職位的職能
外銷部: 經理+業務員,負責開發尋找市場和客戶,負責跟蹤訂單執行情況.
進出口部:經理+外貿單證員+報關員+報驗員+核銷員,負責進出口單證製作和提交,直至收匯核銷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