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職責分工
⑴ 合夥創業投資需要注意哪些原則
一、與合夥人有共同的目標
合夥創業最重要的就是有共同的目標,只有共同的目標,創業者與合夥人才能夠共同克服創業之路所遇到的挫折與困難;如果沒有共同的目標,當遇到需要做出重大決策或者是遇到難題時,創業者與合夥人之間意見很難統一,無法做出最恰當的策略,對公司的發展有很大的阻礙。
二、明確合夥人的職責
在合夥創業初期,創業者就應與合夥人明確彼此之間的職責,使合作夥伴能夠清晰地知道彼此的職責,職責范圍不能模糊,最好制定一個書面責任分析書,因為它是長期合作,最重要的就是定義責任,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彼此推脫責任,反目成仇。致富導航調查發現,大量的商務合作出現糾紛就是因為責任明確不詳細,彼此推脫責任。
三、合作過程的投入比例利潤分配
在合夥創業中,所掙取的利潤分配與創業初期投入的資金成正比,這些均要以書面形式明細說明。如果在經營的過程中,創業者或者合夥人再次投入資金,利潤分配同樣需要做出調整,根據合作過程中投入資金比例分配彼此的利潤。
四、合作方的退出機制
俗話說,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合夥創業就可能有合夥人退出的一天,當合夥人退出,何時退出,退出的具體原因以及退出所產生的損失由誰來承擔,這些問題都要提前協調清楚,以便簽訂合作合同後,合作雙方也不會因為日後退出創業項目而反目成仇,恰當的退出機制是合夥創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
五、與合夥人建立商業信任
合夥創業則要信任彼此相信對方,如果是與朋友合夥創業,自然不存在信任問題,但是很多人是因為有著共同的目標而走在一起的,所以彼此建立商業信任是非常有必要的。信任是合作的基本,如果不信任對方,彼此在防範對方,這種彼此不信任感根本無法進行合作,最後只會分道揚鑣。
⑵ 創業初期,是拉別人合夥,還是自己單干比較好呢
在開始創業的時候,很多人都是因為資金的短缺,去和別人合夥去創業,但是專後來會有很多的屬問題出現,就比如說這家店已經開起來了,那麼以後的資金分配是怎麼樣的,分紅該怎麼去考慮,一些多餘的消費該不該有兩個人同時來承擔,這些都是問題,
但是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你也是剛剛創業,並不懂怎麼去創業,而且資金上也不是特別的充裕,那麼我建議你還是和別人合夥,但是這個合夥人,你一定要找好,不要選擇那種貪圖利益的人做自己的合夥人,這樣的話,對於自己以後的生意也是十分有影響的。
⑶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是否可以做業委會主任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完全可以做業委會主任。
因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版與律師執業沒有任何沖突,不權會影響律師執業的。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⑷ 和人合夥開店,應該怎樣分配職責
按個人能力以及雙方投資比例去分配,最重要的合同里要約定版好職責。
一、利潤權分配要公平
多數合夥人都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看似合理,其實不然。畢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錢不出力,利潤分配不公會產生如下問題: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系就變質了。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系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二、設置許可權合理
雖然同為合夥人或者股東,但不能不設定許可權和職責,不能有好處大家搶,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辦法是明確一個CEO,所有工作由一個人安排。
⑸ 求一份合夥夥同範本
合夥協議書
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現居 省 市 街道 號,身份證號碼:;
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現居 省 市 街道 號,身份證號碼:;
丙方:,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現居 省 市 街道 號,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建立健身會所一事,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XX健身會所(或合夥組建的項目名稱,如XX建設會所)。
二、合作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風險共擔。
四、合夥方式:
本項目共出資 元,其中:
甲方出資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以個人勞務形式出資 元,占總股金的 %;
甲方出資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以個人勞務形式出資 元,占總股金的 %;
甲方出資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以個人勞務形式出資 元,占總股金的 %。
五、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產品銷售;
2、負責及時催款、結款;
3、……
(二)乙方職責:
1、負責開辦所需一應證件的辦理;
2、負責日常接待、外聯;
3、負責……
(三)丙方職責:
1、負責全面技術工作;
2、……
六、各方的權利:
(一)甲方
……
(二)乙方
……
(三)丙方
……
七、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餘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八、合夥期間約定:
1、合夥期間,不得退夥,不得轉讓股份。強行退夥者,出資股金概不返還。除此之外,還要賠償違約金XX元。
2、有其它人要求入伙時,需承認本合同,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合夥期間,各方要勤勉敬業,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職守且不聽其他合夥人勸阻者,其它合夥人可商議並予以除名,同時向被除名者返還其所佔的股金(以現金方式結算)。
九、合夥的終止:
合夥期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
其它外部原因導致合夥中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
十、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議,三方協商處理解決。如解決不成,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X份,三方確認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證人或中間人、見證人):
年 月 日
⑹ 求一份5個合夥人的.財務管理制度報銷制度及流程法人的報銷制度等等謝謝.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
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准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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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工程項目勞務合夥人的職責
以勞務出資的話那就是普通合夥人啦,有限合夥人是不可以以勞務出資的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合夥企業有貸款債務的話,普通合夥人當然要負清償責任
⑻ 成為保險之家合夥人之後,除了拓客,還有什麼其他職責
合夥人制度是保險之家基於品牌戰略發展制定的人才招募計劃,通內過合夥人招募、家庭風險管容理規劃師培訓、品牌賦能,達成企業、合夥人、消費者之間的互利共贏,共同成長。
合夥人顧名思義,和保險之家是合作關系,一句話就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所以其實成為保險之家合夥人的同時,也是一個事業成長和創業的過程,優勢是這個過程中,合夥人會得到來自總部的產品、資源、人脈、財務、技術支持,這對於很多有資源有能力但實力不足的保險人來說是非常友好的,也能夠幫很多優秀的保險人重新開啟事業新篇章。但同時,成為合夥人本身也是自我的一種挑戰,即使是對於有很強業務能力的保險人來說,也還需要同時兼備管理能力和培訓能力,另外能夠運營號一家門店絕非易事,可以說,成為合夥人,是對保險人的一種能力的肯定,但更是一種挑戰,當然,這個挑戰本身也能夠給合夥人帶來很多成績,說是事業新起點也不過分。
⑼ 審計項目合夥人指的是什麼
審計項目合夥人是審計學里的專業概念。就是項目的負責人。
審計項目合夥人具回體負責答計劃的制定、小組協作、審核簽字。
如果由項目合夥人以外的其他注冊會計師在報告上簽字,則對項目合夥人作出的復核規定也適用於該簽字注冊會計師。
在有限責任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項目合夥人是指負責項審計業務及其執行,並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的審計報告上簽字的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或類似職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9)合夥人職責分工擴展閱讀
審計合夥人的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3、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
5、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1年內沒有因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