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丞主簿職責
⑴ 明清時期縣城裡的街道是什麼官管理
1、縣丞:按制縣丞為正八品官(京縣除外)。縣丞的來源有貢生及會同館大使、鴻臚寺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漢軍九品筆帖式、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按察司照磨、府知事、縣主簿、府州縣訓導、府照磨、通判等。縣丞任滿後如考績優異予以升任的話,可以升為兵馬司副指揮、京縣縣丞、京府經歷、知縣、布政司理問、按察司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和州判。 縣丞設有自己的衙署辦公,與主簿一起佐理知縣,分掌一縣之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務。每縣設置縣丞與否、設置人數多少,與該縣的大小有關,有些事務繁多的縣設幾個縣丞,而有些事務簡單的縣也可以不設縣丞。 2、主簿:與縣丞一樣,為知縣的副手,但品級比縣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來源有:監生、吏員、宣課司大使、兵馬司吏目、司獄、府稅課司大使、州吏目、府倉大使、巡檢、典史、道庫大使。主簿任滿若予以升任的話,可以升為州判、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鹽運司知事、按察司照磨。 主簿的設置與縣丞類似,有自己的專署辦公,與縣丞分管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事繁之事設一人,事簡之縣可不設。 3、典史:典史的品級為未入流,掌管一縣監察獄囚之事。若事簡之縣不設縣丞和主簿,則縣丞和主簿的職能也由典史一人兼領。 4、巡檢:請代在各州、縣的關隘、渡口等要沖之地設巡檢司,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偽之事,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巡檢司的巡檢為從九品官。 5、驛丞:驛丞管理各驛站,掌郵傳及迎送過往官員之事,相當於現在的郵政局兼招待所的職能。驛丞的品級為未入流。 6、閘官:亦為未入流官,掌各閘儲泄、啟閉之事。相當於現在的水庫管理人員。 7、稅課司大使:亦為未入流官,掌稅收的徵收。 8、倉大使:未入流,掌倉庫的保管與守衛。 9、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徵收漁業稅。 10、醫學訓科:未入流,為一縣之醫官,相當於現在的縣立醫院院長。 11、陰陽學訓術:未入流,掌管星相(天文)。 12、僧會司僧會:未入流,掌管一縣僧人。 13、道會司道會:未入流,掌管一縣道士
⑵ 在明朝,師爺與知縣存在什麼關系在知縣,縣丞和主薄之間,師爺有什麼樣的地位及他在衙門里發揮什麼樣的
僱傭關系。 師爺就是知縣身邊的秘書 參謀 雖然無官銜 但畢竟和知縣的關系很近 縣丞和主薄也會敬他三分。 (個人觀點)
⑶ 主簿是什麼官
主薄是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
據《文獻通考》卷六十三記載:「蓋古內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容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監以至郡縣皆有之。」隋、唐以前,因為長官的親吏,權勢頗重。
魏、晉以下統兵開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參機要,總領府事。習鑿齒曾為桓溫的主簿,時人曰「三十年看儒書,不如一詣習主簿」。此為主簿權勢最盛之時。
(3)縣丞主簿職責擴展閱讀:
主簿在隋唐後的發展:
隋、唐以後,主簿是部分官署與地方政府的事務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設主簿,惟御史台、諸寺等署有之。唐諸州以錄事參軍取代主簿。南宋中葉後,御史台也不設主簿。元諸寺、監、院有關人員,或稱主簿,或改稱典簿,縣主簿簡稱為簿。明、清太僕、鴻臚二寺及欽天監稱主簿,太常、光祿二寺及國子監稱典簿,縣署則仍稱主簿。均系低級之事務官。
明清時期主簿由貢監及吏員拔擢除授,是知縣的佐貳官,別稱「書記」「三尹」等,秩正九品,主管戶籍、緝捕、文書辦理事務,在主簿廨辦公,下設攢典1人辦助辦公。
⑷ 古代有沒有最後出閣拜相的八九品的主簿縣丞呢
在古代出身低微而出閣拜相的人物當然有,雖然不一定是八九品的主薄縣丞,但級別與其相近,都是從基層幹部做起,最後憑著自己的能力出人頭地,但人品高低不一,作官的口碑也截然不同。
蕭何,西漢開國功臣,蕭何早年就是沛縣一個小官,應當相當於監獄長之類的職務,從劉邦起事時就一直跟隨,並向劉邦推薦了韓信,在漢朝建國的過程中,蕭何主要從事後勤供給,為劉邦立下了汗馬功勞,漢朝建立後,劉邦認為蕭何功勞第一,把他拜為相國。
還有一些奸臣,也曾作為基層幹部,最後出閣拜相的,秦朝權相李斯,明朝被朱元璋滅門的奸相胡惟庸,宋朝殺害民族英雄岳飛的奸賊秦檜,他們也曾可以成為後人勵志的典範,可惜壞事做絕,有才無德,最終只能遺臭萬年。
⑸ 「知縣李達天縣丞樂和安主簿華荷祿典史夏恭基司吏錢勞」這句話怎麼斷句
知縣李達天,縣丞樂和安,主簿華荷祿,典史夏恭基,司吏錢勞,
⑹ 主簿和縣官哪個大
縣官大啊,用現代話來說,主簿是縣官的秘書。
⑺ 主簿是什麼職位
主簿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屬於文官。此官職大概開始於漢朝,主管文書版簿籍及印鑒,即起草一些文權件、管理檔案、以及權利各種印章等,大致相當於現代的秘書一職。中央機關及郡縣官署均置此官,以典領文書,辦理事務。縣的主簿地位僅次於功曹,為門下親近吏之長。魏晉以後,統兵開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為重要僚屬,參與機要,總領府事。三國時期魏國的楊修就曾經擔當此職。唐宋以後各官署及州縣仍有此職,職權漸輕。明清各卿寺亦有設主簿的,或稱典簿。外官,則設於知縣之下,與縣丞同為佐官,有時也省並。
⑻ 縣丞主薄怎麼讀
xiàn ché復ng zhǔ bù
縣丞,官名制。始置於戰國,為縣令之佐官。秦漢相沿。典文書及倉獄,為縣令,縣長之輔佐,歷代所置略同。惟晉及南朝宋無(宋只設建康獄丞)。丞之官秩,漢為二百石至四百石,明清縣丞為正八品官。明代規定凡方圓不及20里者不設縣丞,故多數縣份都有佐貳官。清代縣丞多不設,在全國1300多個縣份中,僅設縣丞345人。
主簿是古代官名,是各級主官屬下掌管文書的佐吏。魏、晉以前主簿官職廣泛存在於各級官署中;隋、唐以後,主簿是部分官署與地方政府的事務官,重要性減少。
⑼ 在清代縣衙的編制都是什麼職位共有幾人
清代縣衙的編制人數,各縣情況不同,中等大小的縣大約為百人。根據清代咸豐至同治年間陝西省紫陽縣衙人員的俸銀資料,其中咸豐十一年資料表明,計有縣衙各類人員105人領取俸銀、工食銀,年總需銀兩為833兩1錢8分。
清代縣衙的編制如下:
1、知縣,正七品。
掌一縣民政治理、決訟斷獄、勸農賑貧、討奸除猾、興養立教等事。主要精力在刑名和錢谷兩項。刑名即司法審判,一個案子從勘查檢驗到緝捕人犯、羈押禁監、審理宣判,知縣都要親力親為。還有收錢糧征商稅也要知縣親自過問。
由於地方事務都由知縣一手包辦,知縣好壞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一縣百姓命運。因此有人將知縣稱為「父母官」。
2、縣丞,正八品。
明以前主文書、管倉儲。清代與主簿一起協助知縣分掌一縣糧馬、征稅、戶籍、巡捕、鹽業、水利等事項。錢塘縣和仁和縣還增添勸農縣丞一員,主管農桑。
3、主簿,從九品。
宋以前是主管文書、簿籍和印鑒的官員,職責為記錄門下眾事,審核簽發文書。至明清為知縣佐官,以掌管治安為主。
4、縣學教諭,正八品。
雖非佐官,但地位較高,為縣學長官,負責生員學習事務,縣學訓導為其佐官。
5、典史,從九品。
也稱縣尉,管理全縣治安和獄囚,負責緝捕盜賊。典史雖品位較低,但在縣丞、主簿不在時可代行他們職權。
6、巡檢,從九品。
負責抓捕盜賊和設卡盤查。在各關津要害處都設巡檢司,以統率卒役,確保地方安全。
7、胥吏,也稱書吏、房吏、司吏,沒品級。
是縣衙中沒有品級的低級公務員,但有編制限額。吏與官不同,大都為本地人,有文化、有背景、無功名。經官員推薦或考試而錄用。大部分在縣衙「六房」(吏、兵、戶、禮、刑、工房)任職,一部分在所屬巡檢署、課稅署、河泊所、驛站等機構辦事。
「六房」是縣衙具體辦事機構,由官員分管,胥吏組成。吏房,主司人事,管理縣衙文書及衙內總事務。兵房,主掌募兵操練,管理地方武裝、驛站及「三班」衙役。戶房,負責徵收田賦商稅,管理戶籍、倉庫及財政收支,差派徭役。
禮房,掌管祭祀、考試、學校教育,旌表節孝,教化民眾。刑房,掌管訴訟斷案,進行司法審判,負責囚犯管理。工房,掌管實業,負責屯田、水利、工程修造。一個縣胥吏大約有100餘名。
(9)縣丞主簿職責擴展閱讀:
清代縣衙的無編制人員--衙役。
清代的縣衙衙役人數眾多,又無編制。他們是司法的具體執行者,同百姓的關系最為密切,對百姓來說,禍害往往不在官吏而在役。
縣衙衙役通稱「三班」,包括以下人員:
1、坐班皂隸,職責是守衛縣衙,知縣坐堂審案時站堂、報事、行杖全由皂隸執行。
2、捕班快手,任務為拘捕人犯、通緝逃犯、勘查取證、押解囚犯。
3、壯班民壯。負責看守監獄,維護治安。另有門丁、隨從、禁卒、劊子、轎夫、庫丁、鋪兵、仵作、鹽差、糧差、穩婆、官媒等。
4、還有一批跟隨差役辦事的「白役」。清時仁和縣、錢塘縣有正身白役1500多人。他們既無編制,也無俸祿,平時只能拿微薄的「工食銀」,一般每年只有白銀十幾兩,光靠這點錢只能勉強養活夫妻二人。
清朝規定,官員和胥吏無事一般不出衙門,以免擾民。一切公務全由差役具體執行。他們往往利用手中的傳票和鐵鏈,狐假虎威,仗勢欺人。通過敲詐勒索,帶來各種額外收入。
傳喚當事人,收取「鞋襪費」、「舟車費」,勘察取證收取「踏勘費」,拘捕人犯到庭收取「解繩費」、「開鎖費」,保釋人犯收取「取保費」。
他們往往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全看當事人出錢多少。即使是堂上打板子也有講究。有的外重內輕,表面頭破血流,實際不傷筋骨,三兩天就沒事。有的外輕內重,看看只是皮膚紅腫,卻是往死里打,留下殘疾。
清朝學者方苞在《獄中雜記》中曾記載,同是行杖,送30兩銀子的杖後需養傷半個月;送60兩銀子的傷口一天就能痊癒;送180兩銀子的當晚就能步行如常。